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採砂血案牽出腐敗公安局長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13日 14:39)
新華社南昌6月13日電:2002年5月,南昌市新建縣一起因爭奪河道採砂權引發的血案造成2死10傷,在當地震驚一時。而隨著籠罩在血案上的迷霧逐漸散去,與血案謀劃者來往“密切”的原新建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熊濤也暴露出威嚴警服下的本來面目。6月10日上午,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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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審判處熊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曾經執掌一方治安大權“風光無限”的熊濤終於受到了法律應有的制裁。
血案禍起採砂權之爭
2002年5月22日,南昌市錦達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熊賢梅和其弟弟熊賢德,與新建縣昌邑鄉政府簽訂了《贛江河道採砂協議》,並當即交付了贛江水域昌邑段採砂權承包費16萬元。隨後,熊氏兄弟又邀集郭國泰、萬常兵等11人入股,其中,熊賢德佔30%的股份,郭國泰、萬常兵兩人佔25%的股份,熊賢梅等10人均分餘下的45%的股份。當晚,因熊賢德有事趕往昆明,遂委託其兄熊賢梅全權負責他的股份,於是熊賢梅成為了眾股東之首。
23日上午,郭國泰提議到承包水域清理採砂船,得到眾股東贊同。當天下午,郭國泰等11名股東攜帶與鄉政府簽訂的協議複印件,興師動眾地開始了“清理行動”。他們要求在該承包水域採砂的船主們按利潤的20%-30%交納管理費後方可繼續作業。迫於無奈,部分船主答應了郭國泰等人的要求。可隨著“清理行動”的繼續,郭國泰等人卻遇上了“釘子戶”,昌邑鄉伍喻村陳家自然村村民合資購買的“順達一號”採砂船當場拒絕了上交管理費的要求,並約定次日進行談判。
當晚7時許,萬常兵接到“線報”,陳家自然村村民準備通過暴力拒交管理費。得到消息後,熊賢梅連夜召集眾股東在錦達房地産公司開會商量對策。在會上,熊賢梅要求眾股東連夜糾集打手,自帶兇器,一定要制伏“順達一號”。“談不成就打,打死了人由我來解決。”熊賢梅在會上的“豪言”讓股東們有恃無恐。
24日清晨6時許,郭國泰、萬常兵等40多人乘坐12輛麵包車、轎車,攜帶獵槍、梭鏢、自來水管以及刀斧等兇器殺氣騰騰向“順達一號”採砂船撲去,熊賢梅則留守公司,遙控指揮。隨後,他們又分乘5艘機動小船逼近“順達一號”。在被發現後,他們朝天連鳴數槍,非但未起到震懾作用,反遭到船上18名村民手持鐵鍬、菜刀的頑強抵抗。混亂之中,打手們“殺”紅了眼,持梭鏢的朝著船上人群便是一陣亂捅,持獵槍的也將槍口對準了村民。僅僅十多分鐘後,“順達一號”上已是鮮血橫流、哀聲一片,造成2名村民當場死亡、10人受傷,其中重傷2人。
砂場“老大”享受特殊“關照”
血案發生後,根據案情以及有關的採砂承包協議,熊賢梅首當其衝地被列為了重大嫌疑人。案發當天,時任新建縣公安局局長的熊濤電話通知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左新生立即將熊賢梅“控制”起來。5月24日至28日,在未辦理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熊賢梅被執行了所謂的“監視居住”,但未採取任何強制措施。更令人費解的是,監視的居所、監視的幹警均由熊賢梅自己選擇,並且“監視居住”期間,熊賢梅竟可隨意與外界進行通訊聯絡,甚至與姘婦一起和執行“監視”的幹警打撲克。
在如此匪夷所思的“偵辦”下,新建縣公安局辦案期間除熊賢梅外沒能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當地群眾和部分公安幹警對此反響強烈,矛頭直指縣公安局有人袒護熊賢梅。鋻於這種情況,南昌市公安局指令將此案移送市公安局辦理。2002年12月4日,“5 24”血案主要涉案人員全部被緝捕歸案。
隨著案情的逐漸明晰,熊濤在這起案件偵辦中的反常舉動引起了上級公安部門的警覺。2002年9月,熊濤被調離。沒有了權力的直接庇護,熊濤在新建縣公安局任職期間的劣跡開始逐一暴露。“5 24”血案主要涉案人員“落網”後僅3天,熊濤被執行刑事拘留,12月23日被批准逮捕。
公安局長露出腐敗面目
經檢察機關調查,熊濤與熊賢梅、熊賢德兄弟倆的“特殊關係”浮出水面。2001年上半年,熊濤在左新生的牽線下,認識了熊賢梅。為傍上這座“靠山”,熊氏兄弟可謂費盡了心思,更不惜“血本”施以好處。
2002年春節前,熊賢梅到新建縣公安局,親手將20條軟包雲煙(折合人民幣4900元)塞給了熊濤,熊濤毫不推脫便收下,這讓熊賢梅心中暗喜。有了第一次的“試探”,此後的“交往”便顯得更為赤裸裸了。時隔僅一個多星期,熊賢德在一次與熊濤同赴機場途中,將1000元美金遞給了熊濤,熊濤再一次“笑納”,這使熊氏兄弟與熊濤的“交情”得到進一步加深。
收人錢財,自然要供人差遣。2002年5月20日,為助朋友夏某到一派出所任副所長,熊賢德再次將2000元美金“甩”向熊濤,使夏某得以如願以償。
隨著調查的深入,熊濤暴露出的劣跡卻並不止這些。2001年9月28日,楊路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傷害罪被新建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並被刑拘。身為公安局局長的熊濤在明知楊路涉嫌犯罪不適用取保候審的情況下,為徇私情,竟指示辦案人員枉法變更強制措施,造成楊路在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故意傷害致1人死亡。
“5 24”血案涉案人員一一落網後,熊濤意識到情況不妙。2003年6月25日,熊濤將此前熊賢梅、熊賢德送給的錢物共計人民幣13600元、美元1800元託人悄悄退還給了熊賢梅的妻子。然而,對此時的熊濤來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已是枉然。
2003年8月26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5 24”血案進行了審判,熊賢梅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主犯李剛、鄒小進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餘25名罪犯分別被判處死緩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徒刑。
“5 24”血案的暴徒為他們的暴行付出了應有的代價,而等待熊濤的,是一年零三個月的鐵窗生涯。
責編:陸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