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園條例》明年實施 非法投喂要罰款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18日 17:19)
中新網10月18日電:在公園裏攀折花木、採挖野菜、野遊等行為將有法來限制。在北京市11屆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上,《北京市公園條例》獲得表決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
條例規定,禁止遊人遊覽公園時在非游泳區游泳,在非釣魚區釣魚,在非滑冰區滑冰,在非體育場所滑旱冰,違者處20元至50元的罰款;禁止營火、燒烤,捕撈、捕捉動物,採挖植物,在非投喂區投喂動物等行為,違者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在建築物、設施、樹木上涂寫、刻劃,攀折花木,損壞草坪、樹木等行為,違者處50元以下的罰款。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條例對公園的管理也作出了規定,如大、中型公園出入口50米範圍內禁止設置商業、服務業攤點;公園內禁止追逐遊客強行兜售物品;禁止在公園內新建旅館、飯店、辦公樓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建築,;歷史名園內禁止設置大型遊樂設施。
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