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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力:採訪山西特大假酒中毒案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6日 13:21)

  現如今,市場經濟已非昨日四面透風的茅屋境況了,雖説難比紫禁城、太和殿卻也是磚墻琉瓦小有規模。然而,對於那些制假、販假的鼠輩們來説,打洞鑽墻依然是小菜一碟,且有愈演愈烈之勢。於是乎,便有了1998年春節前的“一 二六”特大假酒中毒案,也就有了記者的山西之行。儘管此片因某種原因未能播出,但採訪中的“趣聞軼事”著實令記者感嘆:不施劈靂手,怎開菩提門?更何況從1996年的雲南會澤到1998年的山西平朔,不到兩年的時間,國人已經為假酒案付出了60余條性命。

  1998年2月4日

  春節後上班的第一天便接到了當晚飛赴太原採訪假酒案的任務。

  下午近4點鐘時製片人關海鷹在與有關部門例行聯絡時,得知山西省發生了假酒中毒案。儘管時間緊迫,但製片人還是要求我們當晚出發。好在我們平時做好了隨時待命的準備,像攝像邢旭東在辦公室裏便常備著外出的一應生活用品,所以他連家也不用回了。訂上機票後,距20點40分起飛的時間僅有2個多小時了,而我們從有關部門得到的線索只是因甲醇中毒已死亡10多人,此外再沒有更多的信息了。面對這僅有的一點已知,該從何處入手,採訪的重點又在哪,怎樣有別於以前的假酒案報道……這一串的未知實在是太多了。於是,製片人關海鷹、我和攝像邢旭東3個人對此進行了商討。阿關提出,中央三令五申嚴打假酒,可假酒為什麼還能出籠?

  他建議我們追蹤不法分子如何搞到甲醇,又怎樣製作、販賣假酒這條線索去採訪。事後證明,在眾多記者的採訪中,我們率先對此進行了追蹤並做了實地採訪。雖然片子沒有播出,但這一點也使我們略感欣慰。

  1998年 2月5日

  淩晨零點過後,我們在太原市駐地等來了剛剛開完會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負責人。通過這位負責人的介紹,我們初步了解了案情的基本情況,決定以造成人員傷亡最重的一條制假、販假渠道作為採訪主線:太原市南郊區宇譽溶劑加工部的陳廣義從某些廠家(具體名稱有關人員不肯透露)購入甲醇近42噸,又將其中的35.2噸賣給文水縣的農民王青華;王青華則按1:10的比例加水勾兌成散裝白酒,並將其中的20噸毒酒賣給本縣的農民王曉東;王曉東則把其中的

  17.4噸銷給朔州市的個體戶楊萬才。正是楊萬才批發和零售出去的這些酒造成朔州市10多人死亡、近200人中毒的特大慘案。

  看來,朔州市和呂梁地區的文水縣是必去的地方。這兩地,一個在太原以北,一個在太原以南,相距數百公里。我們決定從朔州入手,來個追本溯源。

  早晨9點多,從太原市出發。由於剛剛下過雪,沿途又多山路,下午近2點時才到達朔州市。在該市第一個採訪的便是楊萬才。楊萬才曾在當地的一家酒廠工作了30年,退休後又從事賣酒的個體生意,按理説,他應該能分辨出用甲醇和乙醇勾兌的酒的區別。如其所言,當初他從王曉東處進酒後 ,發現此酒不起酒花,他曾産生疑慮並問過王曉東,是否在酒裏兌了甲醇,但王一口否認,於是楊萬才也沒再多問。沒幾天,他就聽説有人因喝酒死了。一天晚上,警察前來敲門説是查戶口,楊萬才做了虧心事自然心中有數:“看來是出事了。”在採訪中,楊萬才一再向記者表示他的腦袋肯定是保不住了。不管法律對其如何制裁,他是罪有應得的。但是採訪中發現,在近3年的時間裏,有關管理部門對他超範圍從事白酒的批發和加工的非法經營活動竟從未過問,也根本沒有對他銷售的酒做過抽查……

