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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雙扶煤礦礦長因礦難被判刑3年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4日 18:14)

  新華社長沙5月14日電(劉曉波、胡康寧)湖南雙扶煤礦礦長唐躍衡因礦難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構成重大事故責任罪,近日被湘潭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去年7月14日,湖南湘潭縣譚家山鎮雙扶煤礦發生特大礦難,導致10名礦工死亡,21名礦工不同程度受傷。

  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扶煤礦不執行安監部門下達的停産指令,違法組織生産;井下電器無“3大”保護,井下未採用阻燃電纜、無提升信號裝置及通訊設備;超深開採,事故隱患重重。唐躍衡身為雙扶煤礦礦長,同時又是12個合股人之一,對這起事故負有直接責任。鋻於案發後受害者的經濟損失及時得到賠償,法院依法酌情對唐躍衡從輕處罰,作出了上述判決。

責編:閆冬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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