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6日 13:10 來源:
臨近畢業,正是“大忙”時節,但大學生小梁所忙活的,既不是找工作,也不是考研究生,而是購買一種“指標”——“留京指標”。 小梁説:“每年的均價都是兩萬多,因為我們是4個人一起買,也算是‘團購’,所以幾經砍價,對方最後答應6萬元,每人1.5萬。”(4月26日人民網/市場報)
“留京指標”可以公然叫賣,單位價格都在2萬元以上,並且由單購發展到“團購”,還可以砍價,真可謂市場活躍,購銷兩旺。然而這種市場交易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社會資源,豈不叫人難以理解!
“留京指標”入市登場絕非今年才有,也不是某個單位的發明,而是由一種制度衍生出來的。為了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北京市出臺了《中關村科技園區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辦法》。根據《辦法》規定,這些企業都可以根據自己不同需求,向國家申請,他們獲得進京指標是不收取費用的。這樣的制度設計,使一些企業掌握了學生留京的部分大權,利用了這些規定的空子,將通過優惠政策獲得的“留京指標”,當成了稀缺資源,私自進行地下交易。
我們不妨探討一下,這種“留京指標”究竟留下了什麼?
首先,留下了計劃經濟的尾巴。 “指標”本身就帶有計劃性、指令性和權威性,與國人之間表達特殊關係常用的“留”字相搭配,恰好構成了一張“網”,而操持這張“網”的,表面上是企業和學校,實質上還是政府。其實,“留京指標”是一種社會資源,政府在這種社會資源的分配上,應該通過人才市場進行市場化運作,使所有符合進京條件的人,都有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這樣才稱得上促進人才公平競爭,有序流動。然而,北京出臺的《辦法》規定,人為地把同樣的市場競爭主體,分成了三六九等,這實質上是限制人才市場化,與市場規則背離。
其次,留下了制度歧視禍根,從“留京指標”分配上看,並非所有的企業都有。按照規定,只有那些國有企業和特批的高新技術企業,才能獲得政府授予的“留京指標”權,其他企業如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就沒有這種“待遇”。這明顯還有歧視非國有企業色彩,是極大的不公平。從戶籍上看,對非北京人有明顯的歧視。“留京指標”之所以值錢,關鍵在戶籍制度上。 “留京指標”針對的就全部是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北京生源學生則不需要。北京學生在享受高考等特殊待遇同時,在畢業分配上也享受到了特殊照顧,而非北京學生,不僅要在學習上付出更多的心血,在畢業選擇上,還要承擔高昂的“留京指標”成本。
第三,留下了滋生腐敗的溫床。 “留京指標”從“留”到“買賣”的過程,實質上是一種公權尋租過程。由於學校和企業分別掌握著指標分配的大權,在缺乏監督的情況下,這分配權等於落到個別人的手中。指標是什麼?對於學生來説,指標就是工作,就前途命運,對於分配指標的掌權人來説,指標就是利,就是人民幣。就是因為這個指標“權”獲取上存在著一種不公平,因而容易導致滋生腐敗。最簡單的道理,學生為了獲得這些指標,在沒有踏向社會之前,就已經開始向腐敗妥協,他們在千方百計用各種手段來購買這些指標的同時,也接受了這種腐敗的滲透力和擴散力。可見,“留京指標”對社會健康發展的危害作用該有多麼的大?
建設法治社會、和諧社會,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公平正義是建設法治社會、和諧社會最基本的內容,而“留京指標”恰恰與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相悖離,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背道而馳,它的存在,有百害而無一利,為了公平正義,為了社會和諧,為了社會的文明,建議北京市運用法律形式,修改相關規定,堅決取消“留京指標”!(作者: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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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