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社會新聞 > 正文

[共同關注]病人“失蹤”之謎(5月15日播出)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7日 17:12)


  CCTV.com消息(共同關注):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主持人:民生、民情、民意,觀眾朋友中午好,歡迎您走進共同關注。接治並精心地照顧病人,幫助他早日康復,是每個醫院和每位醫生神聖的天職,可是你聽説過醫院主動把病人弄丟的事嗎?你還別不信,今年一月份,昆明市的一家醫院就發生了這樣的事。

  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是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無論是醫療設施還是就醫環境在昆明市的市屬醫院中都是一流的。然而在今年的1月10日,這家醫院卻發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在這家醫院急診科就診的一位75歲的病人神秘失蹤。由於這位病人在醫院期間一直沒有家屬陪護,也沒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記者只好從一位曾經為他做過治療的醫生那裏了解相關情況。

  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大夫:當時他來的時候,因為沒有錢嘛,所以做的檢查不是很完善,當時的診斷就是腦梗塞。

  從這位醫生這裡,記者得知,這位患者是在失蹤前的十三天,也就是2003年的12月27號,由120送入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搶救治療的。2003年12月27號的下午,120指揮中心的工作人員接到正在進行治安巡邏的巡警打來的一個電話。説在火車站的永勝路附近有個男的在路邊上口吐白沫。


  接到報警後,120指揮中心迅速派出救護車趕到永勝路,在那裏他們看到,路邊的草地上躺著一位老人。

  120急救中心大夫陳志琴:他身上蓋著一個破棉被。當時他是一個昏睡狀,叫他,他能睜眼,但是不能回答問題。然後我跟護士檢查了一下,生命體徵還可以,然後駕駛員就推著擔架過來,我們就把他搬上擔架以後,送到了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

  由於老人身邊沒有家屬陪同,120的工作人員根據就近原則,把這位老人送到了離事發地最近的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進行治療。幾天之後,老人的病情基本得到了控制。

  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大夫:已經很穩定了,就是説除了他腦梗的情況,右側肢體活動不靈活以外,然後説話不清楚,説不清楚話,其它已經基本上控制了。

  然而就在病情得到有有效控制後的第十三天,老人卻神秘失蹤,那麼這位老人到底去了哪呢?就在老人失蹤的第二天,也就是2004年1月11的早上,一些晨練的人在昆明市高新區十三號的路邊發現了一位老人,當時這位老人斜躺在馬路邊,已經喪失了知覺。這些人立即撥打了110, 110很快趕到了現場。

  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長朱力群:我們趕到現場以後發現那個老人就斜躺在這裡,經過鑒定,人已經死亡。

  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幹警在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勘驗之後,立即開始走訪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有一條線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長朱力群:在我們工作當中,得到一個線索,就是市第一人民醫院有一輛車有點嫌疑,聽到這個情況以後,我就和另外兩個偵察員,我們迅速趕往醫院進行調查。

  經過調查警方認定,在高新區十三號路旁發現的死者正是從昆明第一人民醫院失蹤的那位老人。警方在週密調查後還確認,在老人失蹤的那天夜裏,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的一輛救護車的確在高新區十三號路旁停留過。

  於是,警方立即找到這輛車的司機馬恒奇進行訊問,從警方當時的詢問筆錄上記者得知,馬恒奇在此前並不認識這位老人,但他為什麼要把老人從醫院拉出,送到距醫院十幾公里外的地方呢?為了解開這一疑問,記者找到了司機馬恒奇。


  記者:當時是誰讓你把病人拉走的?

  司機:是醫院派我的車。

  記者:具體誰派的?

  司機:現在我也不知道。

  記者:你不知道誰派你的車你就出車了?

  司機:不知道誰派的,因為是我們醫院內部的電話,是單位派我出車,我是值班的,我開車子,他們讓我開車我就開車,他們讓我開到哪一個地方,我就開到一哪一個地方。

  記者:當時車上一共有幾個人?

