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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的哥乘客不應為油價上漲埋單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12日 14:03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針對成品油再次漲價給出租車行業帶來的影響,北京市有關部門正在制訂出租車調價方案,燃油漲價給出租車行業帶來的運營成本增加將由企業、司機和乘客三方共同承擔。同時,作為臨時應對措施,本月起北京出租車司機每月新增150元的燃油補貼,至此北京出租車司機燃油補貼已達每月720元。調價方案出臺以後,燃油補貼將停止發放。

  筆者以為:出租車司機和乘客絕不應當為油價上漲埋單,政府應當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務提供者和市場監管者職責,與出租車企業共同分擔油價上漲給出租車行業增加的運營成本。

  首先,出租車司機作為出租車公司的勞動者,沒有義務為其所在企業增加的經營成本承擔分擔責任。企業的經營風險與責任應當由企業自行承擔,而不應轉嫁給勞動者。正如一個企業不應當因為原材料漲價就降低員工的工資,出租車司機也不應當為油價上漲埋單。並且,出租車司機不同於普通的企業員工,他們不但是長期超負荷勞動,更重要的是還向出租車公司交納了高額的承包費、租賃費、挂靠費,而其收入卻大多處於當地的中下水平,付出與回報極不成比例。如果再要這些被稱為“現代駱駝祥子”的弱勢者“降低收入預期”,那是極不公平與人道的。

  其次,乘客享受價廉質優的出租車服務,而不是動輒要為出租車經營成本增加支出,這是公眾應有的權利。因為出租車行業作為公共交通事業的一部分,本身就帶有公共産品的性質。特別要指出的是,我國絕大多數地方政府對出租車經營權實行有償、限期使用,政府通過拍賣經營權獲取了相當可觀的收入,而每輛幾萬甚至幾十萬的使用費已經計入出租車經營成本由廣大乘客來承擔,如果再把油價上漲成本的一部分轉嫁到乘客身上,同樣是不公平的。

  第三,政府完全有責任,也完全有能力保持出租車運價這類公共服務價格的穩定,並同時保持司機這一公共服務從業者收入的相對穩定和適度增長。大部分地方出租車行業的稅費與車份錢與都是實行定額制,不管出租車司機掙多少,上交政府的稅費與上交給公司的車份錢都是固定的。政府的收益、出租車公司的收入與出租車司機的實際經營業績完全脫節,政府、出租車公司旱澇保收,司機卻奔波勞碌,收入無多。因此,政府應要求稅務、工商、運管等部門所收取出租車稅費、出租車公司收取的車份錢與司機經營業績挂鉤,做到同升同降,並且還要大幅降低稅費與車份錢的徵收標準,這比發放燃油補貼更緊迫、也有應當更有實效。

  第四,就企業而言,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燃料、原材料價格等這些企業自身不可控製成本的上漲,並不必然帶來企業所提供的産品或服務價格的上漲。可以通過降低管理費用、提高生産效率、改變營銷策略等一系列手段來降低企業自身可控制的成本,從而消化不可控製成本上漲帶來的減利因素,保持其所提供産品或服務價格的穩定。當前石油、鋼鐵、煤炭、木材等價格大幅飆升,許多相關的行業都沒有漲價,有的甚至還在降價,為何唯獨出租車行業要建立所謂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深圳市近日就明確宣佈:該市出租車不漲價,而是要降月租(車份錢),這説明出租車行業應對油價上漲,絕非只有提高運價或向乘客徵收附加費一條出路。何況在不菲的車份錢之外,出租車公司通過收取高額的承包費、挂靠費等形式,將經營責任和風險完全轉嫁給了出租車司機個人,更有甚者不斷地巧立名目從司機身上撈錢。所以,應對油價上漲,出租車公司要做的絕不是降一點車份錢那麼簡單。

  其實,面對油價的狂飆,關於出租車營運成本增加到底該由誰埋單,出租車運價到底是漲還是不漲等問題爭議,所折射出的是現行出租車行業經營管理體制的積弊,其核心是對出租車經營權有償、有期限使用的政府管理模式和以出租車公司為法定市場主體的經營模式的審視與爭論。目前,海南省就正在考慮將出租車經營權由有償轉讓改為無償使用,以減輕出租車企業和司機的經營壓力,擴大該行業的利潤空間。這應當説是在出租車經營管理體制改革方面邁出了極為重要的第一步。因此,各地有關方面不能拘泥于就事論事的狹窄視野,而應當從促進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的高度謀求治本之策。(作者:王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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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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