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説法] 兩張光碟(10月18日播出)
央視國際 (2004年10月18日 14:09)
CCTV.com消息(今日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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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涓 魏軼
編輯 鄭俊傑
嘉賓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李玫瑾教授
兩個12歲的雙胞胎兄弟因為在書店沒有付錢就拿了兩張光碟,而被保安扣押在辦公室。隨後,保安向聞訊趕來的孩子母親所要幾百元錢保證金。當兩名男孩回到家後,竟然一起從10樓跳了下去,結束了幼小的生命。
2004年7月3日,是海南省海口市的姚平一家人永遠心痛的日子。因為在這天晚上,他們不滿12歲的雙胞胎兒子楊特和楊點從自家十樓的窗口跳下,結束了生命。那麼這件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呢?孩子的母親姚平回憶説,出事之前一切都很正常,他們的雙胞胎兒子楊特楊點放暑假剛從寄宿學校回到家,7月3日晚飯後,兩個孩子一同去附近的創新書店看書,九點多鐘時,大兒子楊特從外面回來,弟弟楊點卻沒有和他在一起。
當時母親姚平隨口問了一句,楊點怎麼沒有回來?大兒子楊特立刻表現出一副很緊張很害怕的樣子,過了好久,説出了一句讓母親吃驚的話:媽媽,你快點去書店吧,否則有人要把我們送到監獄裏面去。
姚平趕快和兒子一起下樓,途中兒子楊特告訴她,他們在書店沒有付錢拿了兩張光碟,小兒子楊點被保安留在了書店裏,讓楊特回來找家長領人。楊家距離書店走路十分鐘的路程,由於擔心兒子,他們乘摩托車趕到書店找到了楊點。當時楊點低頭坐在儲藏室裏,臉上帶著驚恐的表情。
姚平説,當時她讓兩個孩子回家,但是值班的兩個叫王俊明和陳浩的保安沒有同意,而是讓他們母子三人一同到了辦公室,商量如何處理這件事情。姚平本來想按照兩張光碟的價格付給保安30元錢,但是保安非要她交300元的保證金。
姚平覺得兩張碟一共才30元錢,但保安説要交幾百元的保證金,姚平自然不同意。但是值班的保安告訴她,這種保證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要有條件。在家長交了保證金之後,書店會派人去兩個孩子的學校進行調查,看看他們有沒有前科行為,然後再到派出所開具證明後才能將保證金取回。對於這些要求,姚平堅決不同意,她認為這樣會損傷兩個孩子的自尊心。
經記者調查,保安之所以讓交保證金是和店裏偷一罰十的規定有關。記者來到這家創新書店,希望能見到當晚值班的保安王俊明和陳浩,門口的保安立即攔住了我們,用對講機聯絡經理。在書店裏,偷一罰十的規定已經不見蹤影,之後一位姓許的經理來告訴記者,兩名保安已經不在這個書店工作了,誰也不知道他們現在去了哪。
之後,記者問起保證金和偷一罰十的問題,許經理都不願意回答。由於書店拒絕回答記者的問題,我們多方打聽找到了一個曾在創新書店工作過的保安,向他詢問了書店收取保證金的情況。這名保安解釋説,他們每個月的收入是工資加上獎金,而獎金是從罰款金額裏面進行的提成。
姚平不願意交高於光碟十倍的錢,於是和書店的保安爭執起來。姚平説自己當時又氣又急,轉回頭去訓斥兒子楊特和楊點太不爭氣,還説回家一定要打他們一頓。姚平説在書店辦公室待了將近四十分鐘,當她把錢從30元提高到50元時,保安終於同意她交五十元錢後把孩子領回家。她當時要求開發票,但保安沒有同意,還説發票或者單據都沒有,只要把錢交了就行。
之後姚平帶著兒子回家,此時已經是晚上10點多鐘了,姚平當時又數落了自己的孩子。她一邊責怪兩個兒子不爭氣,一邊順手推了一下楊特的頭。姚平説,出了書店兩個孩子撇開她一路跑回家去,等她走進家門,孩子的奶奶説兄弟倆進家門就跑進了臥室。姚平去推門,發現孩子已經把房門反鎖,敲門卻沒有人應。接著,住在一樓的同鄉跑上樓來告訴了他們,他看見兩個孩子一起從陽臺上跳了下去。
事發突然,這讓姚平沒有任何心理準備,兄弟倆一同從十層樓跳下,在這樣的夜晚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幾分鐘後,救護車趕到,此時兄弟倆瞳孔的已經放大,沒有任何搶救的可能。
兄弟倆的舉動震驚了整個海口市。海南的各個媒體紛紛關注。有的媒體對書店保安的做法予以譴責。那麼當天孩子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呢?我們輾轉找到了當晚在書店看書的孩子。一個叫李龍的孩子説,他説當時保安將兩個孩子抓住時,引起了很多人的圍觀,隨後保安就將他們帶上了二樓的辦公室。
一名叫陳鳳鳴的15歲中學生也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在創新書店曾經被迫搜身的經歷。陳鳳鳴説,那天保安認定他偷了書,非要搜一下他的衣服。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陳鳳鳴只好讓保安搜了身,但他説當時那種屈辱的感覺簡直難以用語言形容,
當地一家小學的語文老師説,自己的兩個學生在創新書店有過和兄弟倆同樣的遭遇。兩個孩子每人拿了一張標價15元的光碟,但是保安非讓他們交出300元的罰款。這位老師得知此事後非常氣憤,他覺得孩子犯了錯誤應該進行教育,而不能隨便就罰款。
孩子的母親姚平想不明白,從書店出來到家不過二十分鐘的時間,這期間兒子沒有跟母親説過一句話,她無法求證孩子在書店受了什麼驚嚇,心理上承擔了多大的壓力,更不明白兒子為什麼會選擇這樣的方式。孩子的父親聽到孩子跳樓的噩耗無法相信,平時兩個兒子都挺懂事聽話,怎麼會想不開跳樓自殺呢?
