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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今天我們關注的話題是手機短信上的“黃段子”。我想什麼是“黃段子”這裡我就不用多説了,很多人可能都曾接過這樣的短信。要是一個特好的哥們發來的,可能你會一笑了之;可要是一個不熟的、不認識的、甚至是不喜歡的人發來的,沒準兒你就會覺得心裏不痛快、甚至於是相當不痛快了。不過,如果以後你再遇到這樣的事兒,覺得正常生活都被干擾了,那你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了。將於3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裏有這樣一條規定:
(第四十二條):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那麼,在我們的生活中,到底有多少人曾經收到過“黃段子”短信呢?我們在新浪網上做了一個調查,有4456名網友參與,來看一下結果:
您收到過“黃段子”短信嗎?
1、收到過 96%
2、沒有 4%
96%的被調查者都曾收到過“黃段子”短信,這個比例應該説是相當驚人了,畢竟,咱們國家可是世界手機用戶的第一大國,手機用戶近4億。在即將正式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裏,髮發“黃段子”干擾別人的正常生活將被定性為違法行為,那麼大家對這條規定的總體態度怎麼樣呢?我們也做了一個調查:
您對此規定出臺的總體態度如何?
1、初衷是好,但是執行有難度 65%
2、不看好,根本無法執行,法律就不應該做規定 19%
3、拍手稱好,對執行效果積極樂觀 16%
非常遺憾的是,加起來有84%的人都認為這條規定執行起來有難度,甚至根本無法執行。那麼這條規定的可操作性到底怎麼樣呢?我們來聽一聽律師的説法:
泰和泰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青松:應該説這個法律規定,還是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因為這個法律最重要的部分,在於你所發送的短信,對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響.而從對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影響,這個角度上來看,是一個從常規的行政執法行為,很容易調取證據的,他可以用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等方面來證明,這個並不存在任何取證的困難.
律師告訴我們,在以後處理一些特殊案例時,還是有可能會産生一些爭議,比如説“淫穢”短信到底該怎麼來界定?什麼程度的才算是“淫穢”等,不過總體來説,這條規定的操作性還是不成問題的,相信這對於那些曾經受過“黃段子”短信騷擾的人來説,一定是個好消息。那麼,這麼多的“黃段子”信息主要都是誰發來的呢?接著往下看:
一般是什麼人發給您的?
1、熟人 70%
2、陌生人 30%
我們看到,熟人的比例比陌生人多出了一倍多,完全成了發“黃段子”的主角了。那麼大家在接到熟人發來的短信時,一般會有怎樣的反應呢?
您收到熟人發的“黃段子”短信後,一般會有怎樣的反應?
1、無所謂,也不太會轉發 44%
2、感興趣,並轉發 23%
3、不喜歡,一般會刪除 28%
4、厭煩,刪除並警告他(她)別再發 4.8%
5、訴諸法律 0.2%
其實選擇“無所謂,也不太會轉發”和“感興趣,並轉發”的人,對“黃段子”短信的態度應該都屬於能夠容忍,而後三項,“不喜歡,一般會刪除”、“厭煩,刪除並警告對方別再發”和“訴諸法律”應該都可以歸為不能容忍。我們做一個合併,前兩項“能夠容忍”的比例加起來為67%,而後三項“不能容忍”的加起來為33%。很明顯,人們對熟人發的“黃段子”接受程度還是比較高的。
不過,可別以為是熟人就可以隨便發這樣的“黃段子”,北京的閆女士和齊先生應該算是熟人了,兩家曾住在一個院子裏,閆女士的丈夫和齊先生還是同事,可就是因為這“黃段子”,兩家人最終鬧上了法庭。
別以為是熟人就可以隨便發這樣的“黃段子”,北京的閆女士和齊先生應該算是熟人了,兩家曾住在一個院子裏,閆女士的丈夫和齊先生還是同事,可就是因為這“黃段子”,兩家人最終鬧上了法庭。
2003年12月31日和2004年1月1日,閆女士的手機連續收到了八條明顯具有挑逗性和威脅性的短信息,像什麼“我摸遍了你的全身”之類的,而信息都是齊某發來的,這讓閆女士又羞又怒。一氣之下,她以齊某對自己進行性騷擾為名將對方告上了法庭。
雖然齊某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性騷擾,只是熟人間的一個“有點過火”的玩笑,但法院最終卻判定,他的行為對閆女士構成了性騷擾,要求齊某向閆女士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一千元。
因為幾個“黃段子”成了被告,既傷了感情、又丟了面子,相信齊某的心裏一定不好受。不過,對於重慶的鄭勇來説,這“黃段子”給他惹來的卻是一場殺身之禍。
2003年的一天,鄭勇給幾個朋友轉發了一條黃色短信,這其中就包括一個關係不錯的女同事。沒想到,女同事當時出去買菜,把手機忘在了家裏,而這條短信息又恰巧被她的丈夫胡愛民看到了。
刑警:等他妻子回來之後,他就問是怎麼回事,他妻子就跟他坦言了,是同事鄭勇給她發來的,當時就説是開玩笑
然而,這個玩笑顯然是胡愛民不能接受的,正在氣頭上的他輾轉把電話打到了鄭勇的家裏,並把事情告訴了鄭勇的妻子。很快,鄭勇的電話就打了回來。
胡愛民:他(鄭勇)就説我把他的家庭破壞了,他要告我誹謗罪,他説等著,我回來後,到聖地亞灣(茶樓)解決.
撂下電話後,胡愛民突然開始擔心,對方這麼急約他出來,是不是要找他算賬?為了防止吃虧,出門的時候他在身上藏了一把刀。
其實,當時鄭勇並不是想找胡愛民算帳,他只是想好好地解釋一下這事兒,還特意找了幾個單位的領導來幫著勸解。可沒想到,在胡愛民看來,對方車上下來的這些人好像都成了鄭勇請來的打手。一氣之下,他拔刀衝了過去,對鄭勇連刺數刀。第二天淩晨,鄭勇由於失血過多死亡,而胡愛民也由於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胡愛民:我本身也是妻散子離,他又死了,你説誰又先傷害了誰?
因為幾條“黃段子”傷了和氣,甚至賠上性命,真是挺不值得。雖然在96%曾收到過“黃段子”短信的人中,最終走到這一步的還是少數,但這已足夠讓人觸目驚心了。那麼,如果是接到陌生人發來的短信,大家的反應又會怎麼樣呢?
您收到關係比較遠的朋友或者陌生人發的“黃段子”短信後,一般會有怎樣的反應?(和上一組數據出在同一屏上,只列出能容忍和不能容忍的總體比例,以下詳細數據僅供參考)
1、無所謂,也不太會轉發 28%
2、感興趣,並轉發 10%
3、不喜歡,一般會刪除 46%
4、厭煩,刪除並警告他(她)別再發 15%
5、訴諸法律 1%
我們做同樣的合併,“能夠容忍”的降到了38%,而“不能容忍”的則升到了62%,基本上正好是和熟人反過來了。現在,髮發“黃段子”干擾別人的正常生活已經被定性為違法行為,我想對於那些以給別人發“黃段子”為樂的人來説,33%和62%這兩個數字背後隱藏著什麼?可能帶來什麼?您以後再想發的時候是不是得多掂量掂量呢?為了別人,更為了您自己,還是“手下留情”吧。
責編:扈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