  朔州素來民風 剽悍、多豪飲之士,然而由於連續3年遭災,人民生活拮據,平日里舍不得喝上一口酒,即使是在春節闔家團圓之時,也只能擠出一點錢買上一二桶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散裝白酒解解饞,不料喝的卻是“斷魂酒”……在痛恨制假、販假者之餘,對那些本該履行把關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責任人又該做何譴責呢?對於打假,儘管中央的決定愈加嚴厲而具體,儘管民眾的呼聲愈加憤怒而迫切,但老鼠的生命力和繁殖力卻日漸旺盛,原因何在?楊萬才一例或許便是答案之一。

  1998年 2月6日

  在犯罪嫌疑人楊萬才家和朔州市平魯區醫院進行採訪。僅平魯區便因飲毒酒死亡13人,中毒住院治療者達190人。當晚返回太原市。

  1998年2月7日

  一早出發,從太原市前往呂梁地區的文水縣,也就是“生的偉大,死的光榮”的劉胡蘭的故鄉。

  在我們去劉胡蘭鎮貫家堡村王青華製作假酒的現場途中,遇到了兩件很是有趣的事情。其一,中途我們遇上了從貫家堡村辦案歸來的公安機關一行人。省委宣傳部某處長攔住一位公安機關領導的座車,剛剛説出:“《焦點訪談》的記者想採訪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不待此話説完,更不待聽清此話,此公乍聞《焦點訪談》便雙手緊搖,吐出一串:“我不接受採訪,我不接受採訪……”這位處長頗感好笑,便又強調一遍:“《焦點訪談》的記者不是採訪你,是要採訪犯罪嫌疑人。”此公略一怔神,迅即搖上車窗,從窗縫中甩出一句:“找別人去,這事不歸我管。”

  其二,在我們必經的一段路上,停著一輛高懸“打假”招牌的宣傳車,喇叭裏播出的自然是那激昂的“正氣歌”。然而,記者左顧右盼發現該車方圓幾百米內竟無村舍,更無人跡,這“正氣歌”究竟是“唱”給誰聽的也就不言自明了,只是這麼做未免太那個了點。自己犯傻也就罷了,何必把我們也捎帶上當做傻瓜呢?想到此,不免好笑;再細琢磨,又感到可悲:誰傻呀?一個賽一個猴精猴精的,裝傻能裝到如此地步那叫境界,非我輩凡夫俗子所能修成的。君不見,舉國上下“老鼠過街人人喊打”,陣勢固然可觀,卻大多勞而無功。緣何?皆因君子動口不動手:或因投鼠忌器,或因無所不忌,其結果竟是鼠們日見其多、日見其肥了……

  言,重了;意,則適度!

  當聞知有關領導同意記者採訪拘押在文水縣拘留所的陳廣義、王青華、王曉東等犯罪嫌疑人時,記者甚感欣慰,總算是一番努力沒白費。於是,在下午3點多鐘興衝衝趕到拘留所,結果一直等到天黑也沒有見到犯罪嫌疑人。一打聽,原來拘留所接到的通知是領導同意採訪受害人而非犯罪嫌疑人。豈有此理,採訪受害人何勞領導大駕?拘留所裏又怎會有受害者?可是公安局的電話記錄上白紙黑字,明明白白。於是,急忙往呂梁地區公安局挂電話,答曰:記錄無誤。無奈,只好再煩其向領導進一步查詢。幾經週折,終於有了回音:領導同意採訪犯罪嫌疑人而非受害人,是在向下傳達時出現了誤解。至於這失誤究竟出在哪?公安部門如何會在這起碼的常識性問題上出錯?記者已無暇顧及,只求能儘快採訪到犯罪嫌疑人。然而且慢,半路上又殺出個也是“領導級”的“程咬金”,不同意記者去採訪。於是,只好再聯絡、再協調……望著一屜屜、白花花冒著熱氣的饅頭進入“號子”裏,記者忍著饑餓依然等待著,等待著那僅剩百分之一的希望能實現。拘留所所長看著記者,一副深表同情的樣子:“我們已做好準備,只要上級批准,一分鐘內就可以把人提出來接受採訪。”終於指示下來了,還是不同意採訪。無奈之下,記者只好在等了4小時後,連夜趕回太原。

