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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軍:我跟警察打交道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6日 15:00)

  《焦點訪談》十歲,我陪它走過了九年。

  有人説我在《焦點訪談》這些年總跟警察過不去,無論是公路三亂、交通肇事還是刑訊逼供,似乎這些批評報道的主角都是警察。但是,了解內幕的人都知道,這純屬偶然,因為《焦點訪談》有個不成文的規定,記者的採訪是不分行業、不分區域的。就是説,一個記者不只採訪某幾個行業和某幾個地區。我在《焦點訪談》的這些年,從來不挑選題,因此也就

  談不上跟誰過不去。但細想起來,無論是對觀眾而言還是對於我自己來説,在這些年的記者生涯裏,印象最深的還真就是幾位“警察叔叔”。

  黃警長——遇到的第一個“神探”

  我跟整個警察群體的交往,是從與一位黃姓警長的接觸當中開始的。

  每到春運,火車站周圍就成了票販子的天堂。雖然採取了很多措施,但是因為市場的存在,票販子還是屢打不絕。1997年上海火車站也是一樣。

  當時全國的一些窗口行業,比如公安,交通,鐵路,銀行等等,承諾形成了一股熱。臺領導和我當時的製片人梁建增有這樣一個想法,《焦點訪談》應該在這樣一個社會“熱”現象後面有一點“冷”思考,於是,我帶著審慎和質疑選擇了鐵路系統。因為鐵道部當時向社會推出10個服務標兵窗口單位,上海火車站就是其中之一。

  到了上海一看,果然名不虛傳。上海火車站在春運期間秩序井然。但是我們也看到另一種現象,在火車票普遍緊張的情況下,上海的票販子活動也很頻繁。所不同的是,這裡的票販子手裏並沒有票。在 “全國十佳火車站第一名”的窗口形象和鐵道部的鄭重承諾之下,這裡會不會存在不為人所知的某些“隱情”呢?

  於是,我們物色了票販子,準備探個究竟。當然是採取暗訪的方式。我那次的搭檔是同期進臺的白河山。我們和票販子一起排隊在窗口買票。票販子在前,我在中間,小白帶著暗訪設備跟在後面。距離售票窗口還有七八米的時候,我們突然被幾個“從天而降”的人團團圍住。只聽得有人大喝“我們是警察!”説時遲,那時快,三下五除二把票販子、我和小白我們三個人扭住,不由紛説連推帶搡帶到了一個辦公室。其中一個警察告訴我,他姓黃,職務是警長。

  “據我們觀察,你們不像是真要買票的人,” 黃警長説。

  呦!我當時心裏“咯噔”一下。“畢竟上海”,我想。時至今日我也沒搞明白,我們在什麼時候,露出了怎樣的破綻。

  “説説吧,從哪兒來,幹什麼的。”

  “我們從北京來”,我把身份證給遞給了黃警長。為了能夠順利暗訪,我們不能輕易暴露真實身份。

  “既然證明不了自己是幹什麼的,那只好先委屈你們在這裡呆一陣子。”説完,黃警長帶著那個票販子揚長而去。

  過了一小時

  又了過一小時。

  黃警長一去不回,問別的警察,都説不知道他在哪兒,問能不能走,都説不行。

  為了不暴露身份,我和小白強壓怒火。在我的再三請求下,另一位警察允許我往北京打了個電話。在電話裏,我暗示“梁片”當時的遭遇,請家裏人“營救”我們。

  又過了一會兒,黃警長一臉笑容地回來了。“誤會,誤會,”他連連説。

  後來我們知道,黃警長審了半天那個票販子,一無所獲就把他放了,但卻把我們給“忘”了,直到北京打來電話。

  人獲得了自由,採訪卻泡了湯。

  於是,我們在上海休息了兩天,買了一些新衣服,換了一身打扮,回到了上海火車站。準備繼續進行我們的採訪。不料,第一次跟我們打交道的票販子,沒等我們反應過來就認出了我們。

  “不要賣票給他們,他們不是買票的。”他大聲嚷嚷。

  壞了,這傢伙怎麼也像黃警長似的。我暗想。

  這時候,一直跟著我們採訪,曾經當過十年列車長的朋友 “大老趙”,抓住這個票販子,拎到一個墻角:“別亂叫,再叫我就廢了你!”人高馬大的他一聲暗喝,“烏鴉嘴”於是無聲。

  從頭再來。於是物色票販子,排隊。

  排了一個多小時的隊後,到了窗口,票販子用上海話咕噥幾句,窗口那邊就遞過來了兩張第二天到北京的臥鋪票。要知道,此時的電子顯示屏上寫著“三日內北京無票。”

  “多少錢?”採訪還沒完,我問票販子。

  “不要錢,不要錢。”票販子的回答讓我一愣。

  “我在那邊開了個小飯館,反正你們也要吃飯,不如到我哪去吧。”票販子一臉的懇切。

  難道還有什麼花樣?或者跟鐵路內部的人接頭?我們三個人相互遞了個眼色跟了過去。

  這是一個不大的飯館,裏面擺了四五個小桌子,環境看上去還過得去。但一看菜譜我們就都傻了眼:一碗陽春面30,一聽可樂30,一盤炒白菜40 ......

