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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關注]誰來監護幼女的孩子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15日 16:28)

  CCTV.com消息(共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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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開始,屢遭強暴,十二歲幼女作了母親

  小燕:他説的不準給你媽媽説,不能給你爸爸説,要説了,我把你們全家都殺了。

  母親年幼,父親入獄,嬰兒監護問題牽動人心

  養母龔賢淑:我説她是個女孩,是一個男孩就可以隨便,哪個帶他就無所謂,是一個女孩就怕像小燕這樣出這種事情

  今天讓我們來共同關注《誰來監護幼女的孩子》。

  演播室:民生、民情、民意,觀眾朋友中午好,歡迎您走進共同關注。


  重慶合川市的一位12歲女孩小燕在去年三八節之前生下了一個孩子,由此揭開了這名幼女幾年來屢遭強暴的事實真相。如今事情過去一年,幾名犯罪分子都已經入獄服刑,但是這個新生嬰兒到底由誰來監護的問題卻遲遲沒有得到解決。小燕的律師對我們欄目的記者説:如果不能妥善地給這個嬰兒安排個監護人,這個嬰兒未來的人生之路恐怕難以想象。

  解説:從重慶向西北出發,經過四個多小時的車程,記者來到位於芙江邊的小燕的家。在村子裏,小燕家這座歪歪斜斜的草房幾乎是最破的了。從小燕的母親龔賢淑那裏,記者了解到現年只有13歲的小燕所經歷的常人難以想象的事情。


小燕

  小燕本是一個棄嬰,她的親生母親並不是龔賢淑。 1991年,離異後的龔賢淑收養了9個月大的小燕,在沒有辦理任何收養手續的情況下給小燕落了戶口,隨後又帶著她再嫁給了李芬,組成了一個三口之家。

  1998年春天,小燕與同村的一位小夥伴陳毅春在山上玩耍時,遇到了村裏一個外號叫“斷手桿”的老頭王正禮。當著陳毅春的面,70 來歲的王正禮把小燕強行拉進油菜地並姦污了她。

  龔賢淑:陳毅春就回來給他舅公説,他説那個王老頭把小燕喊到那個菜籽地裏去了。他就回來給我們説,我們就給太和派出所説了,太和派出所就下來把他抓了。

  當年6月,王正禮以姦淫幼女罪被合川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可是,災難並沒有結束,四年後,同樣的厄運再次降臨到她的身上。在一年裏,三個50歲到70歲的老頭先後多次強姦小燕,其中有兩人還是父子關係。

  2002年初,小燕的堂伯父、年近50歲的李志足首先在自己的牙科診所向小燕伸出了罪惡之手。

  龔賢淑:她就打乒乓手伸到那個玻璃裏頭,她那個手(玻璃)就在她那個手掌上。李志足就看她從他門口過,他説的,小妹子,我們那裏都是喊她喊小妹子。小妹子,他説,你來,伯伯給你看一下。

  於是,小燕走進了李志足家,在那裏遭到了人生當中的第二次強暴。

  小燕:第一次他做了後,我就想給我媽媽説,他就嚇唬我。他怎麼嚇唬你的?他説的不準給你媽媽説,不能給你爸爸説,要説了,我把你們全家都殺了。

  李志足的家在小燕上學的必經之路上。面對小燕的軟弱和沉默,李志足一次又一次地侵犯了她。兩個月後,李志足70歲的父親、也就是小燕的堂爺爺李瀛洲也向小燕伸出了黑手。隨後,另一個70多歲的老頭王治春也開始侵犯小燕。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半年多。

  記者:原來想過他們這樣做是犯罪嗎?

  小燕:我也不懂那些,不曉得。

  記者:不知道他們這樣對你做是犯罪?

  小燕:不曉得。

  採訪中,記者幾次詢問龔賢淑,在小燕第一次遭到強暴後是怎樣教育她加強自我保護的,龔賢淑都沒有做正面回答。


  龔賢淑:我們做夢都沒想到,她喊他伯伯,要説都是自己屋裏的家人,我們注意就是注意到外姓,都沒注意到自己屋裏的家人。

  記者:她還那麼小,她不懂,你沒有提醒她嗎?

  龔賢淑:我們也跟她説了的,因為像他那種,我們説老實話,他把她弄進去的時候,我們都,根本説是自己屋裏一家子,都是伯伯前,伯伯後的

  記者:如果這件事沒有發生,你就不會告訴爸爸媽媽?

