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道路建築物隨意起名將受到處罰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14日 17:43)
新華社濟南4月14日專電 國內某家大型企業花費50萬元鉅資,對一座13萬平方米的建築物進行徵名,並擅自將其命名為美克馬尼(Make Money)中心,隨後經當地民政、工商、公安、房管等多個部門聯合執法,終於將這一洋名予以糾正。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在近日結束的全國地名工作會議上説,各地要不斷提高地名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隨意起名、不經審批亂用名的將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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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隨著我國經濟及社會的迅速發展,人們對地名信息的使用越來越多。身份登記、企業註冊、公安破案、地名找尋、金融往來、城市擴展……等等,無一不需要準確、真實的地名信息。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不規範、不科學的道路、建築物命名時有可見:在南方某省,街頭出現了“加拿大花園(用外國地名命名)”“廣發花園(沒有花草的單體建築)”“百匯廣場(沒有寬闊場地的小型建築)”“XX商業帝國大廈(用了“帝國”這一敏感字眼)”等名稱;在北方某地,則出現了“金鑾殿”等帶封建帝王色彩的建築名稱。
對此,民政部門強調,直接使用外國地名和人名命名、涉及崇洋媚外、封建色彩嚴重和庸俗的地名,以及嚴重名不副實,對群眾和消費者帶有欺騙性的地名,民政部門都將令其限期改正。對一些近年某些地産商使用的諸如“藍色探戈”“羅馬假日”“伊頓18”等如虛如幻的地産項目小區,民政部門則大多並不直接否定,而是注重引導,在允許適當廣告宣傳的同時,還要求開發商在適當位置註明此建築物的標準地名及其批文字號。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説,地名命名應本著“尊重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精神,減少地名中的方言字、生僻字、簡化字、自造字及異讀音字,同時,也要維護和豐富地名的文化內涵,增加地名的文化品位。(記者溫閩)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