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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渦陽縣醫院院長王東夫婦受賄均被判無期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9日 11:29)

  新華社合肥5月19日電(王振海 周毅) 5月17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亳州市人大常委、渦陽縣醫院院長王東與妻子張彥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東非法收受他人錢物價值285.6萬元,張彥夥同王東共同受賄256.2萬元,以受賄罪,判處王東、張彥無期徒刑,並依法沒收全部違法所得。

  王東,1996年8月,任渦陽縣人民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至案發,1996年底和前妻離婚後與張彥結婚。係亳州市第一屆人大常委(2004年7月26日被依法罷免)。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年底,四川川北建築公司第五分公司經理馮某某聽説縣醫院計劃籌建急救中心綜合大樓,便拿10萬元現金找張彥,請她幫幫忙,事成會給她一筆不小的好處費。經過王東一番安排後,王東授意張彥約馮某某談一談,張彥開口向馮某某要工程總造價2000萬的10%的好處費,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馮某某答應給王東工程總造價6%的好處費,中標之前先付50萬元。其後在1999年至2004年春節期間,王東、張彥先後多次向馮某某索取賄賂133萬餘元。

  1995年至1998年間,王東單獨或者夥同張彥在醫院建築工程中多次收受渦陽縣某建築公司經理劉某某17萬元。1999年9月,江蘇蘇中建築公司經理吉某某想分包急救中心大樓的水、電等安裝工程,便拎著10萬元現金找到張彥,要張彥幫忙,並許諾事成後將按工程總造價500萬的8%~10%給王、張二人辛苦費。在王東夫婦的極力協調下,吉某某取得了急救中心大樓的安裝工程。王東、張彥先後收受或索取吉某某51萬元。

  2003年下半年,醫院決定籌建急救中心1、2、3號三棟職工宿舍樓,合肥某建築公司經理陳某某通過朋友找到王東,張彥向其索取現金10萬元。

  另外,1996年12月至2004春節期間,王東單獨或夥同張彥在購買醫療器材、急救中心大樓附屬設施工程、醫院人事安排中收受他人現金共計74萬元。(完)

責編:逯娜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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