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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隨州一起司法腐敗案一審判決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09日 17:55)

  新華社武漢5月9日電 (陳建飛、楊興國)湖北省隨州市一起司法腐敗案8日一審宣判,4名被告人分別因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被判處6年至1年有期徒刑。

  據公訴機關稱,2001年8月30日,隨州市曾都區柏樹巷發生一起兇殺案,一男子身中30余刀身亡,另一青年受傷。此案主謀、做鋼材生意的劉文武及其手下10余人逃跑,兩名嫌疑人很快落網,劉的胞弟劉文勇等人投案自首。為使自己和手下逃脫法律制裁,劉文武先後向曾都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四中隊隊長張金文、曾都區檢察院檢察官劉永明、曾都區法院刑一庭庭長常江波和庭黨支部書記、此案審判長顧光元等4人行賄。在這4人的幫助下,劉文武等一些重要嫌疑人被“監外執行”,沒坐過一天牢。不久,這起司法腐敗案浮出水面,並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今年4月12日至13日,廣水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法院判決書説,刑警中隊長張金文利用辦理劉文武案的便利,為劉文武謀取利益,事後收受與索要5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張金文與涉案在逃人員郭陽升兩次見面卻不抓獲,構成徇私枉法罪。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6年。曾都區檢察院檢察官的劉永明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曾都區法院刑一庭庭長常江波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曾都區人民法院刑一庭黨支部書記、殺人案的審判長顧光元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

  4名原告對一審判決不服,已提起上訴。

責編:劉棣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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