  “大哥,我們也不容易,掙點鈔票還得分一半給買票的,看上去,你們也像吃飯能報銷的,您看是不是多少點幾個菜吃吃,發票好説......”票販子訕訕地説。

  原來 票販子就是這樣把火車票的差價,巧妙的加到了餐費裏。對於出公差的人來説,那一部分代價顯然在吃喝當中消化掉了。

  上海的文明程度令人驚訝,連票販子掙錢的方式都透著和善,透著人文。

  既來之,則吃之。我們隨便點了兩個菜,買了一聽可樂,沒想到竟然花了150塊錢!結完帳,我們急急忙忙從小飯館裏出來,到對面的一個快餐店回放拍攝的暗訪素材。清晰的聲音和完整的畫面再現了剛才那一幕。

  那期《暗訪鐵路承諾制》的節目兩天后播出,引起一片譁然。鐵道部自不必説,其他作出承諾的窗口單位也受到了很大的震動。幾天后,鐵道部責令上海鐵路局、上海鐵路分局、上海火車站派人到鐵道部來説明情況,鐵路內部稱之為“交班”。北上的陣容可謂不小,一共來了了四十多人,在鐵道部的一間會議室裏,一邊看節目,一邊説明情況。後來,在鐵道部宣傳部領導再三邀請下,我還和上海站的人見了面,他們表示虛心整改,鐵道部的領導也感謝中央電視臺對他們工作的監督。

  事過多年,我對黃警長之神通仍然記憶猶新。在春運期間的售票大廳,在擁擠不堪的環境裏,很快能夠判斷出哪些人是真正的旅客,哪些不是,業務能力的確過硬,真可謂“神探”。

  但有一件事,令我們回不過神兒來,我們被留在警察的辦公室裏好幾個小時,票販子怎麼能輕易脫身?他該是真正的“犯嫌”。還有,我們再次回訪的時候,票販子馬上就知道了我們的意圖,是誰透露了消息?如此看來,長時間泡在火車站的那些票販子也夠神的,難道,他們把黃警長也“拿下”了嗎?只可惜,後來再也無緣見到黃警長,疑問也就這樣一留好多年。

  張金柱——罪責難逃的“特權警察”

  張金柱是一個被執行了死刑的罪犯,執行時間是1998年2月26日。

  此人曾是一個民警,擔任過鄭州市開發區公安分局政委。1997年8月24日晚八點多,他酒後開車,在鄭州市的金水路上,製造了一場人間慘劇。一個十幾歲的孩子被當場撞死,孩子的父親連同一輛自行車,被挂在張金柱的豐田佳美汽車下,一路狂奔,衝出去1500多米之後,在眾人的攔劫下車才被迫停下。

  1997年10月13日,《焦點訪談》播出《逃不掉的罪責》,披露了張金柱撞人逃逸案的全過程。作為這期節目的采編者,在片中,我採訪了大量的目擊者以及倖存的被害人蘇東海,當然還有張金柱本人。節目播出後引起全國人民的義憤。應該説,在相當長的時間裏,開車肇事後逃逸的人被人們統統叫做“張金柱”。

  對於執法犯法警察的採訪向來不易,張金柱案尤其如此。

  尋找交通事故目擊證人是採訪遇到的第一個難題。我記得當時輾轉物色到了七位現場目擊者。但就在要採訪的時候,有六個人打了退堂鼓,能夠接受採訪只有一個人,他是位老黨員,曾是個參加過越戰的退伍軍人。他的一句話令我至今難忘,他説:“在好萊塢警匪片中才能出現的鏡頭卻在鄭州的街頭上演了”。對於那些不肯站出來作證的人,我想他們顧忌的一個重要原因也在於張金柱本人身份的特殊。就因為他是一個警察,一個身居要職的警察。在普通老百姓看來,警察一般都是有“特權”的人。

  張金柱為什麼在大庭廣眾下如此囂張?警察的身份是否能讓司法維持應有的公正?這些都是我們在整個採訪過程當中需要破解的一個個問號。隨著調查的深入,很多真相漸漸浮出水面。肇事的那輛豐田佳美,是一個不明身份的人送給張金柱的。車主遠在廣西,車卻挂著河南的牌照,而且,是一輛報廢的北京吉普的牌照,這個情況當時警方並不掌握,是我們在採訪中了解到的。一個公安局政委駕著一輛來歷不明的車,牌照也是用的別人的牌照,我想這本身就是一個特權作用的結果,一般老百姓行嗎?

  還有一個細節,從張金柱的履歷表中我們看到,他曾在部隊裏當過修理汽車的技工,這不僅能夠證明他有很好的駕駛技術,而且,對機械性能也有超出一般人的了解。這也從另外一個角度證明了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撞了人。可如果一個人,特別是一位警察,肇事之後,拖著人一路狂奔,那這個人不僅可稱作“喪盡天良”,而且,人們有理由懷疑這跟他的特殊身份有著必然的聯絡。

  我那期節目的搭檔是一位資深記者,叫楊明澤。張金柱案的特殊性考驗了我們作為記者的基本功和職業良心。事關重大,一頭是命案,一頭是有領導職務的警察。這給我們的採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的採訪要細緻入微,經得住方方面面的審核。

  採訪張金柱是節目的必須,經過爭取,我們在鄭州看守所見到了他。見面之後,張金柱裝聾作啞一言不發,藉故自己身體不好,懷裏抱著氧氣袋,鼻子裏插著氧氣管,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後來我找到看守所裏的獄醫,他説張金柱是心臟的確有點不舒服,但並無大礙。既便是這樣,我們作為記者,也不能在這種情況下強行採訪,哪怕他是個犯罪嫌疑人。

