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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法] 究竟誰應該對小偷被毆致死負責任?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9日 12:47)


  CCTV.com消息:2月18日,央視《今日説法》欄目播出“小偷猝死之謎”:一個小偷被抓出後不僅遭到護村隊員的毆打,而且還被綁在電線桿上示眾,備受折磨的小偷最終死亡,那麼護村隊員該不該為此負責呢?>>節目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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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網友登錄“網評天下”論壇發表了各自的看法。

  死有餘辜

  做了犯法的事情,當然要負責任!【大雪紛飛wy1】

  我們這裡的小偷非常的猖獗,一晚上40名小偷將我們的一棟7層樓,撬了10幾家,真是想打死他們的,但沒有人敢來管他們啊!【陽新貝哥】

  覺得有點誇張。40名?同時出動?【醋兒~】

  小偷偷東西,打死活該!【陽新貝哥】

  因為種種原因,小偷在我們這個社會裏就像過街的老鼠。因為他們偷去了大家的血和淚。大家也是辛辛苦苦賺回的卻被偷,你説心裏是什麼滋味。例如:一個人去看病的錢被偷,最後導致這位病人沒錢看病直到死亡。你説怎麼辦,你難道不把他……【小五017】

  罪不當誅


  今天在員工食堂吃飯的時候看到了。護村隊員沒有權利對小偷實行懲罰的手段。【上海的葉子】

  這不是鼓勵小偷嗎?這個法律教授還不如一個老百姓!【陽新貝哥】

  這不是鼓勵小偷,這是保護人權。你怎麼連最起碼的法律知識都不懂。一個正常的社會只有法院才能定罪,才能決定人的生與死。【俺家憨子】

  角度不一樣,看法自然也會不一樣。我們關注的都是自己的反應,而專家看重的是小偷應得到的法律權力。【微湖釣叟2】

  備受折磨的小偷最終死亡,那些護村隊員當然應該為此負責。小偷偷東西是不對,但也只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使罪大惡極,也應通過法律渠道來對他做出相應的制裁。【**芳草**】

  從人性出發,有誰曾從真正的角度去關注一下小偷的行徑,大家除了指責與懲罰之外。為何就不從他們的行為去考慮一下我們人性的缺乏呢?儘管他是常犯,可也不至死,對嗎?【bqridt伊凡】

  小偷固然可恨,但弄死就不應該了!【遼寧人在浙江】

  小偷是讓人痛恨的,但是小偷也是公民,他同樣享有人權,可是為什麼不能讓法律來制裁他呢?!還是那些穿制服的人不知道做什麼去啦?【醜姑娘17479】

  護村有罪?


  一個小偷被抓出後不僅遭到護村隊員的毆打,而且還被綁在電線桿上示眾,備受折磨的小偷最終死亡,那麼護村隊員該不該為此負責呢?【版主 詩劍簫】

  先看題目,沒有看內容,覺得應該負責,不管咋説,護村隊員沒有權力這樣做。幾年前,深圳也出現過一次商場保安打死小偷事件。與此類似。【醋兒~】

  當然要負責了,這是犯罪。【俺家憨子】

  護村隊員除偷安民,何罪之有?真不知法律是為誰而設的?【ufo2816】

  護村隊員當然應該負責任了!現在有的人對法律知識真的太淡薄了,千萬別“法律離得遠,拳頭在眼前!”【湯湯圓】

  這件事情法院在處理上有點過火了,就是判的太重了。法院的判決欠妥,我認為判個兩三年也就可以了,畢竟他們是除了一害嘛。【張雨晨】

  普法重罰

  他還沒到無可救藥,非要打死的地步,應該給予一定的改過機會。當然,我國法律對偷竊罪的判罰是不是可以再重一點呢?比如,偷一次剁一個手指什麼的?:)【上海的葉子】

  是不是應該有個相應的條文出臺?【醋兒~】

  我們不缺少條文,而缺少行動的人。【陽新貝哥】

  加強全民法制教育刻不容緩。【食草龍】

  對小偷的處理辦法要加強,比如採取除法律規定的處分外強制勞動半年等處理,讓小偷們的犯罪成本上升到足以有震懾力。【小呼嚕】

  現在社會上失盜者屢見,不安定因素大都由小偷引起,不少小偷變大偷,原因是防盜措施不強,關鍵是對小偷懲處力度太小。今日播出的聯防隊員抓住小偷,找出贓物,將小偷亮相,小偷死因兩次意見結果不一,高、中級法院對聯防隊員的量罪判刑上前後矛盾。看法一:如果因這次給三名聯防隊員12年、6年、2年有期徒刑是依法量刑,那麼這“法”本身就有問題。人心難違,因為這三人除了大害、保護了一方平安,值得稱道和頌揚。看法二:對這三名聯防隊員的第一次處理就有點重,怎會冒出第二次讓好人心寒的處理?莫非這個小偷背後有“大靠山”?!看法三:三名聯防隊員理應作為正面肯定,因小偷危害一方,聯防隊員除暴安良,至多是過失致傷人命——美中不足!【蕭蘭】

  普法,效果何在?普法,進行了多少年,多少次記不清了。但法盲犯法,執法者不懂法的事時有發生,為何?首先,中國的普法都是走過場,發一本普法的書,然後來一次開卷考試,這就是一次普法。而從來就沒有人過問普法的效果如何!其次,一些相關的人員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識。治安隊、護村隊、單位保安等相關人員無須經過任何培訓就可上崗,他們對一些事件的處理完全是憑自己的主觀意識,而不是按法律的規定,這就使得此類事時有發生。最後,我認為普法是不是能夠用另一種方式方法,使人們像關注非典一樣關注法律。【快樂之源18630】

  (版主 詩劍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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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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