  小燕:我那麼想的,把今年的書讀了,假如説沒的小孩沒生的話,我就把那學期讀了,我就要上初一了,我再把這些事情給媽媽説了

  事情沒有小燕想得那麼簡單,2003年2月,在她五年級第二學期開學那天,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小燕:我們同學到我們家來耍,幫我揀柴,那天下午一不小心從樹上掉下來了,掉下來我就喊肚子疼。同學把我送回來的,送回來我給媽媽説我肚子疼,她説你去睡一會嘛。

  龔賢淑:我説你去睡嘛,我把豬草砍了,我就去下了面了,我問她吃不吃,她説媽媽我不吃。我睡一會就好了,她説。我們屋沒有電視,我們就到那家去看電視,我們就給她把門鎖了,我們就去看電視,過後回來,她那個娃兒的腳都下來了


  就這樣,2003年初春的一天晚上,一個僅3斤多重的女嬰來到了這個世上。孩子出生後,有人當面對龔賢淑説,你這個當媽的應該坐牢,村民們難以理解,在小燕長達9個多月的懷孕期間,曾經生兒育女的龔賢淑怎麼會沒發現小燕已經懷孕,並及時制止悲劇的蔓延呢?

  龔賢淑:不是我沒發現,所有的人老師那些(都沒發現),她在學校一天跳,一點都看不出來懷孕,哪個都沒看得出來。

  解説:龔賢淑自稱“沒看出來”的説法與她在法庭上的陳述並不一致。根據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龔賢淑在小燕懷孕大約5、6個月的時候,就已經發現小燕的腹部開始變大,並且停止了月經。如果這時及時處置,小燕就不會生下孩子,可是,龔賢淑卻沒有這樣做。

  龔賢淑:我就以為她是得了病,以為她肚皮長了一個瘤子,我以為她是得了病,我就説把那個豬,我喂得膘了再殺過嘛,我就把她帶到醫院去看。

  記者:你覺得對她有愧疚嗎?

  龔賢淑:我覺得她呀就是沒有給我們爭這口氣,我就只希望她給我們爭這口氣呀,但是她沒有給我爭這口氣,因為我一直帶她的時候我沒有不她當作一個外人,我一直把她當成我自己親生的。

  演播室:儘管犯罪分子已經被繩之以法,但是事情還遠沒有結束。眼下這家人最關心的,就是誰來養育小燕的孩子,誰來做孩子的監護人。很多人擔心,如果不能妥善地解決這個小小孩的監護問題,小燕的遭遇會不會再度重演?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案發後重慶市公安局經過技術鑒定確認,李志足是新生嬰兒的父親。所以,新生嬰兒的監護人應該是小燕和李志足。

  記者:你自己怎麼帶她呢?

  小燕:我想讓媽媽給我買一台電腦,在屋裏頭學,媽媽沒得錢,沒得錢買電腦,所以學不成。

  記者:想學電腦將來靠這個去工作?

  小燕:哎,像去找工作只要會電腦,就會把妹妹(孩子)帶回來。

  但是,小燕還是未成年人,孩子的父親李志足已經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他們現在都無法對孩子進行監護。

  按照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沒有監護能力時,監護人應該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的兄姐中確定。如果這些人中沒有合適的,則可以由符合條件的親朋好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來擔任監護人。

  面對突然降臨的新生命,龔賢淑夫婦根本無力承受養育的負擔。這間已經傾斜變形的草房是李芬祖輩留下的,屋頂上多處都露著光,四壁也已經破敗不堪。龔賢淑幾年前就患了骨結核,腿部落下了殘疾。

  張利 小燕代理律師:他們家簡直一貧如洗,家徒四壁。而且他們家裏給我説,小燕住院的時候花了兩三千塊錢吧,然後家裏原來養的豬也只好賣了,鴨子也賣了還了債。這個嬰兒一天天長大,12歲媽媽又沒有奶,她必須買奶粉,他們家那麼窮,根本買不起

  除了經濟上的壓力之外,親歷了小燕的遭遇之後,龔賢淑對撫養這個孩子也已經完全失去了信心。

  龔賢淑:我説她是個女孩,是一個男孩就可以隨便,哪個帶他就無所謂,是一個女孩就怕像小燕這樣出這種事情

  與龔賢淑家的草房相鄰的二層樓房就是李志足父子的家。龔賢淑説,李志足父子由於強姦小燕而入獄,他們兩家之間已經結下了深仇大恨。

  龔賢淑:李志足不可能養這個孩子。

  戴小冬 李志足刑事案件主訴檢察官:(李志足)他表示要這個孩子,不過可以看出來,他要這個孩子更多的還是想通過獲得這個孩子來達到減刑的目的。當時她(李的老婆)説嫂嫂,你把他放出來,把他的人放出來,她就把這個孩子抱到廣州去,她説有人要,處理了就行了。我説那不行。

  解説:作為龔賢淑代理律師的張利也認為李志足不適合再做孩子的監護人。

  張利 小燕代理律師:李志足的監護權來源於他的犯罪行為,對於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人來説,享有相應的權利是應該的,但是李志足的行為是不負責任的,對於他不負責任的犯罪行為取得的權利予以剝奪是應該的。