  為打破僵局,我和楊明澤先跟張金柱聊別的事,讓他放鬆心理戒備,説説自己的真心話。張金柱卻一直搖頭,沒有説話。等我們收拾好採訪設備,即將無功而返時,他嘴裏嘟囔了幾句話,他説,這點小事就把我搞成了這個樣子,我當了這麼多年的警察,應該給我一機會。這番話後來被《焦點訪談》主持人方宏進用在《逃不掉的罪責》這期節目的結尾,引起全國人民更大的憤怒。

  一些人説,包括張金柱自己也認為,他之所以被處以極刑,是新聞報道的結果。換句話説,他是被媒體和輿論殺掉的。這也便是為什麼他在1998年被執行死刑之後,有關張金柱的話題仍然延續到今天的一個原因。

  當然作為跟蹤報道張金柱案全過程的記者,我對這種説法很敏感,也很在意。直到現在,法學界對張金柱是否應該判死刑有爭論。其實,對一個案件,一個判決存有爭議是很正常的,這也説明法制環境的寬鬆,法學界的活躍。但是説《焦點訪談》殺了張金柱,于法無據,與事不附。很顯然,張金柱如此的結局,既有法律的莊嚴審判,也包含了民意的道德譴責。如果説在大眾輿論的層面上,包括《焦點訪談》在內的一些媒體發揮了作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前不久瀋陽的劉涌黑社會案,哈爾濱的寶馬撞人案,如果沒有媒體的介入,沒有民意的集中反映,結果如何,怕自有公論。換句話説,《焦點訪談》不介入的話,張金柱能不能死,這反倒值得深思。

  今年2月,我所在的《聲音》欄目討論了一個話題,是發生在吉林的“王有才梯子案”。住在二樓的一家人,因為一樓的縣機電公司不讓走室內樓梯,只得在室外自搭木梯,而且一走就是六年。當事人王有才跑遍了所有可能的機關,結果都一樣,沒法解決。我記得一個法學教授在分析這個案子時説得得非常好,她説一個好的法律一定和民意的判斷是一致的。

  2003年7月我接待了一位從大洋彼岸來到中國的學者,中文名子叫李本,他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教授,研究的方向是中國司法體制和輿論監督。李本教授在美國經過調查了解和檢索,把我在《焦點訪談》一些報道作為他研究的對象,進行了大量的分析。他對我的熟悉程度超過我的想象,特別對我作品中的一些情節復述,準確的令我感到驚訝。

  張金柱案也自然成了李本教授和我談話的一個重要內容,經過探討,他得出的結論和我的看法一致,那就是,如果媒體干預司法首先是法制的不完備,其責任不在媒體本身。媒體的職責是披露真相,換句話説,媒體只對真相負責。讓執法者感受到不公平執法可能帶來的後果,正是媒體公眾良心的充分反映。與許多案件一樣,張金柱案的披露和被公眾持續關注,是媒體的成功,更是法治的勝利。

  在不同的場合,我見過張金柱四次,其中一次是正式採訪。印象最深的是在1998年2月26日張金柱被最高法院核準執行死刑的時候,他被帶離法庭和我對視的那一瞬間。恐懼和無奈充滿了他那張漲紅了的臉。人們説他的眼裏應該充滿憤恨,但是我當時沒有感覺到。

  張金柱作為罪犯伏法已經有六年多的時間了。但是張金柱給我本人、給法學界、給廣大社會留下的話題還沒有結束。他也就成為我在《焦點訪談》九年多的時間印象最深的警察。

  苗義河——不打不成交的山西交警

  “20!40!”309國道山西潞城交警,對一輛沒有任何違章的運煤車無端罰款的情景,隨著《焦點訪談》《“罰”要依法》節目的播出而被廣大觀眾所熟悉。

  《“罰”要依法》這期節目是在1997年10月25日播出的。苗義河是我所披露的亂罰款警察中的一個代表性人物。説他具有代表性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因為他在節目中出現的警察裏的職務是最高的,時任潞城交警大隊指導員;另一個原因,就是他在節目中所出現的頻率最高,既有在相對冷靜的情況下接受採訪的畫面,也有追上我和白河山要搶設備,砸機器的偏激表現。於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苗義河”這個名字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是他的形象、特別是他用山西話説“別採訪我,沒意思”的節目片段,成為一方笑談。

  《“罰”要依法》播出之後,苗義河和其他一些警察受了處分,離開了公安隊伍,這樣的決定無疑是正確的。因為山西黎城潞城一些交警的做法,確實暴露了少數民警在執法過程中讓老百姓看在眼裏,恨在心上的一些共性問題,引起了共鳴。正如《焦點訪談》主持人方宏進在《

  “罰”要依法》這期節目片尾中説的:“這種做法不僅僅是廣大人民群眾不滿意的,也是廣大公安民警所不能夠容忍的。”苗義河後來被安排進潞城水物局工作。

  1999年4月,《焦點訪談》五歲。

  《焦點訪談》五週年的特別節目《焦點的報告》的策劃案上有請苗義河進北京演播室的計劃。 當時,對於這樣一個計劃有兩種不同的的意見,一種認為,把他請回來等於二次“曝光”,恐怕他本人很難接受,更談不上接受。另一種意見認為,請他回來恰好體現媒體的監督是在客觀公正基礎之上的,而不是跟誰過不去。經過一番爭執,最終後一種意見站了上風。

