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些再婚老人選擇“代際婚姻”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04日 13:57)
新華網天津10月4日電 :天津一些再婚老人選擇“代際婚姻”重建家庭。
所謂“代際婚姻”,是指一方為老年人,一方為準老人或中青年人。雙方年齡相差較大,有的相差在20歲以上。
選擇“代際婚姻”的老人多為男性,且經濟條件較好。他們走上“代際婚姻”結合之路,多是由於在喪偶、離婚老年群體中,同齡女性慾求偶者太少,很難從中選擇。
據天津有關部門調查,喪偶男性老人再婚需求高達77.8%,而女性只佔22.2%;50歲左右的女性有求偶願望的多,而60歲左右的男性有再婚需求的少;70歲左右的男性有再婚願望的多,而60歲左右的女性有再婚需求的少。男女比例的失調,使許多男性老人求偶願望難以實現。
73歲的離休幹部張某,有一兒一女,老伴去世後生活上有諸多不便。老人經濟條件好,有房子、每月還有兩千多元的退休金。徵得兒女的同意,他決定覓一新老伴照料晚年生活。經一婚介所介紹,結識了年齡不到50歲、與自己女兒歲數相倣的喪偶女性崔某。崔某無正式工作,求偶的主要目的是為其兒騰房結婚,晚年尋求生活依靠。為使婚姻穩定,婚前雙方還作出約定,如果女方盡心服侍崔某,5年後男方的房子歸在女方名下。
某科研單位70歲高工李某,老伴去世後,不諳做飯洗衣的李某生活陷入窘境。後來兒女們為他找到一位33歲的外地離異婦女臨時侍候老人日常生活。沒想到年齡相差近40歲的兩個人成為了生活伴侶。夫妻倆訂下財産贈與約定,解除了妻子的後顧之憂。“小保姆”衣食無憂,既盡妻子之情,又盡贍養之義,老人其樂融融。
據一些“代際婚姻”老人講,為了能找到老伴,必須摒棄傳統家庭觀念,再婚不要問年齡,要問自己的滿意度和幸福度。男性老人再婚的生存價值應大於年齡和感情價值。
天津老年人問題研究專家郝麥收認為,“代際婚姻”往往具有雙重責任,既有妻子對丈夫的責任,又有年輕的妻子對年老的丈夫盡“贍養”的責任。而兩者的結合需要丈夫在物質上予以補償,這是雙方生存利益下的一種交換。
責編:辛梓