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綠線管理規定》10月1日起執行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27日 15:50)
人民網石家莊9月27日電 為加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河北省城市綠線管理規定》將於10月1日起執行。
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範圍的控制界線。按照《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現有的和規劃的公共綠地、防護綠地、生産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道路綠地、風景林地及其他對城市生態和景觀産生積極作用的區域,都應界定為城市綠線。經批准的城市綠線應當向社會公佈,並接受公眾監督。
《規定》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和調整城市綠線。建設工程必須按照規定的標準配套建設綠地,其規劃配套建設綠地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予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