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法治在線—互動地帶):主持人:又到了我們的互動時間,我們法治在線在西安舉辦的公益普法活動也吸引了很多大學生朋友的參與,律師們在接受諮詢時發現,學生朋友們遇到的法律問題當中,最集中的就算是求職中和企業的糾紛了,那麼面對一個龐大的企業,剛進入社會的學生怎麼樣保證自己的權利不被侵犯呢?一起來看一看。
有位姓董的學生朋友告訴律師,他跟一家公司簽訂了三年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半年,但是由於他的工作失誤,公司決定把他的試用期再延長三個月作為懲罰,小董想知道公司這種做法是不是合法呢?
王律師:
公司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在半年時間以下,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意約定,約定以後不能隨意變更延長,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
那麼小董應該怎樣主張自己的權利呢
王律師:
小董要做的,首先要依據合同的約定和公司進行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小董可以就這件事情向勞動管理部門的勞動檢察大隊去進行投訴,也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如果仲裁下達以後雙方不服還可以到人民法院去進行訴訟。通過這樣的方式維護他自己的合法權益。
主持人:生活中還有些大學生朋友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單位地點發生了變化,有時甚至是從一個城市搬到另一個城市,要求員工也必須跟著過去,否則就是違約要給單位賠錢,由於剛剛找到稱心的工作學生往往難以取捨,那麼單位的這種做法能得到法律的支持麼
王律師:
勞動合同當中作為一項約定的基本內容,公司以變更工作地點這種行為實際是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任何合同的變更,必須經雙方的一致同意,沒有經過協商同意以前他變更行為就是一種違約行為,所以勞動者不應該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應該是單位去承擔,因他單方變更導致合同終止這樣法律後果
這麼説來,不僅勞動者不用向單位支付違約金,還可以要求單位對自己進行賠償。
諮詢當天,律師們碰到的由於違約金糾紛來尋求幫助的學生有不少,研究生小代就是其中一位,她在被學校研究生院錄取以後,工作單位卻拒絕把檔案關係轉到學校,並以此為要挾找小代要了兩萬多元的違約金。
“你這個問題是你工資不多,但是違約金收得太高了 現在能不能打官司的問題
首先違約金肯定是高 是不合理的 而且如果你合同裏面沒有約定根本就不能收你的違約金”
律師介紹説,違約金一般以三個月工資為限,過高的違約金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是像這類勞動糾紛,申訴和調解的時效期是個最大的問題,而這一點往往被就業者忽視。
“你應該在兩個月內就提出來 現在已經一年多了”
主持人:如果對單位的決定有異議,一定要在60天內提出,在這裡我們也提醒大家注意這個時效,別讓麻煩過期,到時候就很難解決了。
諮詢中還有朋友説,單位以新員工工作不熟練為由,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薪金,那麼這種做法是不是正確呢?
韓律師:
最低工資是維持一個勞動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個標準是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測算出來的,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藉口支付過低的工資 不熟練的話 一般企業採取的方式是在試用期內工資適當減一些 比如支付八折的工資 但是絕對不能低於最低工資 這肯定不合法
面臨畢業,有些大學生勇敢地加入了創業的行列,但有些朋友遇到了生意夥伴拖欠貨款等行為,創業之初資金本來就緊張,要是靠訴訟解決時間又拖不起,這時候應該怎麼處理呢?
韓律師:
最好的方法肯定是用法律手段來處理 但是不一定是打官司 很多律師事務所都有公司業務 你可以通過律師讓他發律師函 上門催款等方式向對方施加壓力 一般處於法律的震懾對方都會更快地解決 這比你自己去要好 同時這種收費也不是太高 一兩千元就能處理一個十萬元的案子
主持人:由於就業競爭日益激烈,大學生朋友在找到中意的工作後都非常珍惜工作崗位,不願與單位發生矛盾,但是大家也不要一味地委曲求全,不是有句話叫“該出手時就出手”麼,學會保護自己,才能讓事業之路越走越寬。
責編: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