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寶馬撞人案”矛盾重重 可能重新調查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4日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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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車連撞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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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秀文是不是故意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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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車與自行車 |
瀋陽今報消息:2004年新年,沒有給16歲的夢瑤(化名)帶來歡樂。吃過早飯,爸爸又一個人出去了。夢瑤收拾好碗筷,擦了桌子,站在屋中央不知該做什麼。媽媽遺像裏慈祥的目光讓她看了就想哭。
“如果媽媽在的話,日子不會這麼冷清。”夢瑤説,家裏雖不富裕,但媽媽總能變著法兒地讓全家人高興。這次媽媽的離去,最悲傷的就是爸爸,如果不是為了她們姐妹倆,“爸爸早就找媽媽去了。”
至於媽媽被撞死的細節,她始終不肯多説一個字。儘管後來記者與她的家人通了無數次電話,但得到的都是“我們還要在哈爾濱繼續生活下去”。
驚心:寶馬車連撞13人
2003年10月16日上午10點左右,夢瑤的父母(代義泉、劉忠霞)駕駛著滿載大蔥的農用車行駛到哈爾濱市人才市場門前。為了躲避從對面駛過來的麵包車,代將農用車的方向盤向右打了一下。沒想到卻與停在路邊的一輛寶馬車刮在一起(固定大蔥用的繩子套在寶馬車的倒車鏡上)。但代義泉夫婦並沒有察覺,繼續開車前行,寶馬車則被農用車拖出約1.5米左右。此時坐在寶馬車內的蘇秀文姐妹立即下車攔住代義泉夫婦。
代義泉于當日向《黑龍江晨報》回憶悲慘一幕時説:“……兩個打扮得很時髦的女人走過來,年齡一個在30歲左右,另一個看上去40多歲。她倆不由分説,掄起皮包就向我和忠霞打來,邊打邊罵‘ ,你把麵包車刮了才幾個錢,刮我的寶馬你賠得起嗎?’大概罵了幾分鐘,在圍觀群眾的勸解下,她們不再打罵了,讓我們卸蔥,想把倒車鏡閃出來。我和媳婦忙了十多分鐘,卸完蔥,兩個女人就上車了……沒有想到,起車之後,她的車竟向前猛衝,第一個就把我媳婦碾倒在車下,而後又向看熱鬧的人群衝去……”
李林(化名),現場目擊者之一,他是記者在哈爾濱期間惟一一名敢説話的人。李林説,事發時他聽見激烈的吵鬧聲。蘇秀文向代義泉夫婦破口大罵:“ ,你傻 呀,刮車了你還往前走。”李林看到,寶馬車的倒車鏡與大蔥刮在一塊兒,車身擦上蔥綠色。但李認為,幾捆大蔥不至於將車刮壞。圍觀群眾也對蘇的辱罵不滿:刮壞車你該報警就報警,該私了就私了,罵人能解決啥問題?
卸完蔥後,蘇秀文嘴裏嘟囔了一句就上了車。“我眼看著車子稍稍向後倒了一點,然後向前飛快駛去,寶馬車在人身上顛簸著。”李林心裏咯噔一下:媽呀,出大事了!他又往前靠了靠。“只見接連被撞倒的十二三個人在地上哇哇亂叫,直打滾兒,就跟殺完的小雞似的,直撲棱。”李林説,劉忠霞躺在路上的一個小坑裏,她當時就死了,腦袋都扁了。幸虧代義泉離得遠,否則,也得被撞死。
寶馬車連續撞人後又撞到路邊的大樹上,這時才停了下來。水箱破了,一隻輪胎卡在路基上也爆了。此時車下還有人,圍觀群眾將車抬起來,才將人從車下拽出來。此事共造成一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傷。
較量:窮人、富人、媒體
此事發生後,哈市各大媒體連續作了報道。許多目擊者都説,聽到蘇秀文上車前説“我要撞死你”這句話,但一提及出庭作證,卻又無人敢站出來。這是為什麼?
最初幾天裏,包括死者家屬及傷者在內的所有受害人一致表示:要告到底;但此案開庭後,卻沒有原告,只是哈市道裏區人民檢察院充當本案公訴人。這又是為什麼?事發當天,蘇秀文的丈夫關明波(音)稍後開著一輛奔馳車趕到現場。關安慰蘇秀文説,“沒事兒,有100萬夠賠他們的了!”據了解,關明波是哈爾濱某集團的總裁,是哈市最大的路橋承包商。
事發後,劉忠霞的家屬曾兩次找到李林,請求李能為他們出庭作證。但過了一段時間,李林接到代義泉的電話,稱他們整不過老關家了。
據哈爾濱媒體記者説,報道後的第二天,哈市部分媒體接到有關部門的“壓稿通知”,並要求審判經過“要以法院通稿為準”,以至於庭審第二天,一家報紙四名記者僅發表了100字的審判消息。一名記者十分不理解:“這只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嘛!”
