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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審理1000多起案件

央視國際 (2005年11月01日 16:57)

  金桂蘭同志初到法庭工作時,主要負責法庭立案接待工作,當時法庭年受案在150件左右,全部由金桂蘭一個人接待立案。1991年金桂蘭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後,便開始審理案件。在審理案件過程中,金桂蘭能夠耐心做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盡可能使雙方的矛盾糾紛調解解決,經統計,由她所審理的案件90%都是調解結案。十幾年來,她共審理1000多起案件,做到了無一起重審改判案件,無一起超審限案件,無一起上訪纏訴案件,無一起違法違紀案件的“四無”業績。

  金桂蘭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樹立了新時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多年來曾獲得“全國優秀女法官”、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全省法院優秀審判員、“十傑女法官”、“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等40多項榮譽,她的愛崗敬業、忘我工作、公正執法、清正廉潔、一心為民等優秀品質和工作作風充分贏得了轄區百姓的擁護和愛戴。

責編:朱亞菲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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