  請苗義河做嘉賓的任務自然落到我的身上。於是,我再一次到山西,去面對我的採訪對象——當時已經脫下警服的苗義河。

  到了潞城,很快就見到他。開始老苗的情緒還算正常,但當我説到這個節目意圖的時候,他沉默了。是的,在不太長的時間內,一個人發生了如此巨大的人生轉折,內心的壓力可想而知。好在這次見面前,我已經先後採訪過他三次了,也算是熟人,説起話來沒有太多的隔閡。

  “我咋去呢?”苗義河問我。

  “咋去,直著腰板去!”在一旁端茶倒水招待我們的苗夫人對丈夫説。

  “去吧,到哪以後實話實説,沒想好,也可以啥都不説。”潞城新上任的市委牛書記也出面勸老苗。

  事後我知道,《焦點訪談》的特別節目計劃,不知道通過什麼途徑被時任山西省委書記的胡富國了解了,他打電話給長治的市委書記,讓老苗來北京,跟中央電視臺“見見面也好”。

  於是,經過一番“思想鬥爭”,苗義和終於同意與當地交警大隊其他同事一起到北京。當然,我看得出來,他當時的心情非常沉重,用“鬱鬱寡歡”來形容也是不過分的。

  從山西潞城馬不停蹄開車到北京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我們在中央電視臺後面一條街找了一家涮羊肉館,給老苗一行接風洗塵。誰知,到了那家飯館以後,苗義河“茶飯不思”,除了抽煙,其它“滴水不進”。顯然,他的心裏沉著石頭。這下可把我們給難住了。

  “有了,還找老苗家裏快人快語的那位!”不知是誰又想起了苗家的女主人。

  不一會兒,老苗的手機響了,他出去接了一會兒電話。回來後,表情似乎輕鬆了一些。我們猜,那電話一定是家裏打來的。

  “有我們山西的小米粥嗎?”看來老苗有胃口了。

  這又難住了我。涮羊肉館,哪有小米粥,而且還要“沁州黃”!

  “老苗,別難為人家了,先吃點別的吧。”一起來京的人勸他。

  悻悻然的苗義河這才拿起了筷子。

  大概過了一個多小時,我們快吃完飯的時候,門開了,服務小姐端來一鍋小米粥。

  “從哪兒來的?”我問。

  “不是你們拿的鍋,拿的米讓熬的嗎?”

  順眼望去,有個人站在門口,這個人我認識,是我拍《“罰”要依法》的搭檔白河山的妻子熱雨。後來我知道,苗義河提了喝粥的要求之後,坐在一旁的白河山悄悄打了一個電話給他的妻子,讓她把鍋和家裏的小米拿到我們吃飯的地方,熬了一鍋粥給端來。

  老苗聽説了這一切,很長時間沒有説出話來。

  後來他跟我説,沒想到中央電視臺名牌欄目的記者,會這麼真誠對待一個犯過錯誤脫掉警服的人。第二天他進了演播室,狀態就好多了。整個節目錄得很順利,在場的觀眾還為老苗能有再次來北京的勇氣而鼓掌。

  走出演播室的時候,苗義河又跟我説,沒想到觀眾、主持人、整個氛圍對他還是那麼寬容。我説,老苗,根本不存在誰跟你過不去的事,如果説過不去的話,那是你自己跟你自己過不去,或者説現在的你跟原來的你過不去。

  節目錄製完成的當晚,我們陪老苗喝了很多酒。席間,他説:“從九七年下半年起,我已經有快兩年沒出過遠門了,我怕到了外地,怕拿出身份證住宿,別人説‘你就是苗義河啊?!’。不過,今天在北京,我覺得我想得太多了,其實哪有那麼嚴重。”他還説,第二天向去天津看看多年沒見面的戰友,問問我的意見。我當然支持,只是要他跟潞城水務局,他新單位的領導請個假。

  聽説他後來在天津連吃三天海鮮,心滿意足。

  作為《焦點訪談》的記者,難免要採訪各色人等。用什麼樣的心態跟被曝了光的人打交道,這無疑是門學問。通過與苗義河的交往,我覺得還是那句老話:以誠相待。後來我在一篇文章中寫到,要用“三平”的心態來對待被採訪對象。這“三平”是指“平等”、“平視”、“平靜”。作為記者,應該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既不能因為有些事情令人憤怒而産生過多的主觀傾向,也不能因為面對的是達官要人而失去自我。跟苗義河這位基層幹部,這位與自己曾經在採訪中發生過衝突的普通人的交往,讓我體會到職業記者更深的含義。

  最近一次跟苗義河聯絡,聽説他現正準備退休,家裏的生活也都安頓下來了。原來他的愛人下崗,兩個子女沒有工作,現在這些問題都解決了。作為當時被拒絕的採訪記者,後來跟他時有聯絡,成為了朋友,我覺著這是《焦點訪談》一個工作信條的結果,那就是:對事不對人。

  杜培武——死裏逃生的蒙冤警察

  1998年4月20日晚上八點多,昆明公安局的女民警王曉湘和昆明市石林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俊波被人槍殺在同一輛車裏。王俊波的手槍也被罪犯搶走。 案件發生後,昆明警方迅速組成了一個專案組,發現死者王曉湘的丈夫昆明市公安局緝毒民警杜培武有重大嫌疑,於是將其逮捕。

  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杜培武死刑。

  杜培武在法庭上以自己沒有殺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提出上訴。

  1999年10月20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處杜培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0年的7月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杜培武無罪。

  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為何又被判無罪釋放?那是因為在此之前殺害王曉湘、王俊波的真兇落網.

