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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收復台灣始末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25日 22:30)

  李登輝、陳水扁之流,陰謀徹底否定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歷史事實。本文用具體的史料和確鑿的歷史文獻,介紹了蔣介石及其國民政府當初是如何收復台灣的,從中可見李、陳之謬。

  1914年,蔣介石受命赴東北策動討袁軍事,孫中山對他説,日本人如果不將東北和台灣交還我們,並保護朝鮮的獨立,我們國民革命運動是不能停止的,你要將這個意思告訴日本將領。於是,蔣介石正告日本侵略者,表達中國必將收復台灣的立場。“招待會的主持人是一位日本聯隊長,聽了我的話大為不滿,面紅耳赤而去。第二天就請我離開東北”。

  由於國窮民弱,孫中山等人當時尚無力收復台灣,但蔣介石依然關注台灣的命運。1925年7月26日,他對黃埔軍校第三期學生訓話:如果一旦為帝國主義者用經濟力量亡了中國,那時不但是不許你開銀行做生意,就是你在外國銀行的存款,也不許你自由取用,你要提取少許,都要被他監督用度。這不要看別的,只看台灣和韓國的富翁,在日本銀行所存的錢,支取的困難,監督的嚴密,就可明白了。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甫建立,蔣介石以“修改不平等條約”作為其外交方面的綱領,試圖通過與列強的和平談判,達到廢除舊約、另訂新約的目的。通過幾年的努力,取得一點成效,如基本上實現了關稅自主。對台灣問題,蔣介石受制于《馬關條約》,不敢公開提及。

  1929年,蔣介石在國民政府主席任內,應臺胞的請求,與日本協商,決定在台北設置領事館,以加強台灣和大陸的民間交往。當國民政府派駐台灣的第一任總領事林紹南抵達台北時,受到臺胞熱烈歡迎。其時,一部分臺籍青年輾轉來到大陸,自動組織團體,有北京台灣青年會、上海台灣青年會、中臺同志社、台灣民主黨等,從事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活動,並尋求國民政府的資助,但蔣介石害怕刺激日本侵略者,嚴禁各級黨政機關與臺胞的抗日組織接觸,在大陸一度高漲的反對日本在台灣殖民統治的鬥爭漸趨沉寂。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帝國主義加劇了侵略中國的步伐。蔣介石以中國尚無充足的力量抵禦日本的侵略為由,提出“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忙於圍剿共産黨紅軍及消滅各地的反對派,但也面臨著日本咄咄逼人的攻勢和全國各界與日俱增的要求抗日的壓力。1934年4月,他在撫州公開表態:日本要“將我們當作朝鮮、台灣這些地方一樣”,中國“又受了日本一個最大的侮辱”,不僅是東四省(注:指黑龍江、吉林、遼寧、熱河,下同)的失地我們要收復,而且台灣、琉球這些地方都是我們的舊有領土,一尺一寸都要由我們手裏收回。蔣介石在全國人民高漲的抗日浪潮下,作出反對日本侵略的表白,以減緩國民黨內抗日派對他的譴責。

  表明收復台灣的嚴正立場

  1937年7月日本帝國主義製造盧溝橋事變,發動大規模侵略中國的戰爭,中國人民奮起抵抗。1938年4月,蔣介石在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講話:日本自明治以來,早就有一貫的大陸侵略計劃。過去甲午之戰,他侵佔我們的台灣和琉球,日俄戰後吞併了朝鮮,侵奪我們旅順和大連,就已完成了他大陸政策的初步;他就以台灣為南進的根據地,想從此侵略我們華南和華東;而以朝鮮和旅大為他北進的根據地,由此進攻我們的滿蒙和華北。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中國要講求真正的國防,要維護東亞永久的和平,斷不能讓高麗和台灣掌握在日本帝國主義者之手,必須針對著日本之積極侵略的陰謀,以解放高麗、台灣的人民為我們的職志。

  蔣介石代表中國政府公開提出收復台灣的目標,極大鼓舞了臺胞的抗日激情,紛紛回到大陸組織團體參加抗戰,主要有福州的“台灣抗日復土同盟”、華南的“台灣民主革命總同盟”、“台灣青年革命黨”、“台灣國民革命黨”等,許多人還加入國民黨。1940年3月,蔣介石令朱家驊、陳立夫等“負責約同日韓臺在渝之革命首領會商”,籌劃推動“日本台灣朝鮮的各項革命運動”。

