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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物權法:能規定城市人的土地權嗎

央視國際 (2005年07月12日 14:00)

  那麼城裏人的土地權又是怎樣規定的?檢察日報説,(土地屬於國家所有,人們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有償使用。一般人所擁有的住房的土地使用期限就是70年。那麼,70年後,我們的房子怎麼辦?針對這一問題,物權法草案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屆滿,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回收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在期間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責編:陳桑桑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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