  杜培武顯然是個悲劇人物。

  一個無辜的警察,在一個什麼樣的前提下才能夠承認自己殺過人,這是一個急需找到答案的問題。我的採訪,不用多説,順著調查一系列錯誤的産生而開始:為什麼公安會錯抓?為什麼檢察院會錯訴?為什麼法院會錯判?正是這一連串的錯誤,導致杜培武錯案的發生。

  刑訊逼供是極易想到的答案。

  問題是,情節怎樣,證據在哪?

  對杜培武的採訪是在一家醫院的病房裏進行的。已患小腦萎縮症的他,坐在我面前,回憶那一個個慘不忍睹的場景。

  “在刑警隊的辦公室,我經常被用手銬銬起來,吊在防盜窗的鋼樑上”,他説,“當整個身體懸空的時候,不到一分鐘基本上就會失去知覺。這一切,就是為了讓我承認是我殺了他們。”

  杜培武的回憶給我提供了進一步採訪的線索和思路,之後,我在昆明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辦公室裏拍到了令人恐怖的那些鋼梁。

  杜培武案的偵破經過了警犬識別、測謊儀測謊等技術手段,據説都推斷他去過現場的殺人嫌疑非常之大。還有杜培武袖口上殘留有開了槍以後槍藥的殘跡,而他腿腳上的一些泥巴的成分與發案現場的泥土的成分非常近似,所以依據這些“有罪證據”鎖定了他。

  但是杜培武沒有做過案。

  取得口供是破案的另外一個關鍵因素,這是一般民警辦案的心態,事實證明也是這樣的。無意間,我看到了公安機關的一段錄像資料,內容是杜培武在作案現場對自己作案過程的描述。

  “在車上,你先開槍殺的誰?”錄像中,公安人員問他。要知道,這些民警原來差不多都是杜培武的同事。

  杜培武説“我把王俊波的手槍借過來,很長時間沒拿槍了,我感覺挺新鮮,然後把槍拿在手裏玩兒,後來我想,先殺誰呢,乾脆先殺王俊波吧,因為他是我的情敵,他跟我妻子關係曖昧。我舉起槍來就是兩槍,把他打死在座位上。我的妻子王曉湘看到這種情況以後哀求我説,你不要再殺人了,她説了一些哀求的話。我一想你既然和他好,那你們就去陰間相會吧,又給了她兩槍。”

  錄像中,杜培武説這番話時,表情既豐富,又複雜。

  看了那些錄像,不由得你不相信他是兇手。我問杜培武,“既然你沒做案為什麼有這麼真實的描述?”

  “那是一步一步誘供的結果,”他説,“我編的故事必須跟現實發生的一樣。我得按邏輯去編,我得按他們的提示去編。我編的內容,只能是越來越豐富,越來越真實,都是在想象中完成的。逐步靠近我原來的同事所認定的那種所謂真實的情景。”所以可見他在這過程中遭受的痛苦有多大。

  事過兩年,在醫院,我還能清楚地看到杜培武兩個手腕,兩個腳腕很深的用手銬和腳鐐磨過以後留下的疤痕。但誰都知道,留在他心裏的傷痕,更是無法抹去的。

  因為是警察,杜培武知道自己的權利。他利用所有的可能為自己討公道。

  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庭上,杜培武當庭拿出一件血衣,用以證明自己無端地被刑訊逼供。但令他失望的是,當他千方百計地保留下一個對他十分有利的證據,又想方設法帶到法庭上時,審判長的態度幾乎令他絕望:“交到法庭上來吧”,之後,便沒了下文。

  “我當時真是與哭無淚啊,”杜培武説,“我感到,面對不公的司法,我個人顯得多麼渺小。”

  既然血衣這樣的證據未被法庭採信,杜陪武想到了,他在看守所時還被拍過照片。

  那是剛剛被關進看守所的時候,由於在刑警隊被反復地刑訊逼供,杜培武的身上,特別是腳上和手上留下了明顯的傷痕。他找到當時的一位駐所檢察官,請求他為自己拍下照片,以備日後提供給法庭作為證據。這位檢察官也覺事關重大,於是,他叫來看守所的另一位民警為杜培武拍照。

  “一共拍了四張,”杜培武回憶説。

  法庭審理時,杜陪武提到了這些照片。

  “拍大概拍過,但不知道照片放在哪了。”那位看守所民警作證説。

  於是,照片,另一個能夠證明杜培武被刑訊逼供的關鍵證據,有一次被“忽略”了。

  是否真的拍過這些照片?如果拍過,照片在哪?這些問題也立刻成為我們的調查重點。

  後來就找到了看守所,看守所相關民警説,記不太清楚,不知道在哪兒呢。那麼他也沒有否認這個照片的存在。我們又找到了法院,法院説據法庭調查沒有這樣的照片存在。我又找到杜培武,反復請他核實這個照片到底在哪兒照的,誰給照的,照了些什麼,可能存在什麼地方。因為時間比較久,杜培武也不能夠完全回憶當時的情況,調查陷入了僵局。