  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爆發,次日國民政府正式對日宣戰,向中外宣告“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據此,中日過去所訂的條約當然廢棄,《馬關條約》對台灣的束縛完全消失。於是就國際法而言,台灣自中國對日宣戰之日起,即已恢復為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法理地位。1942年4月間,在重慶掀起了一個聲勢頗大的收復台灣宣傳運動,國民政府一些軍政要人如孫科、陳立夫、馮玉祥等人,或發表廣播演説,或出席宣傳集會,或撰寫紀念文章,闡述台灣與中國的隸屬關係和收復台灣的意義。

  1942年4月,台灣革命同盟會呈請黨政當局准予成立“台灣省政府”,“以勵人心,而副民望,使六百萬台胞得以信奉三民主義,五十年失地得以歸依祖國”。其時德軍正揮師斯大林格勒,蘇聯紅軍堅決抵抗;美軍在太平洋戰場與日軍廝殺,勝負仍難逆料。蔣介石對“成立台灣省政府”的建議沒有表態。

  到了1943年,蘇聯紅軍取得了斯大林格勒保衛戰的勝利,轉入全面反攻階段;美軍在中途島及瓜達爾卡納爾群島大敗日軍,逐漸取得了太平洋戰場的主動權。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朝著有利於同盟國的形勢發展。1942年11月3日,外交部長宋子文在重慶舉行記者招待會,指出日本所侵佔之土地均應于戰後交還原主,“中國應收回東北四省、台灣及琉球”。其時,盟國有一部分人提出台灣國際共管等。美國《幸福》、《生活》、《時代》三大雜誌合草的“太平洋關係備忘錄”第四段,提議戰後在太平洋建立一條防禦地帶,列入台灣,劃歸國際共管。為此,1943年初《大公報》發表題為《中國必須收復台灣————台灣是中國的老淪陷區》的文章,指出“根據國際公法,台灣是不折不扣的中國領土。日本從中國手裏奪去台灣,台灣應該歸還中國。根據大西洋憲章,台灣也該歸還中國”,呼籲“中央對台灣問題最好即作具體的措置,以淪陷省區待遇台灣”。

  中國人民正在進行艱苦卓絕的抗日戰爭,僅靠自身的力量很難收復台灣。中國若不能在盟軍攻克台灣之前謀求美英承諾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的歸屬問題將變得複雜化。

  1943年初,宋美齡訪美,蔣介石囑其會見羅斯福總統時,可商洽中國被日本強佔的領土處置問題。

  2月,駐美大使魏道明電告蔣介石,羅斯福總統已表示“日寇所有島嶼,除其本國外,均應就同盟國警備立場支配之,台灣當然歸還中國。”羅斯福的承諾使蔣介石稍感寬慰。

  3月,蔣介石發表《中國之命運》一文,在“中華民族的成長與發達”一章中指出:台灣、澎湖列島本是漢人開發的區域,屹峙東南,久為我們中國的屏藩,迄至明末,乃為荷蘭人所侵據,而終為我鄭成功所收復,其事跡真可歌可泣。以國防的需要而論,上述的完整山河系統,如有一個區域受異族的侵據,則全民族全國家,即失其自衛上天然的屏障。

  不難看出,蔣介石已經意識到日本帝國主義的覆亡只是時間問題,中國收回台灣主權排上了國民政府的工作日程。

  外交贏得美英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對於台灣的前途,美國國內頗有爭議,基本上有三種意見,即“台灣可獨立和自治;歸還中國;設立一臨時聯軍託管制,在託管期間,台灣人民可準備舉行公民投票,決定他們的最後政治命運”。而美國國務院的意見是,“台灣是要歸還中國,而就美國或聯軍在臺利益不作任何保留”。

  中國人民浴血奮戰,給日本侵略者以沉重打擊,成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一支重要力量,國際地位逐步提升。羅斯福總統很想與蔣介石會晤,以商討對日作戰等問題。幾經週折,1943年7月8日,蔣介石復電羅斯福,贊成其秋季會晤之約,並籌劃會晤時共同宣言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東北與台灣必須歸還中國”。