  司機:當時車上有病人還有兩個臨時工。

  司機馬恒奇提到的兩個臨時工是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保衛科的兩個保安,據這兩個保安講,事發當晚是保衛科的副科長王兵讓他們把老人送出去的。那麼身為醫院保衛科副科長的王兵為什麼要這樣做呢?為了弄清當時的情況,我們多次聯絡王兵,但他始終拒絕與記者見面。在電話中王兵告訴記者,把老人拉出醫院並不是他本人的主意。

  記者:當時是有誰找你讓你這麼做嗎?

  王兵:張梅啊。

  記者:她怎麼跟你説的?

  王兵:説有一個病人在我們這住了十多天了,就説是這個病人換一下(地方),然後給120打個電話。

  王兵提到的張梅是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的主任,而那位老人當初就診的正是急診科。那麼,身為急診科主任的張梅為什麼會叫人把自己的病人拉走呢?

  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長朱力群:它那個醫院的急診科的主任張梅,覺得這個事對他們科室裏面經濟利益方面的事吧,就跟這個王兵商議,請王兵把這個人送出去。


  根據警方的調查,由於這位老人沒有能力承擔自己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而醫院又無法聯絡到病人的家屬,身為急診科主任的張梅為了不影響急診科的收入就和王兵商量,決定派人把老人送到離第一人民醫院遠一點的地方,然後再撥打120,120在接到報警後會根據就近原則,把老人安排到別的醫院,這樣老人就不會再被送回來了。但是由於緊張,被指派把老人送走的那兩個保安忘記了撥打120,再加上當天的天氣非常冷,於是造成這位老人死亡。

  主持人:事情調查到這裡應該説已經很清楚了。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在接治這位病人後,由於病人無力支付醫藥費,就派人把他送出自己的醫院,但由於在具體操作中保安忘了撥打120,最終導致老人死亡。這一事件發生後,在當地引起了強烈反響,2004年3月,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宣判,被告張梅、王兵二人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那麼,張梅真的僅僅是為了科室的經濟利益就把無力支付醫藥費的病人送走了嗎?換句話説,這麼做真是她的本意嗎?她當初又有沒有想過這樣做的後果呢?記者展開了進一步的調查。

  根據昆明警方的調查,張梅是為了科室的經濟利益考慮才把病人送走的,但是現任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的張明告訴我們,如果遇到無力承擔醫藥費的病人,他在醫院發生的費用並不由所在的科室承擔。

  張明:我們醫院有一個專門的綠色通道嘛,專門有一個本子,就是醫院都是規定這樣,就是如果沒有錢的了,就是應急的情況下,我們拿那個筆記本先寫上。

  記者:這個費用是由急診科承擔還是由醫院承擔?

  張明:這個應該是由醫院承擔,都由醫院承擔的。

  記者:所有的費用都是由醫院承擔的?

  張明:對。

  既然所有的費用都是由醫院承擔,那身為急診科主任的張梅怎麼還會是為了科室利益把病人送走呢?

  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李華生:無力支付的這些弱勢病人,我們都給予實報實銷,竟然他們還發生這種情況,這讓我們非常氣憤,也非常痛心。這個費用是由醫院承擔的,所有的藥費,檢查費用都是醫院實報實銷的。

  記者:既然是醫院承擔,怎麼會影響他們科室的利益呢?

  李華生:他的床位費,他的服務呢?這一塊的費用就沒有嘛!

  按照李院長的説法張梅是為了科室的床位費和醫務人員服務的費用所以才做出了這樣的事。而這些費用究竟有多少呢?

  張明:比如説一天,五人間以上的就是15塊5,然後如果説是三人間的房間的話就是19塊多了,多了4塊錢。


  記者:這個就是包括床位費?

