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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法留漏洞 雀巢摳字眼規避中國法律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8日 13:00)

  東方早報消息:“雀巢是個令人尊敬的公司,可是在轉基因食品一事上,它卻讓我們一再失望。”在昨天召開的消費者權益與轉基因食品安全研討會上,上海市消費者朱燕翎女士如是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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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雀巢 只因知情權中歐有別

  這位略顯疲憊的母親在去年3月份為自己的孩子購買了一種名為“雀巢巧伴伴”的産品,但她很快在網上發現,這種産品中含有轉基因成份。儘管在轉基因是否有害的問題上一直存在爭論,但朱燕翎認為,雀巢沒有盡到告知義務,欺騙了她和她的孩子。而在歐洲,包括雀巢在內的許多公司已經承諾,食品當中不使用轉基因成份。而含轉基因成份的食品,則都必須進行標識。

  於是,朱以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為由,將雀巢公司告上法庭。半年多來,此事卻一直沒有明顯進展。12月16日,朱燕翎與代理律師吳冬趕赴雀巢瑞士總部,與雀巢三位高層進行了一個小時的會談。“會談的氣氛非常好,但他們表示,在法庭判決違法之前,他們將繼續生産沒有標識的轉基因食品。”

  摳字眼 雀巢規避中國法律

  “雀巢嚴格遵守每一個國家有關食品安全和食品標識方面的法律和法規。在某些歐洲國家的法律和法規要求對轉基因産品進行標識時,雀巢嚴格遵守這些規定。”在致媒體的公開信中,雀巢方面這樣説。

  但是,雀巢認為它沒有違反中國的有關規定。事實上,對於含有轉基因的事實,雀巢並沒有明確表示反對,而是強調“沒有銷售任何轉基因農産品原料及直接加工品。”

  目前我國對於轉基因的管理,主要作為農作物對待。2002年3月,國務院頒布《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條例》中,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定義是轉基因農産品和其直接加工品。“雀巢不認為自己的産品是農産品或者直接加工品,而是食品──或農産品深加工品。”吳冬説。這樣的話,雀巢就避開了《條例》──目前我國惟一一部關於轉基因産品的法規。

  太匆忙 首部轉基因法留下漏洞

  “《條例》的出臺急了些,當時只考慮對付美國大豆了。”一位參與《條例》制定的專家説。

  據了解,我國大豆進口已佔總量的一半以上,其中美國佔相當數量。而進口大豆中80%以上是轉基因産品。中國制定轉基因法規時,包括農業部、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在內的多家部門都在爭。“道理很簡單,誰主導制定《條例》,就意味著誰擁有相對的權力。”這位專家説,“因為限制美國大豆進口的關係,農業部最後如願以償。”事實上,《條例》出臺之後,美對華大豆出口迅速減少。“當時沒有人料到會有朱燕翎與雀巢這樣的官司。”這位專家説。

  此外,《條例》規定,國家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實行標識制度。農業部頒布《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公開了第一批實施標識管理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目錄,共5類17種。根據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的確認,雀巢産品不在此列。值得一提的是,直至目前,第二批農業轉基因目錄仍未出臺。

  《條例》出臺之後,衛生部出臺《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其第四章第十六條規定:食品産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飾有機體或/和表達産物的,要標注“轉基因XX食品”或“以轉基因XX食品為原料”。“如果被當作食品而適用衛生部的辦法,雀巢無論如何也逃不了。”朱燕翎的律師吳冬説。

  兩次檢測 兩個截然不同結果

  朱和吳冬仍對這次不尋常的訴訟充滿信心。去年8月7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委託上海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中心轉基因食品檢測實驗室對雀巢巧伴伴進行檢測,發現含有轉基因大豆成份。

  檢測結果讓吳冬心裏有了底。“儘管《條例》不支持我們,但我們畢竟還有《産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吳冬説。

  然而,吳冬很快就無法樂觀。去年12月17日,根據雀巢方面要求,上海農科院對雀巢巧伴伴樣品進行復檢,結果與初檢相反:樣品不含有轉基因成份。

  作為農業部指定的權威檢測部門之一,對同一産品進行的兩次檢驗,為何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對此上海農科院方面未作任何解釋。但據了解,兩次採訪的是不同的檢測方法:第一次採用的是巢式PCR方法,第二次採取的則是大豆定性PCR方法。

  據悉,轉基因檢測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而在檢測方面,目前國內仍無統一的標準。

  雀巢事件凸顯立法空白

  “轉基因檢測是轉基因立法的一個前提。”香港《基因時代》中國業務總監吳章祝説,“在歐洲,轉基因檢測有明確標準,同一機構對樣品採取不同檢測方法是很難想象的。”

  據吳章祝介紹,在轉基因立法方面,國外是先進行有關檢測方法和標準的制定,然後再出臺法規,“但國內卻反過來了”。

  據國家環保總局生物安全辦公室副主任薛達元介紹,歐洲對於轉基因檢測標準是:轉基因成份超過0.9%就視為轉基因産品,而我國的相關檢測卻只定性不定量。“這樣伸縮性就很大,客觀上給檢測造成了困難。”薛達元説。

  檢測問題顯然困擾了有關法規的實施。據悉,因為國內檢測技術不過關,與《條例》配套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也被推遲至今年4月20日實施。由於對復檢結果不滿,12月29日,朱燕翎就其後來購買的一袋雀巢巧伴伴再次起訴雀巢,虹口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至於這一次由誰檢測,採用何種方法檢測,目前仍不知曉。(柴會群 李道權)

責編: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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