  由於我們採訪涉及了“一 二六”一案的核心和敏感之處,使得採訪難度加大。因為我們採訪的主要內容是:假酒如何一路過五關斬六將、闖過層層防線最終危害人間的,這就不免會觸及某些部門和領導者的痛處。對於那些久經沙場具有一身閃展騰挪好功夫、無形盾牌隨身帶的當事人來説,給記者的採訪設置障礙也是可以理解的。好在記者也略知“農村包圍城市”的雕蟲小技,用迂迴戰術也還是可以應對的。

  1998年2月8日

  由於賣甲醇和買甲醇的犯罪嫌疑人均未採訪到,記者便按有關部門提供的線索到太原化工廠就甲醇銷售一事進行採訪。當記者看到該廠的領導笑臉相迎的時候,心中不免産生疑慮。待一番例行的寒暄過後,記者忍不住發問:“你們知道我們來此採訪的目的嗎?”依然是笑吟吟地答曰:“知道,是關於假酒案中甲醇的來源。”但廠領導下面的一句話差點讓記者背過氣去:“我們廠既不生産甲醇,也不賣甲醇。”整個一個拿記者“開涮”,把我們支到了一個與此案無關的廠家。幸虧記者昨晚在文水縣公安局與辦案人員聊天時,得知因涉嫌出售甲醇被拘押的人是太原化肥廠的幹部。於是,記者馬上告別化工廠趕赴化肥廠。化肥廠的領導見到記者後説了一句:“我知道你們遲早會來的,但沒想到來得這麼快。”通過對這位廠領導的採訪,記者終於得到了該廠因管理不善向陳廣義出售甲醇的事實。接著,記者又邊走邊打聽,找到了位於太原市南郊區的陳廣義溶劑加工部。通過對其工作人員的採訪,得知所謂溶劑加工只是徒有虛名,陳廣義從事的是非法的甲醇倒買倒賣。至此,“農村包圍城市”的迂迴採訪目的基本達到了。

  在山西的採訪中,記者遇到了一道難題,至今也無法解開:

  已知數:“違法者”對消費者造成的危害小,“遵紀守法者”對消費者造成的危害大。

  求證:商家該不該遵紀守法?

  這道題的起因是在“一 二六”中毒事件中出現了這樣一個事實:賣酒者越缺少職業道德、違反規定往酒裏摻水越多,則喝酒的消費者中毒越少;越是講職業道德、不往酒裏摻水者,則消費者中毒越深。

  當記者了解到這一情況後,一時間竟無言以對,不知諸同仁又該做何解答?記得在王青華勾兌毒酒的大缸上,紅紙黑字貼著“人傑地靈”,當時看了頗覺滑稽、荒唐,如今想來卻很是首肯:人傑地靈,此言不虛,不然怎會造出這樣一道難題,令號稱走南闖北、經多識廣的我輩竟抓耳撓腮不得求解?

  有言曰:人類的每一次進化都意味著某種退化。但願所指的僅僅是生理上的,但願這樣的“人傑地靈”不要再出現在我們的進化中!

  當晚近午夜時分,採訪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至此在山西的採訪工作全部結束。

  1998年2月9日

  早7點40分乘飛機從太原起飛,抵京後直奔有關部門進行採訪。下午1點開始進機房,從此便在製片人“慘無人道”的親自督戰下,有家難歸、不分晝夜,一直幹到次日晚6點,合成完畢。

責編:繼松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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