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佈一季度價格投訴五大熱點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01日 12:53)
南方日報消息:廣州物價局一季度共接到停車服務收費方面的諮詢、投訴17040宗,佔一季度諮詢、投訴總量的68.62%,這是筆者昨日從廣州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了解到的。
據悉,2005年第一季度廣州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接到各類投訴舉報、政策諮詢共24829宗次。其中,停車服務收費、交通客運票價、物業管理收費、教育收費、餐飲服務收費等是今年一季度廣州市價格投訴五大熱點。
投訴熱點一:
停車場服務收費不規範
廣州物價局今年一季度共接到諮詢、投訴停車服務收費案件多達17040宗,佔諮詢、投訴總量的68.62%,主要反映在停車服務收費價格不規範等方面。
據了解,2004年11月15日《廣州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開始實施,降低了廣州市住宅小區停車場臨保及月保收費標準及二、三類地區普通露天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但半年多來仍有一些停車場經營者出於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拒絕執行或拖延執行,尤其是一些商場、酒店、賓館等配套停車場在此類問題上反映更為突出。此外,還有部分停車場擅自違反政府指導價規定,猛抬收費標準,這一情況在部分住宅小區停車場尤為普遍。
投訴熱點二:
客運春運票價漲幅過高
一季度有關交通客運票價的投訴是另一熱點。此類投訴、諮詢案件共計2851宗,佔投訴、諮詢的11.48%,但多數是因為乘客不了解票價行情引起的,因而“投訴多,違規少”。
據了解,交通客運票價的投訴、諮詢集中表現在春運票價漲幅過高,乘客難以承受。一農民工打電話投訴稱,他平時乘坐602路車票價為6元/張,春運時竟漲到10元/張。但經物價檢查部門核實,廣州市內6字頭的公交車不屬於城區公交線路票價管理範圍,屬於企業公路自編線路車票價管理範圍,按規定可執行“春運期間按基準價上浮的政策”。
投訴熱點三:
物業自定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
廣州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數據顯示,8.75%的市民舉報所住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在沒有與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商定有關管理、服務收費的情況下,自定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不少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單方面制定收費標準極不合理”。
投訴熱點四:
托幼不到半月竟收一月的錢
一季度以來,廣州市教育違規收費現象漸有“抬頭”趨勢,有關教育收費的投訴案件也多達1397宗,佔該季度投訴總量的5.63%,較去年底明顯增多。
自今年二月下旬以來,針對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有關教育收費的投訴、諮詢明顯上升,主要反映在學校亂收借讀費、托幼費等方面。如部分家長對一些幼兒園開班後,提高托幼費收費標準,對不到半個月的按一個月標準收費表示不滿。同時,還有部分學校自立項目收費,導致不少學生向有關部門投訴。
投訴熱點五:
酒店亂收開瓶費茶位費
此外,今年一季度還有3.87%的廣州市民不滿一些酒店、餐館在沒有公示的情況下向顧客收取“服務費”、“開瓶費”、“茶位費”等費用。
同時,部分商場在元旦、春節期間打著“促銷”牌子大搞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出現諸如不明碼標價、價簽貨不對位等明碼標價不規範的情況。 (記者/譚亦芳 實習生/周芳 通訊員/藍嵐)
責編:唐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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