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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用數字掌握生活,歡迎來到今天的時空調查。我們今天繼續職場系列調查。我們先來看一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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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標、椅子、檯燈,這些都是辦公室常見物品,這三張圖片是前幾年在上海市舉辦的首屆數字藝術交流會上的一組公益公告,它要表達的是呼喚人們對“職場性騷擾”的重視.我們今天調查的主題也是關於“職場性騷擾”。
幾年前,“性騷擾”對我們來説還是個新詞,實際上在一些發達國家,從20多年前就開始把性騷擾當成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有各種各樣的法規禁止性騷擾。在我國,這幾年也陸續出現了一些性騷擾官司,特別是去年12月,“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寫進了修改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人們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多了起來。
“性騷擾”一般指的是:在一方並不情願的情況下,另一方仗其地位、權力、工作的優勢,對一方進行性暗示、性語言挑逗或者有性的舉動。
發生在公共場合的性騷擾一般都是臨時的一次性的,而發生在職場中的性騷擾卻往往是長期的持續的,造成的傷害更大,那麼,目前職場性騷擾發生的機率普遍嗎?我們聯合智聯招聘網做了一個調查(12303人參加調查):
你有沒有遭遇或者在自己單位看到過辦公室“性騷擾”?
A:有 31%
B:沒有 69%
“有”近三分之一的人遭遇或看到過發生在身邊的職場性騷擾,這個比例不小。應該説還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一旦這樣的事發生你的身邊,那麼原來有趣的工作可能就會變得可怕了,一天有1/3的時間是在職場中度過的,這麼長的時間,你可能就會一直生活在擔心、煩躁和恐懼中。下面我們就聽聽兩位遭遇過職場性騷擾的女性的自述:
王小姐(24歲,某政法大學畢業生):還是上大學四年級的時候,我進入律師事務所實習。我的實習老師——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律師,一位已婚男子,總是有意無意地摸一下我的手,雖然每次我及時避開,但心裏總是像吞了一隻蒼蠅那樣難受。現在我還在這家律師事務所上班。每當我出色地完成一個案子,他仍會關心或賞識地拍拍我的肩膀,甚至會開玩笑地拍拍我的屁股。我幾次發狠想離開這家律師事務所,但又捨不得這裡的高薪待遇。要知道,現在想找一份合適的工作並不容易。想跟老公説,又怕他不理解,以為我在勾引上司。唉,做女人實在是太難了。
雨晴(25歲,某銀行會計):一天夜班後,30多歲的處長主動要求護送我回家,開始我還挺感動,但坐到的士上不一會兒他就伸出手摸我的大腿,我向旁躲了又躲,沒有用,他還是動手動腳,我只好一個耳光甩過去。第二天我找上司的上司——主管副行長談話,將事情經過告訴她。可她只是笑了笑説:“我能怎麼辦呢?開除他?”一怒之下,我説了句“姑奶奶不幹了!”便辭職而去。我此後很長時間沒找到工作,現在的這份工作也遠不如銀行裏的工資豐厚。
這兩位女性,一個捨不得工作,又不敢跟別人説,怕被人説是勾引上司,感嘆做女人難。一個積極主動進行了反抗,但失去了工作。這兩位女性對待職場性騷擾的態度也許能代表一部分女性的態度。對此我們也進行了調查(12303人參加):
如果你遭遇辦公室“性騷擾”,你會怎麼辦?
