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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治闖紅燈要有的放矢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5月12日 15:36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10日上午9:30,江蘇省“不闖紅燈”文明交通行動全面啟動。啟動儀式上,該省公安廳廳長黃明則帶領全體參加儀式人員,莊嚴宣讀誓詞:我宣誓,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抵制不文明交通行為,崇尚社會公德,倡導文明風尚,從我做起,不闖紅燈,走文明路,做文明人。(5月11日《現代快報》)   

  或許有人認為,公安廳長本應是交通規則的模範遵守者,現在卻要公開宣誓不闖紅燈,實在有點可笑。但在筆者看來,公安廳長&&宣誓不闖紅燈,折射出我國在治理行人違章現象上的困局。 

  就在前幾天,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門還對違章者祭出公示照片的大旗。此舉一經報道,立即引起強烈反響,眾人對此褒貶不一。

  説到行人違章,不能不提“撞了白撞”。去年,很多地方對“撞了白撞”情有獨鍾。此舉對制止行人違章的確有一定的威懾力,但最終因缺乏人道主義精神而成為眾矢之的。

  從“撞了白撞”,到公示照片和廳長宣誓,我們從中看出,在治理行人違章上,交管部門始終在過激和過於溫和兩個極端中搖擺。過激的不行,過於溫和的就行嗎?我看未必。廳長宣誓能不能對其他人起到模範教育作用還很難説,畢竟宣誓只是個人行為,對別人起不到約束作用;而公示照片,交管部門能抓拍到的也是少數。

  我們能否借鑒國外一些經驗?比如新加坡,行人違章現象較少,這除了國民素質較高外,高額罰款也是重要的一環。去年年底,新加坡還規定,任何在巴士停車場及車站亂穿馬路的行人最多可被判入獄3個月並罰款571新元——這比我們過激或過於溫和的措施都有效得多。(作者:開立)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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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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