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性騷擾愈演愈烈 騷擾行為將受法律懲處
央視國際 (2002年11月20日 20:18)
北京晚報消息:一向作風正派的范女士被手機性騷擾弄得火冒三丈,卻又找不到元兇。
范女士告訴記者,她從上個月中旬開始連續接到了很多黃色短信息,對方的電話號碼是一個她根本就不熟悉的手機號。發現黃色信息後,她馬上給對方回電話,接電話的是一名外地口音的男子,他説短信不是他發的,而是他的朋友用他的手機發的。范女士告訴對方:不要再做這種無聊的遊戲了。可挂上電話沒一會兒,黃色短信又來了。范女士再撥電話,對方卻不接了。范女士只好動員所有的朋友給對方打電話,可誰用手機打,那人就給誰發黃色短信,而且內容越來越下流。前天,范女士又遭到了那個手機號的黃色攻勢,一連十幾條。記者在范女士的手機裏隨意翻出一條短信,發現是內容下流的某護膚品“新版廣告語”。“這條還算是好一點的呢,其他的更噁心”范女士氣憤地説。
記者也試著回撥這個無名電話號碼,但始終無人接聽。
用手機互發短信,現在已經成了都市人溝通的重要方式之一,而發送短信又不需要任何手續,於是就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借此大搞非法活動。利用短信騙人的事件已經發生了不少,現在利用手機短信進行性騷擾的活動更有愈演愈烈之勢,從本報熱線近期反映的情況來看,被黃色短信騷擾的人絕不止范女士一個。
對於手機性騷擾的問題,有關人士提醒市民,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報警,配合警方抓住騷擾者。《北京晚報》包律師、北京匯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魏曉東告訴記者,利用手機發送黃色和其他無聊的短信息,一旦干擾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發送手機短信息者將被依法處理。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如果有人大量地發送這種黃色信號,惡意傷害某個公民,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受害人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龍露)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