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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改革之痛 高藥價拉高了全社會醫改成本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9月24日 10:56 來源:四川日報

  四川日報消息:

  高藥價,三方之痛

  [高藥價患者]藥費佔比68%

  陳玉敏是3口之家的家庭主婦,今年8月,她家醫療保健費用開支為800元,其中,藥費高達500元,佔62.5%。一個月前患感冒的趙睿,在醫院花了247元,200元是藥費。而陳某因心血管疾病住院治療,一個星期用去8000元,其中藥費4379元。

  據成都市城調隊調查,今年1至8月,該市人均醫藥支出費用為405元,其中藥費為276元,在醫藥支出費用中所佔比例高達68%以上。而在去年同期,醫藥支出費用人均306元,藥費為192元,藥費所佔比例為62%左右。從增幅來看,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人均醫藥費支出增幅為32.3%,而藥費增幅達43.7%。“醫藥費用特別是藥費的逐年增加,使成都大部分市民家庭感受到沉重的壓力。”城調隊工作人員黨建軍,給記者翻出厚厚的調查表。

  城調隊的數據,同本報與四川在線聯合進行的關於藥價問題的調查結果不謀而合。報網聯合調查中,69%的人認為,現在進醫院看病,最貴的是藥價;勉強能承受目前醫療費用的為35%,57%的人明確無法承擔現在的醫藥費用;還有75%的人認為,現在的藥價是虛高,還有很大的降價空間。

  高藥價拉高的不僅是患者實實在在的醫療費用,還有對進醫院、患病的深深恐懼。採訪中,記者不止一次聽到這樣的擔憂:“現在一有個小病小痛就緊張得不得了,真要有個什麼,如此昂貴的醫藥費用,怎麼負擔得起啊!”

  [高藥價醫保]藥費佔報銷額大頭

  “醫療保險本就是替參保患者服務的,患者的藥費高了,醫保基金壓力更大。”省勞動保障廳醫保處負責人告訴記者。

  9月15日,在成都市社保局醫藥費用報銷處,王超清大爺從擁擠的人群中脫身出來。在他報銷的醫藥費用單上,記者看到,大爺醫療費用總額為4700元,藥費就達4000元之多。其中自費藥品800多元,其餘藥品報銷金額為2500元左右。記者隨機詢問了7位前來報銷醫藥費的患者。在他們的報銷單上,藥費都佔大頭。

  “具體數字我們不能透露,但可以這樣説,在成都醫保基金報銷金額裏,藥費佔比一直很大。”成都市社保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高藥價醫院]就這樣成為眾矢之的

  “收不收回扣,很大程度上由不得我們。”某三甲醫院一位醫生這樣解釋他們所謂的“無奈”:“大家都知道,藥品價格高,流通環節水分很大。但我們是醫生,不能不開藥,而目前的現實是,只要是藥就會有回扣。”

  仔細分析,這位醫生的意思是説,既然藥價降不下來,患者也得不到,乾脆不如自己拿了。就這樣,在大額藥品回扣面前,有的醫生迫不及待,更多醫生半推半就地踏進“深淵”。

  雖然“潛規則”不應成為“高額回扣”的理由,但由此不難看出,佔醫院收入60%以上的藥品,因其不合理的高價,因高價背後暗藏的腐敗,讓醫院和醫生的整體形象在人們心目中一落千丈。

  [高藥價行動]“消腫”藥價,讓百姓感受醫改成功

  虛高藥價,不僅是老百姓看病貴、醫保壓力大最直接的癥結,更是藥品生産和流通環節各種腐敗問題滋生的溫床。“讓拉高全社會醫改成本的藥價降下來”,自然成為醫改中最急迫的呼聲。

  在看病難、看病貴、藥價高等一系列層出不窮的問題中我們看到,一個龐大而穩固的利益集團,以“難以撼動”的姿態,站在進退維谷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背後,在今年格外刺眼:先是國家發改委透出口風要再一次大幅降低藥價,緊接著就有幾十家醫藥行業協會上書“求情”,要求縮小降幅;隨後,“考慮取消醫院藥品加價”的消息剛露頭,就被無數“反對聲”淹沒。在這一過程中,藥企與醫院之間長期的利益關係顯得如此“和諧”與“心有靈犀”。

  “藥價虛高問題是一個體制性問題,靠單純的行政指令性降價、或對醫藥相關人員的道德約束、或通過行業糾風、或取消醫院藥品進銷差價等措施,只是治標不治本。從目前的醫藥體制入手進行改革,才是解決藥價虛高的根本。”專家分析認為,現行的醫療衛生體制,是拉動藥價虛高的動力,必須加快醫藥分離、贏利與非贏利醫療機構分離、醫療衛生部門管辦分離,形成藥品生産流通環節公平競爭的真正的市場化環境。“只有形成藥品生産、醫藥流通、醫療機構、醫保機構和患者五方相互制衡的監督機制,才能有效抑制藥價虛高。”省衛生廳一位負責人表示。

