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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聞韜:SARS的透視——民生.民權.民主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11日 13:33

  作者:伍聞韜

  對不幸遭到SARS病毒襲擊的人們來説,SARS只是生物學上的一種病毒,而對一個遭受SARS攻擊的社會來説,SARS幾乎就是一次社會學領域的強制試驗,一次不得不接受的社會試驗。

  目前這場SARS攻擊主要集中在華人社會--大陸中國、香港、新加坡、台灣。而幾個月來SARS事態的進展恰恰突顯了華人社會在面臨這樣一種災情時的獨特反應方式,社會與個人、政府與民眾、秩序與自由、安全與開放、政治與經濟……一些深層的固有問題在這場強制試驗中一一浮出水面。

  問題之一:民生問題。

  中國的政治文化中很早就有了“民”這個概念,這個概念與“小人”、“萬民”、“下”、“賤”、“勞力者”等概念合用、而與“君子”、“聖人”、“上”、“貴”、“勞心者”等概念相對。縱觀幾千年中國“民”的歷史,可以説,其基本的社會地位從來就沒有改變過,《周易》中所謂的“君子以容民畜眾”、“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萬民”的思想在中國從未發生過有如法國大革命一般的真正顛覆。

  民是靠君子、聖人和貴人們來“養”來“畜”的,可以好好畜,也可以不好好畜。前者就是仁政,後者就是暴政。暴政中的民,“老弱轉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孟子)乃至“人相食”,仁政中的民最多也就是“民之悅之,猶解倒懸也”(同上),能不死於非命,有口飯吃,僅此而已。

  帝制時代不用説,從清道光年間到光緒初年不過三十幾年,全國人口銳減了四分之一;四川一場“張獻忠之亂”,“孑遺者百無一二”(清史稿),都是常事。無數悲慘和苦難,正史上也就是一句話而已。共和了,並無多大改變,全國人民集體浮腫,餓死幾千萬,也稀裏糊塗地小事化了了,至今沒有公開記錄,還比不上個半大貴人出傳記、拍電視劇的事大。

  一場小瘟疫,死了幾十人,原本是小事中的小事。媒體不報道,貴人們不知道,再死多少人也到不了真讓貴人們“勞心”的份上,早晚自己銷聲匿跡就完事了。與清帝前輩們相比,民在當今貴人們手上養得就算很不錯了,能吃飽飯,可以自由致富、自由出國,甚至允許民告官,已經算是“幾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了。如若因為一場小小的SARS,把“聖人養萬民”、全體人民吃飽飯、有錢花這個頭等大事給壞了,這個責任誰敢來擔當?

  問題之二:民權問題

  但今天畢竟是一個全球化的社會了,上述這個千百年來都無可辯駁的老理兒,儘管還成立,可也不能直説了。雖然還是“聖人養萬民”,卻也得仰仗洋老闆的真金白銀不斷輸入,儘管洋老闆也是衝著剝削中國人民來的,可嘴上卻口口聲聲“人權”。他是“自由平等”地剝削你,你是“自由平等”地被剝削,人家非要這種“高級”效果。

  新政府應運而生,新人新氣象,新任總書記一句“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竟要改變幾千年來的中國政治文明。好像是有意要考驗此話是否當真,話音未落,一場SARS洶洶而來。

  權為民所用,首先就是知情權。幾千年來貴人與賤人、官與民的政治關係就靠“唯上知與下愚不移”這個經典思想維持著,政治權力的大部分基礎就建立在“信息不對稱”的基礎之上。用現代經濟學的原理解釋,“信息對稱”就意味著“對局者”地位平等,就意味著民和官可以平等“博弈”,這就徹底消除了權力關係,至少在中國幾乎就是不可能的事。

  “上知”者不一定“上智”,但“下愚”者必定會因為失去“上知”而更為“下智”。中國的官向來就是民之父母,父母與孩子之間什麼該説什麼不該説的所有道理,也全部都適用於中國的官民關係,除非不在乎這個家庭的解體。面對SARS這樣的外部安全威脅,任何一個正常家庭都會為了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而加強“上知”和家長制,暫緩孩子們的其它要求,這個道理同樣適合一個國家。

  但要“子民”們放棄個人要求服從家長制政府有個前提,就是要確保政府有意願、有能力承擔起整個國家的安全責任,而不是只顧自己的小團體利益、罔顧他人。因此,在這種特殊的情形下,知情權實際上順理成章地轉化成為了監督權。子民在承認政府具有“上知”和家長權威的前提下,有權借助輿論來監督,約束、問責和鞭策政府的行為,也就是:保留政府的內部信息處理和內部決策的特權,但同時對政府的全部外部行為進行全面監督。

  就中國特殊的歷史和國情而言,使子民能夠全面監督政府的行為,已經是傳統官民關係在現代社會條件下“與時俱進”的最好結果了,也是“權為民所用”最為切實的保障。一場SARS風波,能否導致作為監督權的民權的確立,可拭目以待。

  問題之三:民主問題

  在最弱的意義上,民權意味著政府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和人民對政府權力的監督,與當年林肯總統所理解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這種真正的“民主”還相差很多。

  但這種真正的民主對中國來説,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很好的回答--民主在中國可能嗎?這個問題之所以在中國始終存在,一是因為中國的民從來沒有完成過從“子民”向“自由人”這樣一個根本性的地位改變,二是因為中國社會中的權力從來沒有完成過從“上下”到“分立”這樣一個根本性的結構改變。與此相對照,西方政治歷史從分權、憲政到現代民主,上述兩個改變都已很好地完成了。早于1215年,英國的《大憲章》就同時體現了Earls和Barons與國王之間的權力安排和Freemen的權利保障這兩個主要內容。而從《大憲章》中的Freeman到1689年英國《權利法案》中的People、亞當.斯密《國富論》中的Man,由這三個英文詞的內涵所定義的“人民”,在中國歷史上實際上從來就沒有過。

  西方社會中Freeman、Man和People的産生都是有歷史條件的,Freeman不包括Slave和Serf,Man不包括Woman,直到1789年美國的10條憲法修正案中的People也仍然把婦女、非裔美國人和土著美國人排除在外。而中國的民從來沒有成為過這種向上可以要求權利、向下可以行使權力的Freeman。無論是在中國自己的“全球化”歷史中,還是在世界範圍的全球化歷史中,中國的民都處在社會的最底層,形同草芥,或者説是介於人與非人之間的一個物種。

  五四運動之後,中國的政治中就有了“民主”這個題目,但無論是誰主導的民主、什麼形式的民主,民的地位和處境卻從未有過真正的改變,甚至仍在隨著官僚體系的日益龐大和權力技術的日益發達而日益低下。中國的民的這種低劣狀況,使得任何基於西方民主傳統意義上的政治主張都顯得空洞無物、脫離現實。畢竟,如果不能解決基本的民生和民權問題,民主就沒有意義,而解決民生和民權問題主要是靠經濟發展,而不是政治正確,經濟發展作為最大的政治而最終替代了政治。

  這場來歷不明的SARS與中國新政府的親民政策和民主傾向幾乎同時伴生,直接將民生、民權與民主三大問題的輕重權衡赤裸裸地暴露了出來。而中國大陸、香港、台灣、新加坡四種不同政治體制的華人社會也正在以不同的反應方式應對這一罕見的災情,無論最終結果如何,此次災變洗禮都將意義深遠。

(編輯:揚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