  在羅斯福總統及丘吉爾首相的邀請下,1943年11月,蔣介石赴開羅參加中美英三國首腦會議。行前,軍事委員會參事室草擬了關於開羅會議中國應提出的問題草案,包括日本應將台灣及澎湖列島、琉球群島歸還中國。11月23日,他與羅斯福商談,提出“日本于‘九一八’事變後自中國侵佔之領土(包括旅、大租借地)及台灣、澎湖,應歸還中國。”羅斯福承諾“日本攫取中國之土地應歸還中國”。

  次日,美方草擬的公報草案提出:“日本由中國攫取之土地,例如滿洲、台灣、小笠原等,當然應歸還中國。”蔣介石核定後,認為文中“小笠原”更正為澎湖後可以同意。

  26日,英方亦提出一份修改案,主張:日本由中國攫去之土地,例如滿洲,台灣與澎湖列島,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英國外交次長賈德幹稱:此項修改之擬議,蓋因英國會或將質詢英政府,為何關於其他被佔領地區並未説明歸還何國,獨于滿洲、台灣等,則聲明歸還中國。上述各地固屬中國,但殊不必明言耳。

  隨行的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王寵惠指出:如此修改,不但中國不贊成,世界其他各國亦將發生懷疑。世界人士均知此次大戰,由於日本侵略我東北而起,而吾人作戰之目的,亦即在貫徹反侵略主義。茍其如此含糊,則中國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皆將疑惑不解。故中國方面對此段修改之文字,礙難接受。他主張維持原草案字句。

  美國代表駐蘇大使哈立曼贊成王寵惠的意見,稱:吾人如措詞含糊,則世界各國對吾聯合國一向揭橥之原則,將不置信。

  通過激烈的辯論,中美雙方主張不變,最後英方同意維持原草案。蔣介石還提出:要使當時之台灣海峽及南亞海上交通不為敵人所利用;要在1945年以前用武力恢復台灣。

  26日,中美英三方簽署開羅會議宣言,明確表示三國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1943年11月28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此次開羅逗留七日,其間以政治收穫為第一,軍事次之,經濟又次之,然皆獲得相當成就。本月大部精力,皆用於會議之準備與提案之計劃,慎重斟酌,未嘗掉以輕心。故會議時各種交涉之進行,其結果乃能出於預期,此固為革命事業中之一項重要成就。

  12月4日寫道:昨日發表開羅會議公報以後,中外輿情無不稱頌為外交史上空前之勝利,寸衷唯有憂懼而已。

  12月31日寫道:本年自一月英美平等新約訂立,乃至美國對華限制移民律撤銷案之通過,以及開羅宣言東北與台灣交還中國,加之戰後朝鮮獨立之聲明以後,我國次殖民地之地位與百年來所受之國恥,已掃除盡凈。

  無疑,在當時中國尚無充分的軍事力量直接從日本帝國主義手裏收回台灣的情況下,蔣介石通過外交上的努力,使美英兩大國承諾將台灣的主權歸還中國,解決台灣在日本戰敗後的歸屬問題,為中國最終收復台灣奠定國際法的依據,維護了國家的主權和領土的完整。

  在大陸參加抗戰的臺胞聞迅致電蔣介石:“頃見報載開羅會議重大成功,臺澎等地歸還中國,凡我臺胞同深感奮,如蒙鞭策,願效馳驅。”島內的臺胞,不久也從美軍飛機空投的傳單中,獲知這一喜訊,有如“上天降福星”,奔走相告,期待台灣早日回到祖國懷抱。

  著手收復台灣

  《開羅宣言》發表後,蔣介石遂籌劃台灣的收復工作。1944年春,他令行政院高級官員張厲生研究並擬具復臺政治準備工作、組織及人事等切實辦法呈核,批准成立國防最高委員會中央設計局台灣調查委員會(下簡稱“臺調會”),作為負責收復台灣工作的職能機構,派行政院秘書長兼全國總動員會議主任陳儀為主任委員。

