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面]魏罡:成長的煩惱(2月15日播出)
王志:家長沒有對你們提出批評?
魏罡:我父親説相信經過這件事情,我自己已經知道錯在哪了。所以他説不用對我多説什麼了,他説我也長大了,既然我決定要上訴打官司説明我已經長大了,不是一個小孩子。
王志:律師費多少?
魏罡:3千元。
王志:這3千元怎麼籌集呢,就是靠打工?
魏罡:完完全全靠打工,還有訴訟費。
王志:為什麼不可以讓家長支持呢?
魏罡:本身我們家裏的經濟條件也不好,沒有理由因為我們個人的要求決定,給家裏增加一點經濟負擔。我們相信既然我們長大了,我們要做這件事情,應該有能力靠自己雙手去做。也是時候應該試一試了。
王志:證明你們長大了?
魏罡:試試看,是不是有能力長大。
在找工作和打工掙錢的過程中,兩個18歲的年輕人充分感受到了生活的艱辛。魏罡先後在一家法國餐廳和一家酒吧作夜班服務生,高強度的工作與他常年規律的學生生活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王志:怎麼掙這個錢,掙著了嗎?
魏罡:每天起碼到四五點鐘以後才能下班回家,我家離那邊又很遠,我天天就騎著一輛自行車,天天騎大概一小時吧,騎一個小時到那邊,騎過去大概就算了,天熱一點就熱一點,問題在於早上騎回來,你想熬夜等於是一個通宵,做了大概12個鐘頭以後,早上騎車就想睡覺,有一次我開電動車,跟自行車差不多,不用腳踩的,騎著騎著我在路上打瞌睡了,真的撐不住睡著了,車還在路上開呢,就摔倒了。這樣的經歷有過兩次,摔了兩次,而且剛過去的時候,那地方不大,都是煙,眼睛一進去就覺得睜不開,都是淚,慢慢地就有點習慣了。
王志:那麼累的情況下有沒有想到過要放棄?
魏罡:沒有。
王志:第一份工作靠自己掙錢,你要説自立我們很能理解,但是第一份工作要掙錢的目的又是那麼特別!
魏罡:我覺得這樣做也很有意義,現在想想也是一個人生的經歷吧。以後會很值得回憶的,既是我第一份工作而且又是為了要打官司。
從錄像播出到兩人畢業,學校一直沒有與魏罡和小雲進行溝通,對於此次事件,上海市復興高級中學曾經通過當地媒體表明態度,稱這次播放只是學校的一次正常教育活動。而在2003年8月份,魏罡和小雲正式向上海市虹口區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起訴母校的這種“教育活動”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和人格權,要求學校對其進行公開道歉。
王志:你希望學校給你道歉什麼呢?
魏罡:他把這件事情擴大放出來,我想首先就是損害了我們的人格吧,對我們人格尊嚴的不尊重,也侵犯了我們的隱私,我是這樣認為的。而且當時我們也認為,他這樣隨意錄播以及拍攝都是不妥的。至少他放出來是不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