  今年,省委、省政府出臺的《關於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鄉衛生體系的決定》,對藥品價格進行重點監督,要求加強對醫療機構的採購行為及醫師用藥行為的監督檢查,對中標藥品必須按合同採購,購進同類藥品時應當優先選擇價格較為低廉的品種,逐步改革“以藥補醫”機制,降低藥品收入比重。臨床醫生使用治療效果相當的藥物時應當選用價格較為低廉的品種,不準實行藥品開單提成。此舉,對調控和降低藥品價格必將起到積極作用。

  進程 藥改:制度建立與價格調控

  1999年底部分省市試行藥品招標採購。同年,《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實施。在此之前,由當時的國家計委發佈實施的大規模藥品降價已有5次,據測算,年降價總額達64.2億元。

  2000年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制度建立。但實施過程中,有評價:企業、醫院是有壓力沒動力,政府有壓力又有動力,而招標代理仲介是沒壓力只有動力。是年,包括抗生素、生物製品在內的大規模藥品降價就有3次,總額33.4億元。

  2001年12月修訂後的《藥品管理法》施行。

  2002年《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施行。配套規章、制度相繼發佈,關於藥品監督的法律體系基本形成並不斷完善。

  2003年對藥品生産、銷售企業分別強制實施GMP、GSP確定最後期限:全國藥品生産企業2004年6月30日前必須達到GMP要求,12月31日前藥品銷售企業必須達到GSP要求。

  2004年7月按《行政許可法》要求,重新修訂《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另規定,當年7月1日起,未列入非處方藥目錄的各種抗菌藥在零售藥店需憑醫生處方才能銷售。

  至今年,大規模藥品降價已有16次。但年初,媒體以《我國藥品8年降價16次,百姓為何仍難得實惠?》為題,引發全社會對高藥價的反思至今未平。

  藥品招標:入圍就死?

  現實和理想總有差距。對於藥改,尤然。自1997年10月,總額約20億元的藥品降價始,8年來,限價措施加速,但百姓對高藥價的感受卻越來越深——

  20年醫改,從百姓角度計,目的是解決“掛號難、看病難、住院難”的問題。醫藥衛生體制“三項改革”中,藥品生産流通體制改革是重要內容之一。但老百姓不解的是:藥品為何越改越貴?藥品招標、最高限價等相關措施頻頻出臺,為何難以遏止藥價迅猛飚升?

  9月2日,成都文廟西街某院一幢有些破舊的古樓,藥商來來往往,拿著厚厚的資料本,正參與我省今年第二批藥品招標。省衛生廳一工作人員私下告訴記者:“每年進行這一、兩次藥品招標,都看得到仲介機構的身影,他們花錢去找專家,招標過程中,到底是專家在‘發言’,還是仲介組織的‘聲音’,誰也説不清楚。”

  醫院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從2001年開始推行,主要採取兩種方式:或數家聯合招標,或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按相關規定,無論採取哪種方式,集中招標經辦或代理機構都不得與醫藥主管部門、行政機關存在行政隸屬關係,更不準有任何經濟利益關係。

  如今,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全面鋪開已好幾年,前後也進行了17次大幅降價。為何絕大多數患者並未感受到降價的實惠?記者從藥監部門、前醫藥代表、藥商處聽到不同的説法。

  “通過招標降低藥價的良好初衷沒有實現,相關單位卻為此付出高額管理成本。一個特殊行業———藥品招標仲介出現。熱衷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不是採購主體———醫院,卻是仲介。多一次招標,就多一筆‘業務’。”成都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某負責人透露。

  而一位曾做過醫藥代表的朋友直言不諱:“招標,是某些醫院最大的謊言。”他透露,一些被列入“招標”採購範圍的産品,再不會在醫生處方上出現,就此“死掉了”。

  為什麼會這樣?朋友向記者提供了一串數據:某種頭孢類針劑,含量0.2g,零售價66元,這個産品底價是14元。操作空間巨大,可以給醫生25%的回扣。通過醫院推廣,月銷售2000支。列入“招標”採購後,零售價降到30元,醫生“利潤”少多了。這個産品就“死”(停止生産)了!生産企業會馬上更換産品,比如,更換新的劑型,這樣,零售價為120元的同類抗生素針劑,含量為0.4g,這就不屬於“招標”範圍了。利潤照樣賺,醫生回扣也照樣拿。

  針對這種現象,國家發改委今年連出“一放一收”兩招。4月,通知要求實行藥品差比價規則,限制同種藥品因劑型、規格和包裝材料不同而産生的藥價虛高。7月底,公佈新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目錄》,將所有非處方藥(OTC)品種的價格管理權限由國家發改委下放到省級物價部門,以求使OTC市場公開競爭。

  魔高一丈。即便通過差比價規則控制藥品劑型替代,但據成都一家藥房老總分析,生産企業還會想出諸如隱藏藥品通用名、更改商品名等一系列伎倆。

  “這些繁多的花招,使政府多次實施的降價行動成效不顯著。”成都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國軍認為:“藥品招標得等到‘醫藥徹底分家’之後,才能收到好效果。” (記者 劉佳)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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