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條例將實施 蘭州網吧上演最後的瘋狂(圖)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25日 02:17)
蘭州晨報消息:近日,國務院發佈了《互聯網上網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自2002年11月15日起,網吧、電腦休閒屋等上網營業服務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違者將受到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經營許可證等處罰。但記者近日發現,蘭州市的許多網吧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紛紛打出“特價上網”等一系列優惠活動,使不少未成年人在考慮到“以後上網不方便”的情況下,通宵達旦地泡在網吧中,上演“最後的瘋狂”,情形令人擔憂。
責編: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