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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幫他們把疙瘩解開,我累點沒什麼”

央視國際 (2005年11月02日 09:56)

  工作經驗使金桂蘭認識到,調解是消除雙方積怨、化解矛盾糾紛的一種有效辦案方式,雖然有時調解一起案件要比判決多費時費力,但是對當事人來説,調解是既省時又省力,因為調解不但可以促使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而且通過這種矛盾的真正化解,能夠有效控制當事人纏訪纏訴現象,減輕群眾訴累。為此,對每一起案件,金桂蘭都堅持做耐心艱苦的調解工作,有時為了調解一起案件,她不知要多説多少話,多跑多少路。去年5月份,她審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華某在到被告陳某家找被告幹活時掉進了被告因維修自來水所挖的深坑中摔傷,花去醫療費2000多元,為索要醫療費,華某將陳某和該房房主閆某一併告到法庭。在開庭審理時三方各執一詞,被告陳某稱,坑是房東閆某挖的,應由閆某賠償,閆某稱華某進屋時沒敲門,賠償責任應自負。推來推去三方都面紅耳赤、劍拔弩張。為了緩解三方之間矛盾,金桂蘭耐心做調解工作,當面調解不成,她就分頭做雙方工作。那些天,她找完原告找被告,白天當事人不在家她就晚上去,總共跑了十幾次。看到她這麼辛苦,庭室幹警都勸她,“一個2000塊錢的小案件,判了得了,你這麼跑來跑去,不顧惜自己身體呀。”金桂蘭説:“雖然是一件小案子,但是不把道理講明白,他們不會順過氣來,老百姓沒什麼大事,只要幫他們把疙瘩解開,我累點沒什麼。”在金桂蘭的執著和真誠面前,三方當事人終於各讓一步,達成了調解協議。

責編:朱亞菲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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