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風景名勝區相繼發生因影視拍攝等活動,造成植被、水體等風景名勝資源受到嚴重破壞,引起社會輿論的強烈關注。(比如《無極》事件)。建設部正式叫停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影視拍攝活動。建設部緊急發佈的《關於嚴格限制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影視拍攝等活動的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要嚴格禁止和限制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影視拍攝和大型主題演藝等活動,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或批准進行任何形式的因拍攝活動而影響或破壞地形地貌和自然環境的行為和活動。今後,若有影視劇必須進入風景名勝區拍攝,需提前進行認真評估和論證,提出對景區的保護方案,再報當地上級部門審批。在審核中,重點對保護方案和評估報告進行認真審查。可能對風景名勝區內的資源環境構成負面影響的,不得批准實施;各地如認為不構成負面影響的,應提出審查意見,報建設部核準,確保風景名勝區資源與環境得到嚴格保護。
人們有松了一口氣的感覺。早就應該這樣了,建設部也算是盡到了相應的責任,雖然有“亡羊補牢”的味道,但也總算是從善如流,順應民意,值得稱讚。從這件事中我明白了建設部這樣的政府部門是有權力對影視拍攝的場所進行規範和限制的。於是就引發了我心中早就存在多時的對故宮完好的憂慮。
故宮舊稱紫禁城,是明清兩代皇宮,中國現存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築群。1988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産”。據介紹,故宮佔地72萬平方米,屋宇9999間半,建築面積15.5萬平方米。其中有被稱為金鑾殿的太和殿,是故宮最壯觀的建築,也是中國最大的木構殿宇。太和殿居於故宮的中心部位,是故宮三大殿之一。它建在高約5米高的漢白玉臺基上。臺基四週矗立成排的雕欄稱為望柱,柱頭雕以雲龍雲鳳圖案,前後各有三座石階,中間石階雕有蟠龍,襯托以海浪和流雲的“禦路”。殿內有瀝粉金漆木柱和精緻的蟠龍藻井,上挂“正大光明”匾,殿中間是封建皇權的象徵——金漆雕龍寶座。太和殿紅墻黃瓦、朱楹金扉,在陽光下金碧輝煌,代表了中國古建築的最高成就。整個故宮氣勢雄偉、豪華壯麗,是中國古代建築藝術的精華。也是中華民族文化和歷史的瑰寶。
可是現在拍攝清宮影視劇成風,很多場景都要在太和殿拍攝。據説,對於進入故宮拍戲,有關方面控制得很嚴。但如此氾濫成災的清宮戲(現在又有明宮戲也擠進來湊熱鬧),難道都受到了“嚴格控制”嗎?我在工作單位裏曾經接觸過檔案管理。按照檔案庫的管理規則,檔案庫的燈必須使用白熾燈,不允許用白熾燈以外的其他燈(比如熒光燈),以免對檔案紙質産生不良影響。故宮如此珍貴的古建築,拍攝時在強烈的燈光照射下,難道不會産生破壞作用?拉電線,架軌道,還不説那麼多的人良莠不齊地擠在一起,類似《無極》拍攝時的弊端怎麼避免?
有些涉及重大愛國主義題材的、具有重大教育意義的歷史劇,屬於極為特殊的情況,到故宮拍攝一兩次,也情有可原。可是現在,什麼戲説的、胡説的歷史劇,或者純粹是展示宮廷權術的陰謀劇,全都長驅直入來到故宮拍攝。我很懷疑是否有部門在“嚴格控制”?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拍戲不會白拍的,肯定是有“收入”的。可是,為了眼前這點所謂的經濟收入,就可以把中華文明的瑰寶如此廉價“拍賣”?
故宮不僅屬於當代人的,也屬於子孫後代。那些可拍可不拍的歷史劇,手下留情,給後代留下完好的故宮吧。有關的管理部門,不妨也對進入故宮拍戲來個“緊急叫停”。(作者:華鎣山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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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