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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規定:法官等審查案件時可戴口罩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07日 14:54)

  法制日報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6日作出一項特殊規定,對於當事人來自疫區的案件,法官及工作人員在信訪接待和立案審查聽證中,可戴口罩、手套工作,以防止非典傳播。

  該院已對重點部位、重點人員採取了加強性預防措施,對各審判法庭、立案接待大廳、鑒定中心,以及法官學院教室、會議室、食堂、班車等直接接觸當事人的場所和本院人員集中的場所每天多次進行消毒,併為立案庭、鑒定中心、法警隊等直接接觸當事人的幹警,統一購置、配發一次性口罩、手套等防護品。6日又作出此項特殊規定,以最大範圍地切斷非典傳染渠道。

責編:周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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