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評] 再來一個假設又該如何?
央視國際 (2004年10月21日 11:20)
靠撿廢品為生的李華偉在賣廢品時,他6歲的兒子因為無意間碰到漏電的拉風線而觸電身亡。為了給兒子討個説法,李華偉找到通信公司,道路照明管理處和供電局,但三方都説此事和自己沒有關係。〔見中央電視臺2004 年10月20日《今日説法》——惹禍的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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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同嘉賓討論時提出了一個假設:“我們做一種假設,假設真的是路燈漏電導致把孩子電死了,這個責任可能會怎麼劃分?是不是其他兩家就沒有責任了?”看到這裡,筆者還想再來一個假設:假設這電死的就是那三個單位中的某一位負責人的孩子,又當如何?
據當地警方分析,因為這裡的路燈線漏電,通過通信電纜,傳到了拉風線上,使拉風線成了危險帶電體,當小孩子觸摸拉風線的時候,被巨大的電流擊中而亡。作為供電局來説,既然線路漏電,就應該立即停止供電,如果説沒有發現或者發現了沒有及時處理,都該負責任;作為道路照明管理處來説,照明線路出問題了,難道沒有責任?作為通信公司來説,你的通信線路與高壓電線距離太近,你的拉風線上又沒有挂上“不準觸摸”的標誌,又在大街上,人家就觸摸了就被電死了,為啥就不負責任?
李華偉因為家裏窮,10年前,他從安徽老家來到太原撿廢品,討生活。一個活蹦亂跳的兒子,突然間就沒了。如何承受這殘酷的現實?跑了一趟又一趟,找了一家又一家,3個月過去了,卻沒有任何結果。相鄰而居的普通百姓都為李華偉討不到一個公正的説法而抱不平。經常過來看望李華偉夫婦,盡力安慰他們。紛紛向李華偉伸出了援助的手,這家50元,那家30元,大家湊了三千塊錢,支持李華偉用法律為兒子討公道。可僅僅給孩子做了一個屍檢報告錢就全化完了,現在家裏連吃飯都困難,怎麼去打官司呀,李華偉覺得自己被逼到了生活的墻角。那幾家單位卻始終冷若冰霜,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雖然現在有太原市政府安排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在免費為李華偉打官司,相信會有一個比較好的結果,但這件事情反映出來的一些部門和單位對待困難群眾的態度決不可小視。我們完全相信通信公司,道路照明管理處和供電局這三家單位早就在“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也在“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還在研究“如何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的問題。惟獨在這些具體地事情上,表現得遠不如那些普通群眾。別説幫助,就連承認責任的勇氣和對無助百姓的一點同情心都沒有。
古人曾説:“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因此,建議那些部門或單位以及領導幹部們,在對待老百姓的問題上,如果暫時還不能理解或做不到“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話,索性再來一個假設如何?(網友:黃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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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