  後來經過大量的調查了解摸底,我覺得在公訴機關的可能性比較大。於是就找到了昆明市的檢察院,檢察院説杜培武已經結案了,卷宗都已經上交到了雲南省檢察院,不在他們那兒。

  我又到雲南省檢察院,雲南省檢察院説卷宗雖然在這兒,但是照片是怎麼回事不便作出回答。二次陷入僵局。

  在這個時候,我覺得只要有一點可能性,就要一挖到底。

  經過一番努力,我找到了當時有可能接觸到這個卷宗的一位檢察官。

  記得那是一個星期六的下午,我提出來看一看卷宗,僅僅是看一看,沒有提出來要拍攝。這個檢察官對杜培武也充滿了同情,他表示同意,於是我就到了辦公室,看他從別的房間裏拿過來杜培武案的全部偵察卷宗。

  我喜出望外,飛快地翻了起來。

  找了一本,沒有。又找了一本,還是沒有。

  等翻到十來本時,在附卷看到了幾張照片。照片上的人,正是杜培武!他的近景、中景和遠景的,全身和局部的照片。別看就是四張照片,但是記錄得很完整!要光是一個手腕的照片不知道是誰的手腕,這不能夠被確定,顯然拍照片的人是很有經驗的,既有局部的,又有中景的,還有全景的,但是我有言在先,我只能看,不能拍,但是我又看到了,怎麼辦。我們不能讓那位檢察官擔負不必要的麻煩,於是,我説你不想去別的房間打個電話嗎?那個檢察官説正好我有個事情要辦一下。就在這個當口我暗示我的攝像,杜培武的四張照片後來成為節目中最出彩的證據。

  在一次又一次的刑訊逼供之後,在法庭一次一次地不採信不採納他給提供的證據之後,他絕望了。後來我拍到了一張他寫給家裏的遺書,就是他在判了死刑之後他寫的遺書。遺書上面他説,難道真的把我生的希望寄託在真兇的落網上嗎,如果真的是這樣多麼可悲……沒想到生機就藏在他絕望的一線希望中。後來還是他的同事打掉了另外的一個犯罪團夥——楊天勇等人,楊天勇他們很快交代自己是殺害王小湘、王俊波的兇手,而且很快找到了那把槍,這是關鍵證據。這才得以使蒙冤的杜培武獲得了自由。

  杜培武的形象我仍然是比較難忘的,他雖然個頭不高,但是充滿了一種堅毅感,但是我明顯地感覺到他在受了刑訊逼供,反復被折騰了兩年多以後,他的性格有絕大的改變(臨床診斷説他小腦萎縮這跟那個精神刺激有一定關聯)。他坐在醫院接受我採訪的時候,異常冷靜,也很超脫,只有在描述自己在刑訊逼供的慘狀的時候,才有比較明顯的一絲悲傷。

  我對刑訊逼供這個話題非常感興趣,但我採訪過五期有關刑訊逼供的話題都沒有播出,我一直耿耿於懷。到了2003年,新開播的《聲音》節目給了播出這樣話題的一個新的機會。

  我們以“依法嚴治刑訊逼供”為話題,在《聲音》節目裏請來全國政協委員、最高法院原副院長劉家琛和法學家對刑訊逼供所産生的原因,後果,危害進行了深入地分析。杜培武案自然成為這個節目中間的一個案例。

  百感交集的杜培武在看完這期節目之後對我説,沒有想到作為一家媒體的一名記者,這麼長時間之後你還持續關注這個事件。他還説,一開始看這期節目的時候,是在非常激動的狀態下看完的,腦子裏很亂,等第二天早晨重播的時候,他才算靜下心來又看了一遍。可以想見,幾年前的那一幕幕對他的影響真是太大了。

  每一次看我所剪輯編好的《焦點訪談》《杜培武的遭遇》這期節目,我的心情都是不一樣的。最開始是對他個人的同情。到了《聲音》節目便成了對中國法制的思考。因為《聲音》節目提出來的司法建議是要修改相關法律,刑訊逼供這樣的類似的案件的審理要舉證倒置,就是説讓公安機關拿出證據來證明沒有打過原告,沒有打過反映刑訊逼供的人,而不是説依據現在的法律説,讓被打的人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被打過。

  杜培武曾被雙開,又被吸納進公安隊伍。後來他説,作為警察我知道怎樣珍惜警察的榮譽。我絕不搞類似這樣的事情。對刑訊逼供從原來一般的理解到現在有切膚之痛,我理解他的感受。

  我想這件事情對於杜培武本人的傷害是巨大的,是金錢所無法挽回的,他説這番話的時候雖不是非常激昂,但態度是異常堅定。但是他是不是真的打心眼裏還是對警察的這種職業有跟他最初選擇警校一樣神聖的感覺,這裡面我個人覺得應該還是有差別的,我相信這種差別的存在。他之所以現在還回到警察隊伍中間,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他想通過這個方式找回自己的尊嚴。有的時候人們通過一個民警會聯想到整個隊伍的所謂的腐敗或者是執法不公,我想杜培武本人可能想通過自己的這種努力或者自己的存在來證明這支隊伍還是好的,是有希望的讓人民放心的。

  鄭東強——有膽有識的公安局長

  除了公安題材的批評報道比較難作之外,一些與公安有關的節目往往採訪難度也不小。比如打黑、打私、緝毒、追捕,此類案件一般環節多,曲折複雜,拍攝風險大,在採訪過程中間意想不到的事情很多。在我多年的《焦點訪談》的經歷中,有相當多的公安民警給了我們很多幫助和支持。這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廈門市公安局副局長鄭東強。