  張明:包括床位費,對。

  這些費用加起來每天不足二十塊錢, 老人住院13天,急診科花費260塊錢。而整個治療花費5000多元錢。難道是為了這260元錢,急診科主任張梅就會冒這樣大的風險把病人送走嗎?由於醫院方面始終不提供張梅的聯絡方式,而在審理這個案件的過程中記載張梅電話和家庭住址等情況的資料又歸入卷宗,記者只好來到昆明市西山區法院,試圖在卷宗裏查到張梅的聯絡方式。

  西山區法院辦公室主任黃承驊告訴我們,檔案室的工作人員休假了,近期不會回來,他們也無法聯絡,而單位的其他人又都沒有檔案室的鑰匙,無法進入檔案室去查卷宗。從卷宗中查找張梅聯絡方式的希望落空了,就在這時,一位熱心人給我們提供了張梅的聯絡方式。但記者多次撥打她的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由於無法找到張梅本人,我們無法核實她當初為什麼僅僅會因為每天要承擔二十塊錢的費用就把病人送走。得知記者到當地採訪,醫院的一位知情人找到了我們,並提供了一些線索。

  知情人:張梅這個人還是比較小心的,做事還是比較認真的,為什麼突然這麼搞?我們都有點想不通。你做一個事情,必須要有一個組織,一個人同意這個事情,才敢這麼辦。我實事求是地講,確實靠張梅一個人辦不了這個事。這個牽涉到急診科,保衛科,車班,那麼多人。我們有一個老主任問她,張梅你怎麼搞的,你怎麼膽子那麼大把病人丟出去呢?張梅就説這麼一句話,主任我膽子有那麼大嗎?我派得動車嗎?

  這個知情人提供的情況引起了記者的注意,我們決定再一次去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核實相關情況。經過再三的協調,我們終於見到了老人被送走那天的值班護士。

  記者:你值班是從幾點到幾點?

  護士:10點到第二天早上8點半。

  記者:晚上十點到第二天八點半。這一段時間他們把病人拉走,你看到了嗎?

  護士:我沒看到。

  記者:那你是什麼時間知道那個病人不在的?

  護士:我給你講,我具體記不太清楚了,這些事情我也不想再講了,這個事情給我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

  記者:你有什麼樣的壓力?

  護士:我覺得我的壓力我只能自己感受了。

  為什麼醫院裏的人都不願意提及此事,這件事為什麼又會給大家造成壓力呢?就在記者感到疑惑的時候,一位在昆明第一醫院工作的知情人道出了其中的原委。

  知情人:原來發生這個事情的時候,小範圍的人知道,任何人都不敢説的,多數人見到報紙(報道後)才知道的。都不敢説,他(院長)説誰説就開除誰,他(院長)現在還是有權力的,他(院長)當然不是説開除你,那就是他(院長)不聘你了,找個理由不聘你了。就這樣。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每年都要收治大量無力支付醫藥費的病人。雖然政府每年給醫院的撥款中包括了這筆公益性費用,但是這些病人所欠醫院的費用仍然讓醫院感到有很大的壓力。

  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李華生:2001年我欠費是100多萬,2002年是100多萬,去年是50多萬。

  在醫院工作的這位知情人向我們反映,正是因為這筆費用的支出很大,所以院方才會採取這種丟棄病人的做法。而且他還透露這位李院長以前在其它醫院任職時也幹過這樣的事情。

  知情人A:0700他是經常幹了,他到這個醫院,這個醫院也是經常出事的。1000很多科都丟過,都把病人拉出去扔掉,但是他們現在誰都不願意説了,誰要説誰肯定被處理。

  我們希望通過院方來核實這一消息的準確性,於是記者再次來到醫院並找到了曾經採訪過的李華生院長。李院長讓我們稍等一下,等他處理完手頭的事情就接受採訪。可是兩個小時之後他依然沒有出現。我們撥打他的手機,手機已經關機。直到我們播出這期節目時,記者始終也沒有聯絡到這位李院長。

  主持人:據我們記者了解到的情況儘管在政府每年為各級人民醫院的撥款中包括了這些無力支付醫藥費病人的支出,但對醫院來説這筆開支仍然不是一筆小數目。可是不管怎樣,將病人拉出去並導致他最後死亡,這樣的事發生在以治病救人為天職的醫院,怎麼説都是一件不可原諒的事。

責編:張娜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