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62)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4日 16:35
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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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中共中央在北京舉行擴大的工作會議(又稱七千人大會)。這次會議在充分肯定1958年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成就的前提下,明確指出幾年來黨和國家工作中發生的缺點和錯誤,初步總結了“左”傾錯誤的教訓。
3月 毛澤東針對這時期民主和法制問題上存在的一些情況,指出“不僅刑法需要,民法也需要,現在是無法無天。沒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一定要搞,不僅要制定法律,還要編案例。”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次會議是經過3次延期後才召開的,是全國人大建立後第一次不公開舉行的會議。
7月 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十六次會議通過關於支持朝鮮最高人民會議為迫使美軍撤出南朝鮮、實現朝鮮和平統一給世界各國議會的信的決議。
9月 根據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的指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重新成立了民法研究小組,開始了第二次民法起草工作。
10月 首都各界人民集會,支持古巴人民反對美帝國主義的戰爭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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