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7月08日 15:35 來源:
據新華社報道,檢察機關查明,在河北武強等8個縣,交警部門為了“創收”,與駕照販子相互勾結,濫發證照竟達11萬餘個之多。8縣交警大隊違法辦證,無疑是典型的職權濫用,以公共權力謀求私利。
看了這則報道,我很震驚。8個縣的交警,把辦證當兒戲,有錢就辦,給錢就靈。之所以震驚,是因為他們辦的是人命關天的駕駛證,他們是在代表人民執法,是一方交通安全的守護神。更震驚的是,8個縣居然如出一轍,不分高下。
我想起了前幾天有關部門公佈的一組數字,説上半年交通事故頻繁,平均每天有二百多人在車下送命。我現在就在想,全國會有多少駕駛證是這樣辦出去的,上半年死去的這四萬人有多少是送在這種駕駛證下的?隨隨便便搞個駕駛證,光憑藉膽量上路,不出問題那才是意外。這也會讓産生一種聯想:你眼前走過的那些車輛,不知哪一輛就是剛混了個駕駛證的那位師傅開的。我們的交通安全守護神,竟然在製造馬路殺手。
我們還是分析一下,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是什麼原因導致一個單位集體腐敗,而且涉及到八個縣,簡直可以説在這個地區是一種行業腐敗。我們的領導哪去了?我們的監督哪去了?按照一般流程,車主給自己的車輛辦牌照,需要經過領表、收費、照相、拓號、出證等過程;辦理駕駛證,需要經過領表、體檢、考試、入檔、出證等過程。這些程序層層監督,互相制約,缺一不可。而在違法濫發證照“創收”的交警部門,所有這些程序只需一個證照販子就可以全部“搞定”。
看來,只要一個集體迷上了錢,就不會有什麼原則,就不會想什麼制度,監督也就有名無實了。大家心往一處想,勁住一處使,利益一致,風險共擔。這就提醒我們:對監督我們也不能太迷信。如果我們以為有了監督,就可以高枕無憂,那就大錯特錯了。
其實,當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利益一致時,他們就缺乏監督的積極性。你想,為什麼在那個武強縣,領導班子會有十四個人按下手印,表示責任共擔?這裡面大概是有監督者的。為什麼當武強縣把違法收入133萬元上交給衡水市交警隊時,他們的上級機關收下了,也沒有説什麼。
這就給我們提出了一個新課題:對監督者,應該加大問責力度,應該給他們更大的權力。有了問題的時候,我們對監督者應該給以更加嚴厲的處分,讓人感到,監督這個責任盡不到,是絕對不允許的。
這個八縣的問題,讓我們不禁想問:其他地方的交警還有沒有問題。沒有當然最好。要是有的話,可得琢磨一下:這個監督該如何搞?因為,他們必須對生命負責,對老百姓負責。(作者:王君文)
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