  1944年6月2日,蔣介石批示:關於將來台灣剋復後軍事及行政之負責管理問題可根據開羅會議時我方提出之原建議,先向美國商洽,俟有相當結果,再與英國商洽。……所擬關於行政院設‘台灣設省籌備委員會’一節,查現在中央設計局業已設置台灣調查委員會,如稍加充實,多多羅致台灣有關人士,並派有關黨政機關負責人員參加,即足以擔負調查與籌備之責,暫不必另設機構,以免駢枝之弊。

  為充實臺調會的力量,9月25日蔣批准臺調會委員名額增為11人,並準派臺籍人士黃朝琴、遊彌堅、丘念臺、謝南光、李友邦為委員。

  在蔣介石領導下,臺調會就收復台灣工作進行了艱苦的準備。其主要任務是,調查台灣實際狀況,編輯有關台灣的資料刊物,研究有關台灣問題的意見及方案;訓練台灣行政、警察、銀行、教育等幹部、專業人員;規劃未來台灣行政體制及各種機構接收辦法。到1945年3月,臺調會共編成日本統治下的台灣行政制度、財政金融、貿易、交通、教育等概況資料19種,40多萬字;分類翻譯出台灣民政、財政、金融、司法、農林牧漁、工商交通、教育七大類法令,約150萬字。

  接收工作以人才最為重要。1944年8月17日,蔣介石令陳儀、陳果夫、吳鐵城、張厲生、段錫朋、熊式輝等六人共同籌劃此事,批示:“所有台灣所需黨務與行政之高級及中級幹部應即一併統籌訓練。同時注意現在教育界、工程界之台灣籍專門人才,以適應將來建設之需要。”

  9月1日,蔣介石又下令“會同中央警官學校辦理台灣警察幹部訓練”。在臺調會統籌協調下,中央訓練團舉辦“台灣行政幹部訓練班”,招收學員120人,分民政、工商、交通、財政、金融、農林、漁牧、教育、司法各組訓練,為期4個月,從1944年12月開學至1945年4月結業。四聯總處的銀行訓練班訓練銀行業務人員40名。1944年10月,中央警官學校開辦“台灣警察幹部講習班”,次年在福建設立第二分校,共訓練各級警務人員932名。

  收復台灣後應實行何種行政體制,臺調會及當時在重慶的臺籍人士多主張採用不同於各省、而類似于日本在臺總督府的行政體制,也有人主張“全盤改變日本統治時的制度,建立省政府,推行當時通行的一切法令規章”,但陳儀等人的意見最終佔了上風。1944年8月,臺調會擬成《台灣接管計劃綱要草案》,送蔣介石審核。蔣介石有在美軍攻佔台灣後施行“軍政府”的打算,臺調會擬在臺建立特別省制的意見與他的想法相近。至1945年3月,蔣介石才核定《台灣接管計劃綱要》。該綱要規定“接管後之省政府,應由中央政府以委託行使之方式賦以較大之權力”。

  8月,陳儀又向蔣介石提出不在台灣建立省政府,改設行政長官公署,作為過渡機構,蔣介石予以首肯。9月4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公佈,規定: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于其職權範圍內,得發佈署令,並得制定台灣省單行規章。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受中央之委任得辦理中央行政。台灣省行政長官,對於台灣省之中央各機關有指揮監督之權。

  相比較而言,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具有比當時大陸各省政府更大的權力。蔣介石站在專制獨裁的立場,支持陳儀取鑒日本在台灣總督府的施政效率,漠視台灣民眾要求與大陸省份“一視同仁”的心態,未料到行政長官制度的高度集權與經濟統制政策會招致台灣民眾的強烈抗爭。

  1943年底,美國海軍上將尼米茲提議,直接攻佔台灣和中國大陸的沿海地區,以切斷日軍在東南亞的戰略補給線,並進攻日本本土。為此,美國海軍軍部制定了代號為“鋪道”的攻臺作戰計劃,並擬議與蔣介石取得協議,若可能,美軍單獨管理台灣,一直到日本投降和戰後總解決為止。

