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協提醒消費者從5方面維護合法權益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30日 13:43)
新華社太原9月30日電 臨近非典後的第一個“旅遊黃金周”,山西省消費者協會發佈今年第5號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旅遊消費者注意從5方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不要被低廉的價格所迷惑。旅遊消費者千萬不要只看廣告宣傳的價格,而忽視所包含的內容和提供服務的質量標準。防止有的旅行社壓低價格,降低服務質量參與競爭。要注意旅行社的報價是包括吃、住、行、遊(門票)等,還是只包括其中部分項目,可以要求旅行社將報價費用進行分解,並按分解進行約定。如果報價混為一談,旅遊者往往要吃虧。
第二,注意旅行的時間和交通工具。要防止晚出早歸,時間縮水;飛機,要問清航空公司、航班時間、飛機型號;火車,要搞清楚是硬座、硬臥還是軟臥,還有車次類型;輪船,要明確坐的是幾等艙;汽車要搞清楚是否帶空調、電視。不同檔次的交通工具,不同的旅行時間,價格差異比較大。
第三,注意旅行中吃、住的標準。吃,要問清楚包幾頓飯,標準如何,是否明碼標價;住,要搞清楚是普通房、標準房還是星級房,星級房要明確是幾星級;不同檔次的賓館,不同標準的伙食,價格差異同樣也很大。
第四,旅遊購物要謹慎。旅遊者要注意辨別旅遊商品真偽和質量,價格要貨比三家,不要急於成交。旅遊景點內的商品、導遊介紹的商店,一般價格都很高,不要輕易購買。可買些廉價的旅遊紀念品,最好不要在境外購買貴重商品。購買的商品要保存好質量保證書及購物發票,一旦發現質量問題,可利於交涉,減少損失。
第五,選擇好的旅行社,並簽訂旅遊合同。選擇好的旅行社,一是要查看其是否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是否持有旅遊部門的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二是要選擇規模比較大、管理比較規範、服務比較完善和消費者信得過的旅行社。旅遊者還要以書面合同的形式將旅行社的各種承諾予以確定,並且要妥善保管與旅行社簽訂的旅行合同及發票憑證,以便利益受到損害時,作為投訴的有效證據。
山西省消協還在消費警示中指出,在旅遊過程中,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除了有的旅行社運作不夠規範等客觀因素,還和旅遊者自身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有很大關係。因此,他們建議旅遊者在旅行之前和之中,要掌握相關的旅遊消費知識,做到明明白白去旅遊,以確保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