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3日 14:16 來源:
亂穿馬路被交警攔住,碩士女白領劉某不但交罰款,還粗口辱罵交警,並當場抓傷交警手臂。昨日,這名女白領成為上海市第一個因為亂穿馬路後妨礙交警執法的行人,被盧灣治安分局治安行政拘留10天。(4月22日青年報)
這是讀書節所看到的極傷讀書人體面的一則新聞。公眾的目光會更多聚焦于高學歷人群社會公德與法律意識的缺失,然而,逮著一個違規穿行馬路的碩士生,感到尷尬的不僅僅是她本人。
或許有人會責問,難道這位碩士小學、中學、大學階段沒有接受過交通規則的教育嗎?是的,她應該在幼兒園裏就接受過這方面的教育。近日,內蒙文物專家語出驚人,他認為我國早在唐代便出現了交通規則,並在驛道和車馬稠密區立碑,告誡人們遵守。唐朝到今世,淹沒了多少“人車路”!但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包括高學歷人群在內的公民,不懂得最起碼走路行車規矩?還有人在一次次以身試法?此前海南的一所幼兒園教材裏出現了“紅燈亮了行人就可以過馬路,綠燈亮了行人就停下”,老師照教不誤,最後家長提出來,媒體曝光後才得以查處和糾正。交通規則等基本的法律常識究竟應該怎麼教?究竟如何才能深入孩子們幼小的心靈,讓遵守法律成為他們一種習慣?難道我們的教育工作者不該有所反思嗎?
或許有人會責問,作為一名碩士,知書達理,理應&&執行法律法規,怎麼會犯這種橫穿馬路的“低級錯誤”?是的,一個人掌握知識的多少本應該與其擁有的法律常識和社會公德成正比,不過,讓我們看看江蘇省最近交通執法情況,就知道漠視交規現象與接受教育程度沒有直接的關係。近日江蘇省公安廳廳長每天晚上,和家人在公安廳周邊的馬路上散步半小時,“走到路口時,對面明明是紅燈,我竟沒有看到一個市民停下腳步等待綠燈!”“一連三個月下來,我只發現了一位市民遵守交通法規!”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公佈:“前段時間,某電視臺將攝像機架在路口,拍攝行人過街的圖像,準備對沒有闖紅燈的行人進行獎勵。三天下來,一連拍了5000多行人,獎品到現在都沒有發出去!”提高整個公民的法律素養並不僅僅屬於單一的教育範疇,需要全社會形成一個敬畏法律,嚴守法律的強烈氛圍,再輔之以依法監管,嚴格處罰,方見長效。
透過碩士生穿馬路被罰這一案例,看到法律不被敬畏特別是不被知識界人士敬畏,令人憂慮。這不僅嘲諷了高學歷群體,同樣也警醒了公眾,知法守法、學法用法,對於當今社會生活顯得非常重要。但願這樣的新聞是第一例,也是最後一例。 (梁江濤)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