  鄭局長是一個老幹探,刑偵出身,在警察圈裏有相當的影響,口碑也很好。我跟他的交往源於1999年3月份去廈門的一次採訪,那次的採訪對像是一個涉嫌走私犯罪的團夥。

  1999年2月的一天,我接到了一封觀眾來信,寫信人是楊浦海關的一位關長秘書。“《焦點訪談》編輯同志,現將我關領導收到的‘內部商情’寄上。看後頗感裏邊大有文章,首先,寄信人在信中既不署單位名稱,也不署單位地址,從查找區號才得知,是福建廈門、泉州一帶。第二,信中自稱長期與台灣進行貿易合作,採用多種渠道進口分類商品,所提到的轎車、摩托車、彩電、音響、空調、手機、都屬於許可證管理,國家限制進口重點敏感産品等等。第三,報價上,能夠看出這個價格之低令人不可思議。其中轎車系列(翻新)是國家禁止進口的,其它各種型號轎車從我們開關掌握的最低估價,所列價格也不足最低檔案價,更不用説法定關稅了。”寫信人認為這一線索可能涉及重大走私犯罪,於是把這封信就寄給了《焦點訪談》,寄到了我的手上。

  拿到這封信,我立即找到了海關總署新成立的走私犯罪偵查局。那個時候這個局剛剛掛牌,沒有精力抽出人力來陪同我們前往廈門進行採訪,於是安排了廈門走私犯罪偵查的分局的同志配合我們。

  帶著線索我們到了廈門。一到廈門,我又改變了主意。因為在我看來,但凡比較大的走私團夥,都是和當地海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一招不慎就會打草驚蛇。這個時候有一位朋友把抓,我跟你介紹一個人,這個人叫鄭東強,是廈門市公安局的副局長,抓刑偵很有經驗。以前在海關的走私犯罪偵查局沒有成立的時候,他主要抓打擊走私這方面的工作。我就找到了鄭東強局長。鄭局長當時也很猶豫,他説新的專門機構已經成立了,打私不歸地方公安管了。我們來插手這個事情,恐怕多有不妥。我覺得也有道理。

  此時,涉嫌買賣私貨的人,不斷跟我聯絡。如果我要再耽擱下去,會失去最佳的採訪時機,公安人員也會失去打擊走私的最佳時機。在這個情況下,我就通過其它渠道找到了當時福建省省委的一個領導,我請他幫助,這個省委領導很快回復説,請當地緝私的地方公安協同你們,配合採訪,同時堅決打掉這個犯罪團夥。在這個前提下,我和鄭局又一次親密接觸。

  對方電話打過去,我自稱是一家貿易公司的業務經理,準備給他做一筆生意。我就問他這個單上的有關供貨的情況,他説我們這個都是秘密的,需要面談才行。當時我在廈門,為麻痹對方,我自稱是在南京,後來對方電話裏説那好,我們知道這個4月1號有一個航班,有飛機從南京到廈門,你坐這個航班來。

  鄭東強局長和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另外一個副局長兩個人商量定了以後説,我們給你們安排隨著那個航班的旅客,一塊從出港的方向出來,這樣賣貨人就不會懷疑你們了。於是我就和我的搭檔白河山,提前通過另一個通道,到了機場裏邊,等這個飛機落到廈門機場,然後從裏邊出來。果然見有人舉著牌子,在接我們。因為廈門是一個島,如果説走私團夥把我們往島內接還好辦,比較容易掌握和控制,如果他往島外走,情況就可能比較複雜,不好控制。一旦走到廈門控制的區域之外,那還有一個跟別的警方聯手的問題,我們的安全怎麼來保障,這也是一個問題。鄭東強局長果斷決定,不論島內還是島外,他們都負責到底。警方將我們必由之路設了幾個點,來策應和埋伏。

  我們住到走私團夥的人安排的賓館,固定房間,是312。由於警方部署得比較及時,我們車的後面有民警的車跟著。剛一到312房間,沒幾分鐘,警方就把312房間對面和左右的房間全面控制起來。後來我知道有幾十個民警就分別在這幾個房間裏,一面觀察對方的動向,同時也在保護我們的安全。

  記者喬裝採訪,有一個尺度需要把握,你在拿到事實的同時是不是在引誘犯罪?比如説別人賣一部手機,你説光要這部手機不行,你給我搞部奔馳。別人説沒有,你説看你報價是30萬,我給你60萬。可能在這個利益驅動下,他就為你搞到了奔馳,其結果是使犯罪情節變得嚴重了。我是法學碩士,我當然要認真地考慮這個問題。我帶著疑問請示製片人梁建增。他也認為這些問題既不能繞過,也必須解決好,讓我馬上請教中央電視臺律師石村。與此同時,我跟鄭東強局長他們一起制定了一個方案,既能夠把事實真相調查清楚,同時又最大程度保護我們安全,還能夠不違法。方案確定以後,我覺得冒點險就比較值得了。

