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64)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4日 16:36
19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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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朱德委員長打電報給巴拿馬議長豪爾赫 雷文 羅薩斯,對巴拿馬運河區美國當局踐踏巴拿馬國家主權,槍殺巴拿馬人民的暴行,表示極大的憤慨,對英勇鬥爭的巴拿馬人民表示敬意。
3月 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百一十四次會議批准《外國人入境出境過境居留旅行管理條例》。
朱德委員長致電蒙達那議長和黃鴻薩議長,支持柬埔寨王國議會和國民議會在告世界各國議員書中提出的正義要求。
4月 巴西當局無理逮捕我居留巴西的九名貿易工作人員和記者。4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打電報給巴西國會參眾兩院,希望他們促使巴西當局立刻釋放我被捕人員,並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使他們恢復正常業務活動。
10月 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百二十七次會議聽取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楊成武和外交部副部長喬冠華有關我國成功地爆炸第一顆原子彈的情況的報告。
11月 首都各界70多萬人舉行示威和集會,憤怒聲討美、比帝國主義的罪行,堅決支持剛果(利)人民爭取民族解放的正義鬥爭。
12月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不公開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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