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關注的"南陽第一命案"歷時13年審結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26日 10:48)
新華社鄭州5月26日電(記者李鈞德)因事涉公安機關是否刑訊逼供而久拖不決、曾引起兩屆近百位全國人大代表持續關注的河南省“南陽第一命案”--原南陽地區汽車運輸總公司職工趙東升被毆打致死案歷時近13年,于近日全部審理終結。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為:被告桐柏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治安員違法行使職權與受害人趙東升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桐柏縣公安局作為行政賠償主體,理應承擔國家賠償責任,遂判決其向被害人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子女生活費共計302325元。
1992年12月7日,時年32歲的原南陽地區汽車運輸總公司職工趙東升,與4名同事到桐柏縣出差時因故與人發生撕打。趙東升被帶到當地派出所訊問後住進醫院,一天后死亡。趙東升留在世上的最後一句話,就是説給妻子張娟的“派出所……狠,跪……打頭……”。1992年12月12日,趙東升的妻子張娟及其父母趙傑振、楊振蘭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南陽分院報案,指控桐柏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及該所三名治安員在訊問趙東升時將其毆打致死。
然而,由於事涉公安機關是否刑訊逼供,這一案件進展緩慢,並幾度擱淺。就在趙的家人幾乎絕望時,幾位來自基層的全國人大代表伸出了援助之手。1994年3月,原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張瑞璋聯合其他16名人大代表向有關部門遞交提案,要求儘快偵破此案。此後,張瑞璋、賈寶珍等人大代表又多次為此事提出議案,並就此案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提出質詢。1998年,張瑞璋、賈寶珍等八屆全國人大代表任期屆滿後,又將此事託付給再次當選的焦作籍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姚秀榮,囑咐她繼續監督此案,為百姓鳴冤。
在張瑞璋、姚秀榮等兩屆近百名全國人大代表和中央及省市有關領導的持續關注下,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抽調精幹辦案力量,四赴南陽,終於查清此案。2002年7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用竹笤帚把朝趙東升身上亂打,把竹笤帚把打劈後,又抓住趙的頭髮打耳光,踢、踩趙的胸、肋、頭等部位”的原桐柏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治安員胡偉,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另一位被告人陳淮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根據終審判決書中關於“桐柏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放任其治安員對治安管理對象的長時間毆打,對趙東升死亡後果的發生有一定過錯”的認定及《國家賠償法》有關規定,2003年5月20日,趙東升家人向桐柏縣公安局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桐柏縣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答覆。2003年10月16日,趙東升家人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桐柏縣公安局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撫養費等各種費用近45萬元,南陽市中級法院指定臥龍區法院審理。
2004年5月18日,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判令桐柏縣公安局賠償受害者家屬各種費用302325元。桐柏縣公安局不服一審判決,向南陽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2005年5月23日,南陽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被告桐柏縣公安局上訴,維持原判。至此,在兩屆近百名全國人大代表的持續關注下,這起事涉公安機關是否刑訊逼供的“南陽第一命案”歷時近13年,終於全部審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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