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供血造成艾滋病毒傳染案被告被判10年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5日 18:55)
新華社呼和浩特5月15日電(記者湯計)轟動內蒙古草原的清水河縣醫院非法採供血造成艾滋病毒傳染案,又一被告因涉嫌非法採集、供應血液罪,日前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據介紹,1998年10月1日我國開始實行《獻血法》後,從1998年10月至2000年11月,清水河縣醫院在不具備進行丙肝、梅毒、艾滋病毒血液檢測條件的情況下,自採血液66人次,在不能確保用血安全的情況下為106名患者輸血,造成了偏遠山區的重大艾滋病疫情。至2003年底案發前,清水河縣已發現16例艾滋病人及HIV抗體感染者。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組成的合議庭認為,尹某(女,43歲)作為清水河縣醫院檢驗科及輸血科原負責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犯非法採集、供應血液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00元。
責編:馬芳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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