  曾經盲目收養小燕的龔賢淑現在覺得,把小燕的孩子交給民政部門的社會福利院是孩子最好的出路,而且在法律上這也是可行的。但沒想到,為了給孩子找一家福利院,他們費盡了週折。

  張利 小燕代理律師:這個過程太艱難了,現在還過頭來説真是當時我們是焦頭爛額的,因為我們跑了很多部門,跑民政局,跑當地的民政局,跑重慶市的民政局,然後跑了很多福利院,還跑婦聯,婦女兒童保護組織,也是當地的和重慶的都跑遍了,那麼他們給我們反饋的信息就是説,像這種孩子沒辦法,就是包括重慶市兒童福利院他很願意接納這個孩子的,他説這個情況太特殊了,這個嬰兒也挺令人同情的,他們願意接納這個孩子,但是前提條件是,需要我們通過訴訟把監護權確認到他的名下以後他再接納。

  陳宏偉 涪陵社會福利院副院長:因為這個孩子情況太特殊了,後來重慶市民政局決定由我們先收養這個孩子。現在這個孩子寄養在一個條件很好的家庭裏。

  解説:由於孩子的監護人並沒有經過正式的確認,眼下這個孩子被人收留,也只是暫時的。所以,涪陵社會福利院希望儘早通過法律程序確認自己的監護人身份,再由符合條件的家庭正式收養這個孩子,從而在法律上切斷孩子與他的親生父母之間的關係,讓這個小生命獲得全新的生活。

  解説:2003年9月8號,龔賢淑夫婦把小燕和李志足告上了法庭。在遞交給合川市人民法院的訴狀中,他們請求法院確認小燕喪失對孩子的監護權;剝奪李志足、李瀛洲的監護權;確認龔賢淑和李芬不宜擔任監護人;請求法院另行指定重慶市涪陵社會福利院為孩子的監護人。

  然而在重慶市涪淩社會福利院和龔賢淑他們焦急等待的大半年時間裏,法院方面卻遲遲沒有進展。在涪陵社會福利院,記者看到了來自合川市人民法院去年發來的傳票,上面寫著:本院已經受理龔賢淑、李芬訴你單位監護權糾紛一案,案件定於2003年12月3日開庭審理。

  張利 小燕代理律師:原來説12月3號開庭,可是又不開了,説要研究研究。

  3月22號,記者來到合川市人民法院採訪,在院長辦公室,這個曾經宣佈要開庭審理的案子卻查不到了。

  (偷拍 現場有院長王姝、副院長彭國洪、民一庭庭長)

  (院長)受理了嗎?

  受理了。

  (院長)受理了,就應該結案了,這麼長時間了。

  (民一庭庭長)我們民庭沒有這個案子。

  這就奇怪了,怎麼會沒有了呢?能不能再查一下?

  (副院長)你去立案庭查一下。

  (民一庭庭長)他是立案的,我是民庭的,怎麼好去查的。

  (副院長)你們等一下,我去查一下。

  這個案子查到了,這是立案庭的張庭長,由於這個案子比較特殊,我們對監護人的案子也比較謹慎,能不能受理,上個月中院立案庭的王院長來檢查工作的時候,我們向他口頭請示了,現在還在等待結果。

  (偷拍)重慶一中院的秘書科羅固理 :他們沒有必要請示,開庭審理就可以了,根本沒必要請示。

  直到記者採訪結束時,這個嬰兒監護人的案子到底進展到了什麼程度,合川法院沒有給出明確的答覆。可是小燕生下的孩子現在已經一歲多了,她不會因為這個案子還沒有結果而停止長大。

  張利 小燕代理律師:沒有人站在嬰兒的角度主張權利,來保護他。正常出生的嬰兒有父母來替他主張權利,但是這種特殊的、被遺棄的嬰兒怎麼辦?法律要幫助他們,不要讓她和12歲的媽媽一樣走上悲哀的道路。

  4月初,龔賢淑給記者發來傳真,説合川法院定於4月13號開庭審理這個嬰兒監護權的案子,但是隨後龔賢淑又打來電話,説這個案子已經撤訴了。

  (電話採訪)

  昨天張庭長和公證處的陸主任來找我們,讓我們撤訴了。

  你願意撤訴嗎?

  我們當時不願意,但是他們好兇,一見到就罵我們。

  請問是張庭長嗎?

  哎

  我想問一下關於嬰兒監護權的案子怎麼樣了?

  撤訴了

  不是説已經又發出傳票,決定要開庭審理了嗎?

  是,但是他們撤訴了,我們就不用開庭了。(記者:李欣 張敏;選題: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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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揚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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