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手工版增值稅發票 主案犯被判十年半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6日 20:23)
新華社重慶1月6日電:重慶市江北區國稅局查獲了一起虛開手工版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案件,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判處主要案犯湯清明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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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日起,手工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全國範圍內取消,不少不法分子妄圖趕在手工版發票取消之前,利用發票偷逃稅。2003年2月下旬,重慶江北區國稅局工作人員檢查重慶發明機電公司的手工版進項發票時,發現其抵扣憑證中有大量手工萬元版增值稅專用發票供貨方、貨物品名不同,金額卻完全相同,並且都是接近限額開具。
與此同時,檢查人員檢查另一家企業的進項發票時,發現其供貨方(也是重慶發明機電公司的供貨方)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專用章與開給重慶發明機電的發票上的專用章的雕刻形狀、大小、字體完全不同,檢查人員當即決定從重慶發明機電公司抽取10份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稽查局通過金稅工程協查系統上網協查。經確認,這10份發票均為“二無”(無企業、無此票)問題發票,其中4份還是假發票,由此認定重慶發明機電公司的10份發票純屬虛開。
經過專案組進一步偵查審訊,重慶發明機電公司負責人湯清明交代了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間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事實:利用購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多家企業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收取手續費,造成他人少繳增值稅13.4萬元。
由於大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賬面銷售額猛增,為了掩蓋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的事實,達到偷稅的目的,湯清明又指使他人購買空白增值稅專用發票,自行虛開後申報抵扣。經核實,湯清明一共虛開61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偷逃增值稅79.49萬元。(李永文 彭周)
責編:陳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