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負責人劉京説,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2001年02月28日 03:52



  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負責人劉京2月27日上午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説,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是根據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基本人權和自由,有充分法律依據,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劉京説,中國政府處理“法輪功”問題的政策是,團結、教育、挽救絕大多數受騙上當的練習者,依法懲處少數違法犯罪分子。對於那些不了解“法輪功”邪教組織本質的練習者,不歧視、不排斥,做了大量仁至義盡的工作,耐心細緻地幫助他們擺脫邪教的精神桎梏,恢復正常生活。被懲處的“法輪功”邪教組織中的極少數人,是因為他們從事了違法犯罪活動,觸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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