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受賄別墅裏舉辦警示教育展覽(組圖)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23日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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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12月22日拍攝的趙林受賄別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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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海口海關緝私局幹警在參觀警示教育展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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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一些群眾進入警示教育展覽館參觀。 |
新華社消息:12月22日,海口市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展覽正式對外開放。此次展覽場所就設在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趙林受賄所得的別墅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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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林在主管海口市公安局基建工作時,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2003年10月4日,趙林因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被海口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責編:常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