  尼米茲的計劃遭到麥克阿瑟的反對,他主張先進攻菲律賓,而羅斯福總統對此不置可否。1944年美軍佔領雷特島後,尼米茲等人經過商議,認為佔領菲律賓、琉璜島及琉球群島應列為優先,遂放棄“鋪道”計劃,進攻琉球。1944年11月,美國空軍遂大規模空襲台灣的日軍設施。

  隨著美軍逼近日本本土和希特勒德國的覆亡,接收台灣迫在眉睫。1945年4月7日,蔣介石批准由臺調會和黨政軍各機關主管人員每月開一次聯席會議,會商接收事宜。5月,在重慶召開的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蔣介石再次誓言“受日寇劫掠最早之台灣,重歸祖國,始為我抗戰徹底之勝利”。其間,他接見台灣淪陷50年來第一位臺籍國民黨代表謝東閔,問詢有關台灣的情況,要謝東閔轉告臺胞“台灣的光復快要到了”。

  台灣終於回到祖國懷抱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國發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宣佈“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8月14日,日本政府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次日,日本天皇廣播投降詔書。17日,麥克阿瑟以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台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中國戰區統帥蔣委員長投降”,明確了將嚴格履行開羅會議以來的有關國際承諾、台灣立即由中國接收的安排。

  9月2日,日本在向各同盟國投降而簽署的無條件投降書中表示:“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佈的,及以後由蘇聯附署的公告各條款。”

  9日,蔣介石向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下達第一號命令:在中國境內(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除外)、台灣以及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所有一切日本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向本委員長無條件投降。 

  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中國收復台灣終於進入實施階段。8月24日,蔣介石在國民黨中常會、國防最高委員聯席會議上説,台灣不能回到祖國懷抱,則國家的獨立自由就無從談起,而抗戰的目的亦無由達成,要求部屬全力以赴完成台灣接收工作。27日,蔣介石任命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不久又兼台灣警備總司令。9月1日,陳儀在重慶成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警備總司令部臨時辦事處,開始籌劃去臺受降接收的有關事宜。

  10月25日,中華民國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向日本台灣總督兼日軍第十方面軍司令安藤利吉下達第一號手令:本官奉令“接受台灣、澎湖列島地區日本陸海空軍,及其輔助部隊之投降,並接收台灣、澎湖列島之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産”。安藤利吉在簽具的受領證中表示:對於本命令及以後之一切命令、規定或指示,本官及所屬與所代表之各機關部隊之全體官兵,均負有完全執行之責任。

  至此,日本將甲午戰爭後從中國竊據的台灣、澎湖列島交還中國的一切法律手續均告完成。陳儀隨即聲明:“從今天起,台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台灣終於回歸祖國,洗卻了中華民族在甲午戰爭所遭受的奇恥大辱,是中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最大收穫之一。

  離散50年的棄兒終於回到祖國母親的懷抱,不禁悲喜交加。國民政府接收人員尚未去臺,台灣民眾即自動爭挂國旗,爭學國語,自覺維持社會秩序,以實際行動響應接收。國民政府官員和軍隊赴臺,均受到臺胞歡迎。10月25日受降典禮結束後,“台北40余萬市民,……老幼俱易新裝,家家遍懸燈彩,相逢道賀,如迎新歲,鞭炮鑼鼓之聲,響徹雲霄,獅龍遍舞于全市,途為之塞”。“家家戶戶,歡欣無比,家家戶戶,祭祖謝神,向先民冥中告知台灣已歸回祖國”。

  1946年10月,蔣介石終於第一次踏上祖國的寶島台灣,“今天欣逢台灣光復一週年紀念,中正特來參加這次慶祝大會,與我相別五十年的臺省同胞,同聚一堂,共同慶祝光復,使我五十年的宿志得如願以償”。

  蔣介石在台灣問題上的認識,表明了他是一個民族主義者,在維護國家統一這個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上立場是堅定的。雖然中國的力量尚不強大,但蔣介石充分利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有利的國際環境,不失時機地實現台灣主權回歸中國,並做了一定程度的準備工作,最終於1945年10月使台灣回到祖國懷抱,他所起的作用應充分肯定。但國民黨在台灣的統治並沒有給台灣人民帶來真正的幸福,反而導致“二二八事件”的爆發,使台灣同胞心靈受到嚴重創傷,迄今仍難以抹平,蔣介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責編:王京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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