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發行腐敗串案”:一主犯被判20年徒刑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26日 16:56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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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6日電(記者 李京華)繼農發行原副行長胡楚壽日前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後,“農發行腐敗串案”中又一重要人物、北京美禾電子公司總經理蔡國安26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接到了一審判決書。一中院以貪污罪和職務侵佔罪兩罪並罰判處蔡國安有期徒刑20年,沒收財産人民幣70萬元。
今年42歲的蔡國安是北京美禾電子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在農發行辦公室工作,後進入美禾公司擔任領導職務。法院查明,蔡國安在1994年以前為國有公司幹部,1994年10月被國有公司派往美禾公司(國有控股公司)擔任總經理,至1998年2月辭去公職以前,蔡國安屬於國有公司委派到非國有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
鋻於蔡國安的主體身份發生變化,法院認定蔡國安犯有兩罪:
一是貪污罪。即蔡國安於1996年至1998年1月期間,利用擔任美禾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採取虛構業務支出騙取公司資金並使用虛假發票平賬的手段,將美禾公司的343萬元非法佔有。後在美禾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及其部分股東轉讓股權的過程中,蔡國安以其他公司的名義將上述資金用於向美禾公司投資及購買該公司股東轉讓的股權。
二是職務侵佔罪。即蔡國安於1998年2月至1999年12月期間,利用擔任美禾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便利,採取侵吞公司帳外資金等手段,侵佔美禾公司3000萬元。後在美禾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及其部分股東轉讓股權的過程中,蔡國安將上述資金用於個人或以其岳母的名義對該公司投資購買股權。
據此,一中院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