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學旁搜1:從人類中心主義到可持續發展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26日 17:08
從人類社會誕生起,伴隨著人類內心關照的哲學思考和外向探索的自然科學的發展,人類的倫理觀就已經相伴而生了。在人類苦苦思索精神和物質的關係、驚訝于自然力的巨大能量和無處不在時,人類實際上是在探索自己在自然界中的定位——“我”來自哪?居於什麼地位?“我”和周圍的一切應是一種什麼關係?而這些,其實就是人類倫理觀的原始基礎和永恒主題。於是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我們看到了“天人合一”、“民胞物與”這樣一些閃耀著大智慧的原始倫理觀。遺憾的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我們沒有能夠繼承和發揚老祖宗的這些思想精華,而是誤入歧途,把眼界僅僅局限在了人類內部,大大縮小了人類倫理觀的視野。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狹隘的倫理觀曾經長期支配著我們的認識。
嚴格意義上的倫理學,是直到近代才産生和發展起來的。這是一門關於道德的學問:倫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理者,道理與規則也;所謂倫理學,就是從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道理與規則來探討道德這個更深刻、更廣泛的知性範疇。
不難看出,傳統意義上的倫理學所關注的,只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由此而帶來的局限性曾經而且仍然在給自然界和人類自身造成巨大的損害。在很長的時間裏,我們相信人類是自然的主宰,由此産生了人類中心主義的倫理觀。我們狂妄地認為,只有人類才具有內在價值,只有人才有資格獲得倫理關懷;人作為理性存在物,是惟一的道德代理,其道德地位優越于其他存在物。在這種倫理觀的支配下,人類毫無節制地掠奪自然界,極不公平地對待除人以外的其他生物,當然就更別提非生物了。森林被砍伐、河流被改道、動物則被按照其利用價值分為有用和無用、益蟲或害蟲,對於無用的或所謂的害蟲、害鳥、害獸,則必欲滅之而後快。隨著人類能量的擴張和技術的進步,人類對自然界的利用不可避免地變成了對自然界的破壞。自然界用幾十億年時間才塑造出來的完美地球,人類只用了幾千年,甚至幾百年就把她破壞得體無完膚、面目全非。
20世紀70年代以後,由於全球生態危機的日益加劇,人類才猛然醒悟到人類中心主義正是導致這一危機的罪魁禍首,在經過對自身地位和權力的反思以後,人類第一次認真地把眼光投向了其他物種,開始用心去體會和理解他們的權力和地位。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和認識能力的深化,我們終於清醒地認識到,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只不過是自然界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産物;從純生物學意義上説,人只是自然界諸多物種中的一種,和一隻螞蟻、一隻猴子並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有的只是進化程度上的不同。惟一值得驕傲的是,人類是迄今為止生物進化階梯上的最高一級。不錯,人是“萬物之靈”,但不是“萬物之神”,我們並無權主宰世間的一切。在這種認識下,由最初的動物權利、動物解放理論,發展到生物中心論、生態中心論,乃至最新的深生態學,於是産生了非人類中心主義的倫理觀。在這種倫理觀的支配下,人類道德共同體的範圍從人類擴展到動物、再從動物擴展到植物和所有生命共同體,進而擴展至大地、岩石、河流乃至整個生態系統。
與人類中心主義相反,非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並非只有人類才具有內在價值,動物、植物、物種,甚至河流、岩石、生態系統及自然本身都具有內在價值,他們也是道德共同體的組成部分和成員,是否具有理性和具有某些生物學特徵並不能成為“有資格獲得道德關懷”的必要條件;一切生物、物種在道德地位上是平等的。因此,非人類中心主義主張把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也納入倫理調整的範圍,即把人與自然的關係視為一種由倫理原則來調節和制約的關係,把道德關懷的對象擴展至所有存在物,人類由自然的主人回歸為自然的普通成員和普通公民。
從人類中心主義到非人類中心主義倫理觀的轉變,使得道德共同體的範圍不斷擴大,人→動物→植物→整個生態系統→一切存在物,統統被納入倫理關懷的範圍,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從思想史的角度看,是從人際倫理學到環境倫理學的革命。但是,非人類中心主義尤其是生態中心主義由於其理論上的缺陷,又走入了另一個誤區,它在處理人與人、人與自然這兩大重要關係時,過分強調了人與自然的關係,反而忽視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問題。其實,這兩大關係是相互聯絡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影響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的更深層次的因素——雖然這種影響是間接的,但卻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非人類中心主義看到了人與生物、物種、自然之間的不平等,卻未能深入思考隱藏在這一不平等背後的恰恰是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正是這種人與人之間不平等導致的種族問題、貧困問題、社會公正問題以及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在資源佔有、資源利用等問題上的不平等,才最深刻地影響著人類與自然的關係。比如一方面是資源的極大浪費,一方面卻是資源的極度匱乏,人類在與自然界的關繫上現實地存在著巨大的不平衡。此外,非人類中心主義從純“自然主義”的觀點來考察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完全否認人的主體性,勢必陷入認識論上的誤區,這也是其理論的重要缺陷。
由此可見,雖然非人類中心主義比較人類中心主義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但它並沒有科學地解決現實世界中兩大重要關係的倫理問題。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可持續發展倫理觀終於應運而生。可持續發展倫理觀認為,影響當代環境問題的兩大重要關係,即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前者對環境的影響雖然是間接的,但它是更為深刻的社會因素,處理好前者的關係對處理好後者的關係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所謂“可持續發展”是這樣一種觀念,即既要滿足人的需要,又不能以破壞環境為代價;既要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後代人的長遠利益;同時,它既強調現實的發展,也注重未來的發展。它所追求的是促進人類內部的和諧以及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和人類中心主義不同,可持續發展倫理觀承認其他生物、物種、自然和生態系統同樣具有內在價值,同樣應該得到倫理關懷;和非人類中心主義也不同,可持續發展倫理觀在承認以上一切的同時,並不否認人的主體性,相反十分注重人對環境的影響,力求實現人與自然的共同發展。因此,可持續發展倫理觀是一種新型的環境倫理觀,它既超越了人類中心主義的狹隘價值取向,也是對非人類中心主義倫理觀的揚棄。
按照可持續發展倫理觀的要求,人類的一切活動必須首先遵循自然規律,遵循生態規律,其次才是經濟規律。任何人為的破壞,都是對自然的犯罪,都是自毀家園。當然,遵循自然規律並不等於不要發展,對於我們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來説,發展甚至具有優先重要性,只不過這種發展應該是可持續性的。即既有經濟和社會可持續性,也有生態可持續性;既對當代負責,也對子孫後代負責。從根本上説,可持續發展倫理觀要求我們必須徹底改變人類的行為模式,提倡一種人與自然和諧的自然觀、發展觀以及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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