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央視社區 | 網絡電視直播 |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公車私用撞人 車輛單位賠錢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09日 10:10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成都1月9日電(黃強、唐雪元) 成都市民陳堯菊一家三口駕車出遊,不料遭遇車禍,丈夫和女兒死亡。陳堯菊將重慶市肇事者家屬和車輛所屬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近日,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一審判決肇事者家屬賠償陳堯菊11萬元,車輛所屬公司賠償其83萬元。

  去年春節期間,陳堯菊和丈夫、女兒一起駕車出遊。2月12日上午10時許,車行至貴州貴新高速公路某處時,一輛重慶小客車向他們撞來,丈夫和女兒當場死亡,陳堯菊受重傷。事後得知,重慶小客車是重慶某公司為其員工封青配備的公務用車,封青公車私用並由其丈夫羅寧洪駕駛,攜女兒、朋友等6人前往廣西北海自駕遊。在這場車禍裏,封青一家三口當場死亡,同車另3人受傷。事故發生後,當地交警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羅寧洪對事故負全責。

  此後,陳堯菊將肇事者的父母和肇事車輛所在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共計151萬餘元。近日,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羅寧洪對事故負全責,鋻於其已死亡,其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由其繼承人在繼承其遺産範圍內賠償。封青生前所在的重慶某公司作為車輛實際控制者和運行利益歸屬者,對公司車輛造成的交通事故應承擔民事責任,判其賠償83萬元,並對上述賠款承擔連帶責任。

責編:劉英來

相關視頻
更多視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