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航法律助理貪污200萬 一審被判12年
央視國際 (2003年01月31日 17:46)
中新網1月31日電 倣冒領導簽字,虛報冒領律師費、餐費、騙取免費機票,僅半年多時間,國航法律處助理員董學軍想盡各種辦法貪污公款達200萬元。據北京晚報報道,筆者今天從朝陽檢察院獲悉,董學軍被朝陽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經查,董學軍于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間,虛構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與北京清源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業務,倣冒領導簽字,偽造相關委託代理協議、偽造合同審批單、借備用金證明書、報銷清單,先後12次虛報冒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1943000元。
與此同時,董學軍還採取編造與業務單位工作用餐的事實,倣冒領導簽字,先後23次在本單位報銷個人用餐的費用,共計人民幣4萬餘元。除此之外,董學軍還于2001年3月至2002年2月間,採取編造公務出差的事實,並倣冒領導簽字的手段,先後7次為自己及家人騙取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公務免費機票8張,共價值人民幣24020元。
責編:周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