A 訴諸法律 11%
B 向公司有關部門、管理者反映 20%
C 當面痛斥 46%
D 能忍則忍 24%
積極應對的佔了大多數,或者訴諸法律或者向有關部門反應,或者當面痛斥,但還是有24%,差不多四分之一的人選擇了能忍就忍,就像剛才那位女性自述一樣,也許是怕失去工作,怕別人不理解等等原因。而長期生活在痛苦中。但也有很多女性選擇了反抗。去年有一起在全國鬧得沸沸颺颺的性騷擾官司,重慶一位小學教師起訴自己的校長對她進行騷擾,看看她的經歷。
27歲的文靜是重慶市巴南區某小學幼兒老師,據她説,從1999年她剛到學校起,就經常受到校長胡某的言語和動作侵犯。
文靜:我本來是這樣走的,他走在前面,走著走著就碰見他在前面,他就這樣一手就能把我搭過來,然後就把我按在這個地方,他説他控制不了自己。
文靜説,胡校長還經常給她發短信,有些短信內容十分露骨,比如“我需要你”、“好想吻吻你”“不能讓你動情,是俺今生最大的悲哀”等。因為害怕得罪領導,文靜一直沒有聲張。直到2005年6月,她的丈夫無意間發現了校長髮給她的短信,兩人的感情受到嚴重影響。隨後,文靜向區教委反映了校長對她進行性騷擾的事,請求上級機關還她清白。在得不到滿意的答覆後,2005年8月,文靜又把校長胡某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胡某向她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1萬元。由於當時禁止對婦女進行性騷擾剛剛寫入《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因此這個案件在全國激起了很大的反響。
一開始,文靜希望學校其他一些女老師幫她作證,因為據她説,她和這些女老師平時感情很好,而且大家都曾經被校長騷擾,可沒想到,女老師們卻都不願為她作證。
文靜同事(電話錄音): 胡某已經在外面揚言,如果我出來作證的話,他絕對不會放過我。
同事不肯出來作證,文靜手中的證據就只剩下了保存在她手機中的19條有明顯挑逗意味的短信,這都是胡校長髮給她的。但是,案件審理過程中,胡校長卻請求法院從電信公司提取文靜發給他的短信,證明自己和文靜當時通短信是兩廂情願的,法院同意了胡校長的要求,調取了2002年6月文靜發給他的80條短信。
胡校長説:我需要你!文靜的答覆是:你的需要讓我很滿足;胡校長説:不能讓你動情是俺今生最大的悲哀!文靜回復説,女人的悲哀難道你也有嗎?
根據這些來往短信,2006年2月7日,重慶市巴南區法院一審判決文靜敗訴。
重慶市巴南區法院法官鄭明潔:因為性騷擾,如果説我給你發一些挑逗性或者與性有關的信息或者言辭、言語、行為,你至少要表示一種拒絕,表示一種反感,而且這種拒絕和反感,你應該讓對方知道。原告她舉證沒有舉出證據,證明被告給她發了信息以後,她表示反感、拒絕、不歡迎。她的回應表示她是比較高興,比較樂意的。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就不構成性騷擾。
對於這樣的判決,文靜並不服氣,她説她當時回復那些短信是有苦衷的。
文靜:那個月,就是(2002年)6月份,我們要搞調動。我們巴南區的調動就是,不管你做好什麼樣的準備,如果校長他不給你簽字蓋章,你想去什麼地方都不可能。第一步就被卡住了,所以那是一個特殊的時期,還有就是一種特殊的身份,他是校長,我是一個老師,長期和他較量的結果,讓我有一種教訓吧,不能和他對著幹。所以對他發的那些信息,我就要講一些,儘量地週旋。
目前,文靜正在準備上訴,她説不管壓力有多大,她都一定要把這個官司打到底,為自己討還公道。與此同時,她也為自己當初的軟弱而深深後悔。
文靜:我給他發這些信息,我都知道我是在違背自己的良心給他發。
記者:那你為什麼還要這樣發呢?
文靜:就因為他是校長,怕他呀。因為他校長負責制,什麼都掌握在他手裏面,誰敢和他反抗啊!
文靜敗訴的主要原因是,對於校長髮給她的一些有挑逗意味的信息,她沒有表示出拒絕或者反感的意思。而文靜的説法是,她那樣回復是迫於領導的職權而選擇的一種週旋的方式。很多女性,面對職場性騷擾,不選擇明確反抗,可能都是怕影響工作,或怕別人不理解,或擔心舉證難反抗也沒有用。這些原因也是大部分遭遇職場性騷擾的女性選擇“沉默”的原因。要減少職場性騷擾對女性的傷害,一方面要靠有關法律的完善,一方面也要靠受害者勇敢的站出來,明確的説“不”。我們再來看看那幾張公益廣告圖片。
這組關於職場性騷擾的廣告語是,“它不懂説不,你卻可以,不要啞忍辦公室性騷擾”。
希望這句話能給那些在職場上忍受性騷擾的女性一些鼓勵,要知道,被騷擾永遠不是你的錯。要勇敢的説“不”。
責編:扈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