去年12月29日,哈市交警支隊宣傳處的一位同志在非正式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斷言,記者的調查一定不會成功。他首先認為,“誰都不敢和你説任何話”,理由是憑他的感覺。記者問:“為什麼後來的證據和最初的不一樣?”他沒有否認,並且説,(目前)所有的證據都對蘇秀文有利,她丈夫的家族在哈市很有經濟實力。
據他介紹,關家在死傷者的賠付上共拿出27萬餘元,其中死者家屬得到9.9萬元。這位同志坦言:這些錢對一個農民家庭不是小數。
宣傳處這位同志的“斷言”在記者接下來的行動中得到了驗證。道裏區人民法院對記者説:“所有關於此案的東西全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區法院無權接受採訪。”而省高院宣傳處王女士的態度則十分強硬:“我們這兒已經宣傳報道完了,從現在起不接受任何媒體採訪。”據代義泉的一位親屬説,關家在賠付代家9.9萬元的同時,與代家簽訂了一份協議。協議要求代家今後不再對此事進行追究,包括不接受媒體採訪。
記者在哈市時,對此事進行採訪的還有國內另外一家權威媒體記者許明(化名),他進入哈市的第二天關家就知道了。12月30日,記者與夢瑤通電話時,夢瑤突然壓低聲音:“……我爸爸快要回來了,我對你説,通知許明趕緊離開哈爾濱,昨晚老關來我家了,他連許明的名字都知道了,情況對他非常不利……”記者再想多問,夢瑤挂斷了電話。
質疑:庭審中“有很大爭議”
杜向東(化名),哈市法律研究者。從開始到現在,杜向東一直關注著此案的進展。12月30日,他向記者提供了12月20日此案審理的全部錄像資料。杜認為,此案雖然宣判,被告人也沒有提起上訴,但在審理過程中卻存在一些問題,“有很大爭議”。
質疑一:12位證人沒有到庭
據錄像資料顯示,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共出具12份證人證言,無一人當庭作證。杜認為,目擊證人的證言的真實性需要進一步核查,要當庭對證。其中的一問一答很關鍵。
第一份證人證言是代義泉的,而且,代在證言中稱“沒有看到妻子向蘇秀文賠禮道歉”,而大部分證人卻指出“看到死者連連向蘇道歉”。這是否與蘇秀文在法庭上再三強調“自己沒見過劉忠霞、不認識劉忠霞”有某種巧合呢?
質疑二:蘇秀文是不是故意殺人
據交警部門10月29日對媒體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蘇供述,自己下車後罵了農用四輪拖拉機司機代義泉,後被代義泉的妻子劉忠霞拉開,劉還連連向蘇道歉;且當時周圍圍觀群眾對蘇秀文比較同情,認為是農用四輪車超寬才刮上寶馬車,並沒有起鬨和對蘇進行辱罵。蘇當時確實比較氣憤,但沒有達到對周圍群眾惱羞成怒的程度。如果説,蘇對劉忠霞生氣可以理解,但對12名路過群眾沒有任何利害衝突。所以,從動機上看,蘇秀文沒有故意撞人的動機。”
杜指出,12名無辜被害人受傷是由於汽車高速行駛後産生的巨大慣性導致的,這只能證明蘇秀文沒有故意撞那12個人的動機,但並不能證明其沒有故意撞劉忠霞的心理活動。
我國法律在認定犯罪時,支持“疑罪從無”的説法,在證據不十分明確的情況下,似乎可以認定蘇無罪;但反過來,認定蘇秀文有故意殺人的動機,不也不置可否嗎?至於“蘇秀文當時頭腦激動,想踩剎車卻踩到了油門上,是精神溜號兒、誤操作”的説法,許多司機都不能完全理解。當然,這也是一種可能,但應該有根據。
當蘇秀文再次上車時,她認為擋位是在鎖車擋上,按慣例往下一拉以為是倒車擋,實際上是拉到了前進擋的位置。所以蘇秀文一抬剎車,車便往前動。如果按照當時地面有剎車痕跡以及李林看到的“車稍稍往後動了一下”,那麼性質就完全變了,就成為有目的往前撞了。
謊言:到底會不會開車
在庭審現場,蘇秀文堅稱自己從前到後沒有與劉忠霞有過任何對話,也不知道她與代義泉是夫妻。而在交警部門的認定書中明確寫道:蘇秀文供訴,自己下車後罵了農用四輪拖拉機司機代義泉,後被代義泉的妻子劉忠霞拉開,劉還連連向蘇道歉。
蘇秀文所持的駕駛證是1997年核發的,駕齡應該是六年。在交警部門最初的詢問中,蘇秀文的回答是“經常開車”。而在法庭上,蘇説她不會開車,是今年8月她女兒回國後才教她學的開車。蘇甚至説:“我不知道什麼是手剎車。”
悲傷:同齡人命運不同
杜向東説,鋻於本案的起因和傳聞中蘇秀文上車前説過“撞死你”這樣有待證實的重要線索,而刑偵部門卻沒有及時介入。代義泉因為大蔥超載被吊扣駕照八個月,而蘇秀文卻未經學習獲得駕照,相關單位是否承擔責任?蘇被批捕後,一直關押在勞教所醫院並不是看守所。
夢瑤告訴記者,她媽媽死時才45歲,而蘇秀文也剛好45歲。兩個45歲的女人的命運卻天壤之別。一個坐奔馳、開寶馬,另一個連大蔥也賣不得了。對於判決結果,夢瑤説不是很重要,判一年和判十年都一樣,因為媽媽沒了。
轉機:此案可能重新調查
1月2日,代義泉的一位親屬突然接到哈市道裏區交警大隊的通知,要求他于當日到大隊重新接受調查。這位親屬後來説,交警大隊接到命令,該案要重新調查。(記者 呂業輝)
責編: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