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買加概況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8日 15:56)
國名:牙買加(Jamaica),牙買加在印第安人阿拉瓦克語中是“泉水之島”的意思。
獨立日:8月6日(1962年)
國慶日:每年8月的第一個星期一(1962年)
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兩道寬度相等的黃色寬條沿對角線將旗面分成兩兩相等的四個三角形,上下為綠色,左右為黑色。黃色代表該國的自然資源和陽光,黑色象徵已經克服和即將面臨的困難,綠色象徵希望和國家豐富的農業資源。
國徽:圖案中間為盾徽,白色盾面上有一個紅色十字,五隻金黃色的菠蘿排列在紅十字上。盾徽上端是一頂頭盔,兩旁飾有黃白花冠圖案;頭盔上頂著一段木頭,木頭之上是一隻張著嘴的鱷魚。盾徽兩側為印第安人,右側的強壯男子手執一張弓,左側的青年女子手挽一筐菠蘿。下端的綬帶上用英文寫著“出類拔萃,一個民族”。
國花:“生命之木”花
自然地理:10991平方公里。位於加勒比海的西北部,在古巴以南140公里,海地西南160公里處。為加勒比海第三大島。海岸線長1220公里。
人口:255萬(1998年)。黑人和黑白混血種人佔90%以上,其餘為印度人、白人和華人。英語為官方語言。多數居民信奉基督教,少數人信奉印度教和猶太教。
首都:金斯敦(Kingston)
簡史:原為印第安人阿拉瓦克族居住地。1494年哥倫布發現該島。1509年淪為西班牙的殖民地。1655年英國佔領該島。17世紀末至19世紀初,成為英奴隸市場之一。1834年英國宣佈廢除奴隸制。1866年成為英國直轄殖民地。1958年參加西印度聯邦。1959年獲得內部自治權。1961年9月退出西印度聯邦。1962年8月6日宣佈獨立,為英聯邦成員國。
政治:現行憲法于1962年8月6日生效。憲法規定,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總督是女王的代表,由女王任命。總督負責任命總理和由總理提名的政府部長,及任命反對黨領袖。由參眾兩院組成的議會為國家立法機構。內閣是政府行政機構,總理為政府首腦,擁有行政權,直接領導內閣。
外交:奉行獨立的、不結盟的外交政策,堅持不干涉原則,把發展本國經濟作為其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標,主張發展與各國的友好合作關係,在優先發展與美國等西方主要發達國家關係的同時,注意加強與拉美等第三世界國家的關係;積極發展與加勒比國家的團結與合作,推進加勒比地區一體化進程。主張南北對話,加強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經濟合作。
與中國關係:1972年11月21日,牙買加與中國建交。
責編:柳博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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