  結果按照約定,第二天上午,對方電話果然來了,説由原來的在我們房間裏見面,現在改成一個茶樓。隨後出租車把我們拉到了一個名叫聖淘沙的茶樓。茶樓的一個房間裏坐著四個人,房間是長方形的,最靠外面的這面是一個門。對方四個人坐在兩側,把我們迎進門後,正對面的位子留給了我們兩個。這個空間是非常不利於我們的。就開始談生意,我首先提出來要看貨。對方就説咱們剛接觸,我們這都是走私來的,沒有貨可看,咱們先談價格。然後這夥人一定要讓我們出示身份證。史料不及的情況下,我們只好把身份證拿出來給他們看。這樣我和白河山的真實姓名、家庭住址等等,也都被對方一一記錄在案。

  回到酒店之後,鄭局當時認為他們是一個比較大的團夥,而且有台灣人,又不肯輕易地出手,説明他們對我們還有防範心理。那麼需要進一步去攻克。他迅速部署了一些特警加強了對我們的保護。同時在會上決定,讓我們繼續扮演買貨人,然後警察在旁邊選擇恰當的機會來打掉這個團夥。這説明記者的每一步都是在警察的許可、同意下進行的,協助警方破案的同時,我們也完成了自己 的採訪。

  在焦急中等到第四天,電話響了,是飛機場接我們的那個人的電話。他説下午三點在浪淘沙茶館再見面。接近3點鐘,我電話又響了。對方説接頭地點我們臨時改變了,你們就在聖淘沙茶館門口等吧。然後我和白河山又在那兒等,等了一會兒出租車開過來,我説去哪兒?司機説幾分鐘就到,也不告訴我去哪兒。七拐八拐,到了另外一個茶樓。下車的時候,我用余光一看,發現鄭局派來的民警們,也跟著我們一塊到了那個茶樓。

  這裡要交代一個小插曲。在北京出發之前,我們考慮到對方會核實我們的身份,上面寫北京某某貿易公司。名片上留了一個電話,這個電話是《焦點訪談》辦公室的一個分機電話。我和白河山,還有康銳三個記者到廈門採訪的時候,辦公室裏這個電話旁邊一張大紙寫著這樣的一些字:“注意,此電話危險,除了楊紅之外,別人不要亂接。”特別醒目。就是怕對方打電話過來審核我們身份。後來得知,走私分子和我們見了第一面之後,果然有電話打到這個分機上了。根據原來的設定,是我的同事楊紅接的,楊紅天衣無縫地把這個事情給平復了,説確實是我們公司,我們這兒一個經理,確實在南京出差。這樣我的説法和北京這邊的説法一印證,對方就進一步相信了我們。

  再説茶樓裏。我和白河山在屋裏邊與這個走私團夥談生意,外面另一位攝像康銳跟著民警等待時機,準備抓捕。後來我這個節目是平行剪輯的,所以剪得跟警匪片似的非常好看。對方就提出來收定金,他説也不用多,兩萬五就夠了。

  我説兩萬五也可以,就把錢拿出來了。我跟鄭局有個約定,我説幾句話,警察就破門而入。我説:“你看協議咱們也定了,這個定金我也交給你了,如果按我們約定的時間貨沒有到,那我可就不客氣了。”但原來的約定是説:“你們如果不把貨運到我們那兒,我就報警了。”可能是因為我的話與原來的約定有出入,外面的民警就覺得舉棋不定。過了大概幾秒鐘,十幾秒。一點動靜沒有。我想可能稍有出入也不行。趕緊按照原來約定的方案又説了一遍。話音未落,門哐的一聲被撞開,黑洞洞的槍口伸了過來,就把我們所有在場的人都控制住,很快就分開,把剩下四個人帶走。

  後來,鄭局拍著我的肩膀説,顯然不夠老練,怎麼能不按照約定的來,關鍵性的話不能有錯。萬一齣擊不夠及時的話,可能會産生別的後果。我當然覺得沒那麼嚴重。但是事後一想,公安工作的確不能馬虎,特別是在這種比較緊急的時候。我才親身體會到公安工作的危險和不易。

  後來經過一番偵查,這個走私團夥其實是一個詐騙團夥。他們在東南沿海一帶,特別是在福建的安西、泉州、廈門一帶利用手機中獎之類的謊言詐騙大量定金,已經用這種手法,詐騙了十幾萬元錢。

  我也很感謝廈門警方對我們的積極配合,對採訪的支持。後來鄭局長送我們到廈門機場,就在我準備和鄭局長告別的時候,我的手機突然響了,對方打了一個電話,惡狠狠地説:“我知道你們來了兩個人,一個姓再,另外一個姓白。你讓我的兄弟有去無回,我也讓你有來無回。”在電話裏我就跟對方説,我在廈門機場,你們來吧。我把電話就挂掉了。我就把這個事情當笑話一樣跟鄭局長談了,鄭局長笑了笑説,這些人氣急敗壞。沒曾想為了慎重起見,他馬上叫民警護送我們一直到飛機上,到了北京以後,他們又跟北京警方聯手,要保護我們從機場到電視臺,怕萬一中間有什麼麻煩。廈門一行,不僅完成了一個節目的採訪,同時也交了一批作警察的朋友。

  非常值得一説的是,1999年年底,廈門遠華案被揭露出來了,鄭東強作為在風口浪尖的公安局長,在那麼敏感的位置,沒有被牽扯到這個大案之中,足以證明這樣一位公安局長的自身素質。前不久,在北京見面的時候,我還提到了當時的情形。他笑了笑説;“只要我們好好把握,就不會發生什麼問題,更何況我是個老警察。”

責編:繼松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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