從兄弟倆跳樓的這扇窗子看下去就連大人都會膽寒,而兄弟倆竟然一起從十樓高空跳下。經過反復分析,孩子的父母認定是孩子在創新書店的經歷導致了跳樓的結果。孩子的父親甚至認為,兒子楊特楊點之所以拿到了碟,是保安放縱的結果。保安從監視器中看到了孩子拿碟沒有立即制止,而是等著孩子已經拿到了碟錯誤發生才去阻止,保安這樣做無非是想利用收取保證金的方式多拿錢。
孩子的父親認為,創新書店這樣違法的行為必然導致了兒子跳樓的惡果,即使自己的孩子不出事也會有別的事情發生,書店應該對此承擔責任。楊家把創新書店告上法庭,法院正對此案進行審理。而楊家人守著孩子的舊物默默承受著喪子之痛,一天到晚只能以淚洗面。
主持人:原本這兩張盤值不了幾個錢,最後付出的代價是兩條孩子的生命。在書店的這段遭遇我們可以分成兩個內容,一個內容是扣留,一個內容是罰款,在發現有孩子在這個書店偷書前提下,書店的保安有沒有權利扣孩子?
李玫瑾:這是肯定沒有這個權利的。因為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每個人的權利,未成年人他更應該受社會各方的保護,所以當時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保安其實可以制止他們偷東西,但是他沒有權利去扣留。比較合理的方式應該是把孩子叫到辦公室,對他進行批評教育。對於這個孩子的問題,保安已經找到他的父母了,應該和他的監護人來談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是教育孩子而不是罰。
主持人:保安有權利去要偷一罰十的錢,或者是所謂的保障金嗎?
李玫瑾:書店本身這個規定就完全是錯誤的,作為一個書店他沒有執法權,更沒有處罰權。此外它對這個保安提出這樣的要求,説除了工資獎金之外,罰款可以提成,那這種做法就更是完全是錯誤的 。書店的規定造就了保安這樣的行為,然後保安的行為促使他們想辦法去抓小偷,他不僅僅侵犯了孩子的名譽權,還侵犯了孩子的一些人格權。
主持人:是不是我們在進行兒童的心理教育的時候,也需要某種程度上提高他們的承受力,同時告訴他們怎麼去應對這種事情?
李玫瑾:應該經常對孩子灌輸一種意識,比如説人不可能會不出錯,出錯以後最重要的不在於別人知不知道你的錯誤,關鍵在於你能不能以後不再做這樣的事情。
主持人:兩個孩子的母親當時在出事之後也很著急甚至有一些慌亂,包括和保安的討價還價,出來之後又訓斥了自己的孩子等等,母親沒有什麼過錯,但是好像在處理事情的時候並沒有處理得很圓潤。
李玫瑾:我們處理這個事情的前提就是要讓孩子知道自己的錯,但是又不要傷害到他的自尊。作為一個母親下次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對保安説,孩子的事情由我來談,讓孩子先回家,如果你要不讓孩子走我就打110報警。母親們要特別注意不要一上來就先譴責孩子,要把情況問清。和保安或者外人交涉的時候儘量要讓孩子回避。我們整個社會都應該有一種意識,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對待未成年人的事情我們一定要特別慎重。
中國有一句老話叫做“人非聖賢熟能無過”,孩子們更是這樣。在國際上專門制定一個針對兒童權利的公約,因為未成年人在這個成長過程當中肯定會有不懂事的地方,是非觀念不是很明確,法律意識不是很完整,他難免會出一些問題。我們對這個年齡段的人應該格外的寬容,而且要給予他一定的教育,讓他知道哪些是錯的,哪那些是對的。而不是每次當他犯錯誤後就立刻要處罰他。
主持人:孩子們的心靈無比脆弱,有一些成人看來非常不足道的非常微小的細節放到孩子們的心靈裏可能是難以承受的,所以當我們在面對孩子們的錯誤的時候,我們要有正確的方法,要有寬容的心態,至於本案最後會以什麼樣的方式得出怎樣的判決結果,我們會和大家一起繼續關注。感謝你收看今天的節目。
責編: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